山林承包經營合同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山林承包經營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guī)條例規(guī)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fā)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并規(guī)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范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yǎng)殖等。經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縣 鎮(zhèn) 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 林證字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xié)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fā)現(xiàn)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jié)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xié)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x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能對當?shù)卦斐晌廴,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yōu)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征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xié)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 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 20 元。20_年至20_年為每畝120元,20_至20_年140元,20_至20_年160元,20_至20xx年180元,20xx至20xx年200元,20xx至20xx年220元,20xx至20xx年240元,20xx至20xx年260元,20xx至20xx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20_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xù)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xié)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xù)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yōu)先繼續(xù)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xù)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 90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yè)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fā)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由農業(yè)、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后,可在后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_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fā)包方和鑒證機關、國土所,林業(yè)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發(fā)展林業(yè)產業(yè),經雙方認真協(xié)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fā)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xiàn)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總面積為 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fā)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幫助協(xié)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tài)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yè)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yōu)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范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并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2、凡涉及承包范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沖突時,事先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形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沖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
7、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秀續(xù)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yè)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出現(xiàn)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zhí)壹份,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月___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3
委托單位:xx縣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縣xx鄉(xiāng)xx村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yè)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山的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畝,中幼林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東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xiàn)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公分以下的規(guī)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護林區(qū)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qū)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qū)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qū)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shù),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shù),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元。
3.護林區(qū)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qū)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xù)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縣林業(yè)局、鄉(xiāng)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縣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蓋章)
地址:xxxxx
開戶銀行:xxxx
帳號:xxxxx
乙方:xx縣xx鄉(xiāng)xx村xx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蓋章)
開戶銀行:xxxxxxx
帳號: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一致,現(xiàn)將xx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fā)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zhí)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于xxx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上交金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承包金額包干,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每一期的第三個月付清本期承包金。超出定額部分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會所財務電腦中,20xx年2月15日前預售出消費卡15萬元。到乙方承包期滿時,甲方還是認可15萬元。多出部分乙方交給甲方,少于部分甲方補給乙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保前會所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后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yè)管理費和房租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3.4乙方在承包期內發(fā)生的人身傷殘,財產損失,經營違規(guī),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2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3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全面合法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上交款。
5.2乙方負責承擔經營范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yǎng)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3乙方負責會所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并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wèi)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4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時間上交承包金,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1%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7.2乙方如不按本協(xié)議條款規(guī)定按時支付清其它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7.3會所內的設施按承包前清單為準,當期滿后乙方要如數(shù)完好(能正常營業(yè))歸還如有缺少損壞物品,則由乙方補全或賠償。要保證后期正常營業(yè)。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會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xié)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xié)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5
發(fā)包方(甲方):
村民小組組長: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為了農業(yè)科學技術的推廣,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促進經濟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經公開協(xié)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村委會批準,將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積約
東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為果林種植的養(yǎng)殖及相關農業(yè)科技,園藝開發(fā)、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F(xiàn)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jù)為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fā)利用進行監(jiān)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fā)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種植速生樹種、林木、果樹、可以養(yǎng)殖家畜、家禽、魚類等動物,并可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但不得污染環(huán)境。
4、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guī)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這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忇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書面協(xié)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乙雙方應服從大局,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即:土地征收費為甲方所有,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設施的征收費歸乙方所有),并根據(jù)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或開發(fā)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xù)承包,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員或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元。在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
甲方:(發(fā)包方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___年__月___日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
___年__月___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6
根據(jù)《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甲方(轉讓方)資源將承包期內的耕地轉包給乙方(受讓方)經營,特簽訂如下轉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和鑒證機關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姓名及住址
二、甲方(轉讓方)現(xiàn)住乙方(受讓方)現(xiàn)住
三、轉包期限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轉包土地用途
轉包土地用途
五、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包收入。
2、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約定的化妝包土地用途經營和使用土地。
3、轉包土地后,與原發(fā)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系不變,繼續(xù)享有農資綜合直補、糧食直補等其他補貼。
4、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5、轉包期滿后按約定收回所轉包的土地。
(二)乙方權利、按合同約定向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轉包金。
2、轉包期內,享有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3、不準改變約定的轉包土地用途。不經甲方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準擅自流轉受讓的土地。
4、轉讓期滿后,地上附屬物及有關設施需恢復原貌,將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還甲方。
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轉讓金額按xx元/年、xx畝計算,合計(大寫)xx元,xx¥元。
(二)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干擾與乙方約定的生產經營,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二)乙方不按時交納轉包金,擅自改變受讓土地用途,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轉包土地。
(三)因國家政策法規(guī)變化而引起該合同約定事項變化,按新的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約定的有關事項:
甲方:乙方: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7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為壯大林業(yè)經濟,搞好林業(yè)綜合開發(f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充分協(xié)商,就位于 蘇木(鄉(xiāng)、鎮(zhèn)、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林地承包
經營權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座落地點、林地面積、及四至
甲方自愿將屬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證字()第號《林權證》內所登記蘇木( 鄉(xiāng)、鎮(zhèn)、辦事處、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 嘎查(村、林班、隊) (小地名、小班)畝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資產轉給乙方。
轉讓林木、林地的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權、林木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元。
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總轉讓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總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協(xié)助乙方辦理林地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登記;
4、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使用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xù)、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6、甲方自本合同書簽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委托乙方辦理注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qū)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8、乙方自本合同書簽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代理甲方辦理注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內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fā)包方終止承包協(xié)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xù)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總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付甲方總轉讓費的10%違約金。承包期間,乙方如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有權在發(fā)現(xiàn)當日起任何時間內指定乙方限期恢復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內恢復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權權利人將無償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時此林地地上林木歸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所有。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fā)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xù)行使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fā)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xié)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林地所有權權利人、科右前旗林業(yè)局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嘎查(村、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意見:
負責人簽字(蓋章):(公章)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8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甲乙雙方依據(jù)《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shù)脑瓌t,就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山林名稱:坐落:塊數(shù):面積:X(畝)
二、轉包期限轉包期限為X年,即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金額年共計金額為X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違約責任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轉包金元。
六、在轉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xù)轉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
七、生效條件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山林承包經營合同9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lián)系電話:乙方(接包方、承租方):住所: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原、有償?shù)脑瓌t,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鎮(zhèn)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方應于20_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價款按下列第3種方式計算:
1.每年每畝支付(實物名稱)xx公斤,xx公斤。
2.每年每畝支付人xx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出租價款近下列第2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第一次支付于x年x月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二次支付于x年x月x日前支付xx公斤(元);
第三次支付于年月日前支付公斤(元);
2.一次性支付:于20_年4月23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fā)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xù)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有權監(jiān)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yè)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護土地的農業(yè)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茺,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shù)卣峁┑母鞣N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協(xié)商繼續(xù)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fā)包方、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xù)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權;若不繼續(xù)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xié)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xié)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xié)商,決定(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長率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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