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校車安全的承諾書
為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的文明秩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fā)生,作為學生監(jiān)護人,將切實履行如下承諾:
一、有向學校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車注意事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學生候車須按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有序乘車,待車停穩(wěn)后,服從照管員的指揮依次排隊按順序上車。
2、上車后學生應主動回應照管員點名,聽從指揮入座,系好安全帶。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做到文明乘車。
3、行車過程中學生應注意安全,請勿站立、隨意走動、寫作業(yè)、大聲喧嘩和打鬧;不要玩耍筆、刀等硬件物品,請勿將頭、手伸出窗外,因上述原因造成傷害,監(jiān)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保持車廂衛(wèi)生清潔,乘車時不吃東西,不隨意亂扔垃圾和雜物。
5、愛護公物,請勿玩弄和損壞車輛上的機件設備以及服務設施,損壞物品后要照價賠償。
6、待車停穩(wěn)后方能依次按順序下車,服從照管員指揮,做到文明下車,切忌推搶打鬧。
7、多次違反上述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照管員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一、應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乘車規(guī)則。
二、家長應于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校車服務費用(本費用以月為單位收取,校車方提前通知當月應交費用),否則校車方有權拒絕學生乘坐校車。
三、作為學生監(jiān)護人,應及時、全面的履行監(jiān)護人職責。
四、鑒于現(xiàn)階段道路狀況和學生安全的重要性,應提前于校車設定的時間接送學生,如到時車輛未至,應進行等候。
五、作為學生監(jiān)護人,已經充分考慮并預見到學生放學離開校車后可能發(fā)生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同意承諾:監(jiān)護人未至約定地點接送學生時,校車方對學生下車之后所有行為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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