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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抵押合同

時間:2022-05-28 10:59:48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貸款抵押合同集錦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貸款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抵押合同集錦15篇

貸款抵押合同1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貸款抵押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抵押合同3

  抵押人_______愿將其房地產作抵押物,以擔保借款人_______的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范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協(xié)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房地產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區(qū)_______街(路)_______胡同_______號。棟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字第_______號等共計:_______棟(詳見抵押房地產評估明細表)共有權證_______字_______號。

  2、結構類型: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性質:_______。尚可使用年限:_______。

  3、權利來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產業(yè)。

  4、房屋評估值:萬千_______百_______拾元整。

  5、土地位置:。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使用年限_______。

  7、土地面積:_______,地區(qū)類別:_______。

  8、土地使用性質,土地證號:_______。

  9、土地評估值。

  10、房地產評估總值。

  二、抵押人將上述權證所載房地產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將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交_______保管。

  三、找押權人同意在房地產現值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款總額為:(幣種:)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于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

  六、雙方商定:抵押房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房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受償及支配人。

  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償。

  (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雙方再特約另定。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須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安全、完整,并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抵押人欲將房地產出租,除應預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外,同時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抵押違約時,接到抵押權人通知后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宗房地產。

  九、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房地產轉讓他人或以其它交易方式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

  十、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征收的任何稅費,并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須與抵押權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十一、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二、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處置方

  1、依照法律程序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房地產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guī)定依次償還。

  3、根據雙方商定,抵押權人在合同逾期30天內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將抵押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歸抵押權人所有,以追回欠款。

  4、若抵押房地產的現值或拍賣的價款不足清償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及罰息的所余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十三、企業(yè)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十四、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并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系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合同注銷手續(xù)。

  十五、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雙方各執(zhí)一方,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六、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鑒證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經鑒證后,需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登記。

  十八、特約事項:

  抵押權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抵押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借款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鑒證機關

  章

  經辦人

  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抵押合同4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 每月。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fā)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 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坐落: ; 產權證號: ;產權人: ;產權類別 ;建筑面積: ; 結構: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當事人各持 份,公證處、房管部門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貸款抵押合同5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ㄒ曳剑┙杩罘剑ㄙ|押人):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物品數量重量大于或小于1克,向甲方作質押。

  2、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從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叁拾日(月)按足叁拾日(月)收取利息。

  7、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guī)定處置質物。

  8、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于合法正規(guī)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贗品。甲方占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乙方保證:

 。ㄒ唬┮曳降狡诓荒軆斶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毀,自行終止。

 。ǘ┮曳奖仨毎凑战杩詈贤囊(guī)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ㄈ┮曳奖仨毎凑蘸贤(guī)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1、違約條件:

  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2、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3、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后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15、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并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20xx年月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貸款抵押合同6

  甲方: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

  郵編: 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郵編: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申請辦理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乙方提供協(xié)助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務

  第一條 服務內容: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 申貸資料給乙方,乙方協(xié)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xù)。

  第二條 服務完成: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成功(即貸款銀行批準此筆貸款),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經完成。

  第二章 貸款

  第三條 貸款申請:甲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擬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相關審批材料。

  第四條 發(fā)放貸款:經被申請銀行批準貸款后,甲方房屋實現抵押 及履行相關手續(xù)后即可發(fā)放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申請貸款總額為¥XX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整。

  第六條 貸款年限為XXXX年。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X(不含評估費、抵押費、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八條 定金: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XXX 元人民幣(大寫) XXXXX。貸款申請成功后(即貸款銀行批準此筆貸款),此定金抵作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提供全部貸款資料給乙方,乙方協(xié)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xù),如果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雙方協(xié)商終止合同。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條 若因甲方過錯致使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 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單方面終止借貸申請,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服務完成當日(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情形),將剩余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由于貸款的成功與否是根據借款人自身資質、銀行政策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故乙方并不對此貸款成功給予承諾。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需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逾期支付定金與服務費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 XXXX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簽定地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額清償到期債務,各方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本合同簽定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 付款方式:

  定金、服務費由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XX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XXXX年XXXX月XXXX 日

貸款抵押合同7

  甲方(銀主方)

  乙方(項目方)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發(fā)項目,協(xié)助乙方籌措建設資金,特安排資金在乙方開戶行辦理定期存款,開具人民幣大額存單,并將存單用于乙方質押寫貸款。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互惠、誠信的原則下,就存單用于為乙方擔保貸款一事,達成如下操作協(xié)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存款金額:人民幣 億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幣 萬元。

  二、存款期限: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款受益人:甲方。

  四、辦理方式:甲方提供定期大額存單,為乙方在銀行按正常的質押姐貸款程序進行貸款,用于乙方的項目建設。

  五、貸款銀行:乙方安排的貸款銀行須是一級支行以上單位(不包括城市商業(yè)銀行和信用社)

  六、財務回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單面值20%的回報(中介費另行承諾)

  七、存單質押風險規(guī)避:甲方開具的人民幣大額存單在用于為乙方向銀行貸款后,為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乙方所貸款的銀行須向大額存單受益人出具書面“銀行承諾書”(見附件)

  八、本息回收:甲方所質押的存款單期滿前30天,乙方應主動、積極自行平倉還貸,解除質押,保證存單受益人按時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時還貸,存款受益人(甲方)將持貸款銀行簽發(fā)的書面“承諾書”追索存單,提取存款本息。

  九、操作程序:

  (1)甲乙雙方確認本操作協(xié)議條款,乙方申請的貸款銀行確認簽發(fā)書面“承諾書”。

  (2)乙方向甲方提交:1、已確認并簽署的本協(xié)議書;2、“銀行承諾書”由乙方銀行簽署;3、乙方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4、擬建項目可行性報告及批復立項文件等;5、貼息費用憑證。

  (3)甲方受理后,(乙方貸款主體資格和貸款項目可行性認定由乙方貸款銀行審查確認)即向乙方發(fā)出受理商務函,明確具體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點和時間安排甲方相關人員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員到達后:1、查驗乙方企業(yè)相關法律文本(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代碼、稅務登記證、貸款卡)是否齊備;2、項目批文原件與復印件是否相符;3、重點咨詢貸款銀行是否同意按本約定的方式辦理存、貸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銀行承諾書”樣本簽發(fā)給存單受益人。

  (六)核實無誤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銀行開設專用帳戶,乙方按首筆操作資金的百分之五的標準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待甲方首單 萬元人民幣的資金進入專用帳戶后,再進行剩余貼息的交接;然后甲方辦理轉定。

  (七)在甲方辦理轉定的同時:1、乙方應將一次性貼息(扣除已交保證金)全部交給甲方;2、甲方協(xié)同乙方與貸款銀行按正常程序開具大額存單和質押寫貸款手續(xù);3、乙方會同甲方在貸款銀行行長辦公室接受由行長和有關責任人共同簽發(fā)的存款單期滿前返還存款單的“銀行承諾書”正本,給存單受益人持有。以上環(huán)節(jié)均在貸款銀行同時辦理。

  十、業(yè)務操作期間,甲方相關人員的差、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預收乙方 萬元操作費用。

  十一、違約責任:

  (1) 甲方人員到達乙方所在地后,貸款銀行若不能按本條款約定方式辦理存、貸款業(yè)務,甲方可自行離開,乙方所交費用不退。

  (2) 甲方人員到達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條件具備均能按本協(xié)議條款辦理,而甲方提出與本協(xié)議約定條款以外的任何條件或三個銀行工作日內無款到帳。致使業(yè)務不能進行,對此甲方全額退還乙方所交費用。

  (3) 甲方資金到帳收取了乙方保證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協(xié)議第九條(七)項約定方式辦理,甲方有權自行劃走存款資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 甲方收取了保證金后不按本協(xié)議第九條(七)項約定方式辦理,甲方按所收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十二、末盡事宜:本協(xié)議若有末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條款,與本協(xié)議一并執(zhí)行,并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了30 萬元操作費后即刻生效。業(yè)務執(zhí)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甲方 (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抵押合同8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價款利率為月 %,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 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主管部門備案 份。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貸款抵押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

  本合同備締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貳佰 萬元整,小寫:¥xx年12月15日起至xx年3月14日止,共 叁 個月。實際借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應相應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百分之叁,即3.0%,利息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利息總額為180000.00元整,分一期支付,利息于xx年12月15日前支付,于本合同實際還款日將本金一次性償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額還款,必須經過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請展期還欺的,應在還款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xù)。

  第八條 借款人承諾:

  l、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3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資料,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資信、借款用途及個人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對借款人按時發(fā)放貸款。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l、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連續(xù)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并擁有處分權的位于青島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二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率為: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的當日,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I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問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I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欺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抵償債務、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本息;抵押期間,如果抵押人接到有關部門關于抵押房屋被拆遷的通知后,應立即告知抵押權人。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權實現: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xié)議將抵押房產折價實現抵押權;如雙方未就上述實現方式達成協(xié)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直接實現抵押權。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或者變更,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三日內協(xié)助抵押人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締約人簽字、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完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并辦理抵押登記注銷后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抵押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后,超過5日借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貸款人款項的,應向貸款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利息額。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個月或1個月內的,應支付1個月利息,不再承擔違約金;借款期限3個月或3個月內的,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0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實際履行期限不足1個月的,應按1個月計息,不再承擔違約金。 借款期限3個月以上,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5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在最后一個月內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到本合同期滿為止,不再承擔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期滿(指實際還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貸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6、本合同期滿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自違反約定或者未盡應盡義務時起,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抵押人責任承擔:抵押人與借款人對本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zhí)行本合同以及為實現債權所可能產生的抵押物的估價費、鑒定費、過戶費、執(zhí)行費、貸款人的律師費、拍賣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 附件效力:合同項下所有與本合同利害關系人簽署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注:借款人和抵押人非同一人的,雙方同意由其中一方領取并保管),其他報相關部門備案留存。

  第三十條 締約人的意思表示:締約人對本合同的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貸款抵押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號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 市_____ 縣 簽署: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鑒于:

  1. 乙方愿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甲方申請借款;

  2. 丙方愿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 經三方協(xié)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fā)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guī)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fā)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fā)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jiān)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xù),并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xù);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fā)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zhí)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fā)放日中國銀行公布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zhí)行,當前月利率為 ‰;

  在本合同發(fā)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xié)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

 。、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于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fā)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后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余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guī)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xù)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xù)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從中優(yōu)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并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后,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zhí)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護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ǎ保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履行,或乙方的監(jiān)護人、財產代管人愿意代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提前收回貸款;

 。ǎ常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xié)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xù);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xié)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xù),并將已由甲方執(zhí)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xù)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zhí)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fā)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并優(yōu)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xù)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fā)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fā)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并優(yōu)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yōu)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并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fā)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fā)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fā)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fā)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yǎng);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征收的稅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等;協(xié)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fā)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xié)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zhí)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fā)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注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jiān)督、檢查并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xù)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xù)有效,并被視為丙方已重復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yè)、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ǎ保 甲方取得并正式執(zhí)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ǎ常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fā)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后,將由乙、丙雙方協(xié)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fā)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zhí)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fā)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注銷手續(xù),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托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guī)定,視違約情節(jié)輕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ǎ保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賠償損失;

 。ǎ玻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fā)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zhí)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則應按未發(fā)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yōu)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并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糾紛,三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并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文件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ǎ玻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貸款抵押合同11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 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或個人均自愿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個人: (簽字)

  2、 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 抵押方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 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 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元人民幣(大寫金額),利息計算方式為,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

  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于法律規(guī)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一月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xù)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 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擔保。

  2、 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 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3、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 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 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 乙方應配合甲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 乙方應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日內,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 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執(zhí);

 。3)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 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 乙方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7、 乙方應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8、 主合同變更的,乙方仍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債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 債務人為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乙方未按第六條第1項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保證條款

  1、因以下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 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 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 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 履行期限屆滿日。

  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 下抵押權因第八條1項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本合同簽訂地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條款:

  備注:

  抵押人: 個人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共有人簽字蓋章:(如物資產權歸個人所屬在共有人欄填寫個人) 日期:

  本合同各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持有抵押貸款合同原件,乙方持有抵押貸款合同復印件。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貸款抵押合同12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貸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貸款。

  第二條本合同抵押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貸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合同抵押貸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合同抵押貸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貸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zhí)。

  第七條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貸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貸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立合同書人甲方:______住址: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貸款抵押合同13

  案例簡介

  法院立案庭經審查后認為,原貸款合同中對債權范圍做了約定,即債權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銀行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追索費用,但并沒有明確約定律師費及金額,所以,對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書和執(zhí)行證書,法院不予直接受理執(zhí)行,需要經過審判程序。于是,銀行就以貸款合同糾紛訴訟再次申請立案。但案件經審判法官審查后,認為貸款中對債權范圍約定明確,律師費應當屬于銀行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追索發(fā)生的費用,并抵押擔保合同中對抵押償還的債權范圍中也明確表述了律師費一項,所以,應當直接予以立案執(zhí)行而不用經過審理程序。后經執(zhí)行庭和審判庭研究確定,最終該案件直接予以立案執(zhí)行。法律分析

  一、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法律依據

  我國現行有關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7條規(guī)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前款規(guī)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司法部部門規(guī)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與司法部聯合下發(fā)的通知也對強制執(zhí)行公證進行了明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2,執(zhí)行機構負責執(zhí)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司法部《公證程序規(guī)則》第39條“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的承諾;(四)《公證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xx年9月21日發(fā)布的《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zhí)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第1條“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zhí)行的承諾!

  上述諸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要件、程序等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構成了我國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法律依據和體系。

  二、抵押合同不應屬于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對象

  首先,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對象應當是債權合同,而不應是物權合同。從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質上講,抵押合同屬于物權合同,不屬于債權合同,不屬于強制執(zhí)行公證對象。

  民法上的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合同是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狹義合同專指債權合同。廣義合同除債權合同外,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等。債權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的協(xié)議。物權合同系指當事人以物權變動為內容而訂立的合同。抵押權屬物權的一種,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設立抵押權的協(xié)議,抵押合同應屬物權合同,并不屬于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對象。 其次,從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的主從關系上講,不能依據“從合同隨主合同”的原則,適用強制執(zhí)行公證。

  在民事實體法中,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之間雖然是主從關系,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0條“在主合同糾紛案件中,對擔保合同未經審判,人民法院不應當依據對主合同當事人所作出的判決或者裁定,直接執(zhí)行擔保人的財產!痹谠V訟法中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不存在主從關系。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賦予強制執(zhí)行公證效力就可以對抵押合同賦予強制執(zhí)行公證效力。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睆闹形覀円部煽闯,立法原意也不贊同對擔保財產在實現債權時的直接轉讓行為。而如果對擔保合同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從實際操作行為上,就是等同于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這與立法原則相背。

  第三,從抵押合同的內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條件。

  依照我國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相關規(guī)定,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合同必須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債權人依據此類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必須是請求債務人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請求權。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設立抵押權的協(xié)議,對于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稱為物上擔保人,在抵押權依法設定后,抵押權人與物上保證人的關系僅限于物權關系而沒有債權關系。物上擔保人對抵押權人負擔的責任為物的責任,僅以其提供的抵押標的物為限對債務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不能對物上保證人的其他財產主張權利,只能就擔保標的物求償,也沒有請求物上保證人代為履行債務的權利,即使抵押權人變價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其債權時也一樣。即使對于債務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權人對抵押人所享有的債權也是基于主合同而非基于抵押合同。抵押權人所享有的僅是請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的請求權,并非請求抵押人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不滿足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

  故此,銀行在貸款業(yè)務中,可根據需要對貸款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無須對抵押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如果盲目對抵押合同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不但增加了借款人和銀行的人力財力等資源浪費,也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三、貸款合同中對將來發(fā)生債權的約定

  銀行在發(fā)放貸款時,有些費用是無法明確約定的,因為借款人是否違約,在貸款時是不確定的,因此例如律師費、追索費、調查費等等諸多因借款人違約而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在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文書時,可否提出,如何提出,也是關系到是否有必要進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的問題。

  就案例所述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因借款人違約而實際發(fā)生的律師費、追索費、調查費等,不能在申請執(zhí)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時提出,而必須需要法院審理確認的,那么,銀行在貸款時,對貸款合同進行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就顯得多于而沒有必要。畢竟相當多數的債權在實現時均會有追索費用發(fā)生,由此延伸,債權文書進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也就沒有必要了。這與我國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法等力求達到高效、節(jié)約的立法原則和目的就背道而馳了。

  但是,如果不經法院審理確定,則關于未來發(fā)生追索費用的項目、金額、標準又如何認定,這也是關系到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的問題。首先,公證機關無權認定。因為公證機關沒有審判權利,無權就債權人申請的強制執(zhí)行債權文書確定費用的標準、金額等進行合法與否的評判,其更多的是強調公證程序上的辦理。其次,法院立案部門也無權對此進行實質性認定,因為立案部門也只是對案件材料、手續(xù)等程序上的審查,對債權人追索費用等的標準和金額等無權進行實質審查和判定。

  如此,那么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在申請執(zhí)行時,又如何進行操作呢?就目前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前提下,筆者認為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區(qū)別對待。

  首先,銀行或其他債權人在與借款人簽定合同中,應當明確債權范圍或項目。例如在貸款合同中,因為貸款本金是確定的,利息、罰息也有約定的計算依據,這部分債權是屬于能確定的。對于不能確定的將來發(fā)生的債權,可以考慮進行比例或公式約定,例如,律師費、調查費或追索費按照借款人未歸還貸款本金的百分比予以約定,這樣,在申請公證處出具執(zhí)行證書和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時,所有債權均會有明確的計算依據和金額,利于法院計算和操作。

  其次,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將來發(fā)生債權的金額或具體計算方式,那么,債權人在申請執(zhí)行證書時,債權人直接主張后來發(fā)生的費用,即使公證部門在申請執(zhí)行證書予以了確認,則法院立案時不予認可,要求進行審理認定,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否則,容易造成債權人利用權利,增加債權項目和金額,從而侵害債務人的合法權益。要求債權人約定將來發(fā)生費用的計算方式和標準,也會促使債權人在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zhí)行效力公證的時候,將債權文書中的債權內容明確化和細化,這樣,在申請執(zhí)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時,就會減少爭議,提高效率,從而也達到了強制執(zhí)行債權文書公證的目的。

貸款抵押合同14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xié)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xù)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蚶m(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xié)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fā)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fā)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貸款抵押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貸款元,貸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貸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貸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貸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貸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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