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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抵押合同

時間:2022-05-31 11:28:55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貸款抵押合同(通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xiàn)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貸款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抵押合同(通用15篇)

貸款抵押合同1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XXX,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XXX資金。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XXX(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

  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XXX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XX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XX個月,即自XX年XX月X日起,至XX年XX月X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XX銀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XX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XX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XX年X月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XXX。

  2.制造廠家:XXX。

  3.型號:XXX。

  4.件數(shù):XXX。

  5.單件:XXX。

  6.置放地點:XXX。

  7.抵押物發(fā)票總金額: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XXX,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一經發(fā)現(xiàn),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XXX%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guī)定

  1.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XXX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自公證書簽發(fā)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XXX(章)乙方:XXX(章)

  代表人:XXX(簽字)代表人:XXX(簽字)

  地址:XXX地址:XXX

  銀行及帳號:XXX銀行及帳號:XXX

  訂立時間:XX年XX月XX日

  訂立地點XXX

貸款抵押合同2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稱丙方)

  履約擔保人:(以下稱丁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更好地保障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甲、乙、丙、丁四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約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_____萬元整;占丙方抵押物評估總價值的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使用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以_______方式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款項。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月息為_____%,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不包括復利。

  第四條 甲方資金用途、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ㄒ唬┘追剿枭鲜隹铐椨糜赺___________

 。ǘ┘追竭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采用下述第____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歸還本金,按月付息,每月一日付息_______元。

  2、一次性歸還本金,到期一次性付息_________元。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為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甲;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但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丙方。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房產的具體情況為:

  1、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

  4、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房屋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屋屬性:該房屬于(商品房、房改房、商業(yè)房)。

  8、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丁方責任

  1、丁方承擔本合同的履行擔保責任,必要時應出面證實合同涉及的各項條款的真實性、合法性,并就甲方因合同產生的各種行業(yè)予以監(jiān)督執(zhí)行。

貸款抵押合同3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并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guī)定之方式,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guī)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_________‰,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并對依約所收之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guī)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后,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后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guī)定期數(shù),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shù)。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guī)定攤還期數(shù),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xù)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準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咨詢并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舍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guī)定關于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shù)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shù)目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戶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jù)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shù)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后,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于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guī)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fā)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jù)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jù)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fā)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jù)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shù)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稅或有關部門所征收之其他稅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jù)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于發(fā)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fā)之欠款數(shù)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shù)證據(jù),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guī)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lián)p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zhí)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guī)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后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采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簽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yè)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準從外地遷移戶籍之住客戶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于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托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guī)定,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yè)主)姓名:(中文)(英文)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指定繼承人姓名:________(中文)________(英文)

  繼承人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附件二

  房產摘要

  房產地址: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

  樓數(shù):________

  年期:________

  面積:________(建筑)(實用)

  用途: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深圳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號

  附件三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攤還期數(shù):期

  貸款利率:________厘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以后每月同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yè)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并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簽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

貸款抵押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fā)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并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zhí)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fā)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jù)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fā)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復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jù)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jù)上述第三條之規(guī)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后,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3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給乙方。

  4.4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zhí)行完畢后,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后,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fā)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jù)上述第四條規(guī)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抵押合同5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xiàn)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 +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shù)

  每月還款本息額=—————————————————————————

  ( +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shù)—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shù)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 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guī)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shù)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 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 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xù)后,抵押人自愿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xù)保,抵押人未續(xù)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xù)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fā)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fā)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yōu)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fā)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zhí)一份。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抵押合同6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___年___字第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實際抵押額為 ___萬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貸款抵押合同7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jù)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jù),乙方所出具的借據(jù)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jù)。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fā)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ㄒ唬┮曳竭`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jù)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fā)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ㄈ┮曳桨l(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 抵押物為 ,現(xiàn)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xù)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五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抵押合同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和合同規(guī)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抵押合同9

  出 質人:杭州 酒店有限公司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質權 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xiàn),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的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xù)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xiàn)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臵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yōu)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序的優(yōu)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fā)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yè)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xiàn)

  1.在發(fā)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xiàn)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fā)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xiàn)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fā)生上述處分質物或出質人違約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xiàn)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臵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地方性法規(guī)、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xù),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fā)生且不會發(fā)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xiàn)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蚱渌鼉(yōu)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俪鍪邸①浥c、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fā)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yè)、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lián)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坌薷墓菊鲁,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yè)務。

 、転榈谌教峁⿹,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萆暾堉亟M、破產或解散公司。

 、藓炇饘Τ鲑|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xié)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xiàn)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fā)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侔l(fā)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lián)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zhí)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

  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yè)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fā)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fā)生不利變化的。

 、艹鲑|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葙|物權屬發(fā)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jù)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jù)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xù),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xù)或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zhí)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yōu)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xiàn)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jù)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蚱渌a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俪鲑|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guī)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诔鲑|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yè)、停產、歇業(yè)、停業(yè)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yè)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艹鲑|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或發(fā)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莩鲑|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lián)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zhí)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尬唇涃|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fā)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fā)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哔|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jiān)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喑鲑|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fā)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貳拾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向下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zhí) 份、質權人執(zhí)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ㄒ韵聼o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股東會議決議

  時間:

  地點:

貸款抵押合同10

  案例簡介

  法院立案庭經審查后認為,原貸款合同中對債權范圍做了約定,即債權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銀行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追索費用,但并沒有明確約定律師費及金額,所以,對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書和執(zhí)行證書,法院不予直接受理執(zhí)行,需要經過審判程序。于是,銀行就以貸款合同糾紛訴訟再次申請立案。但案件經審判法官審查后,認為貸款中對債權范圍約定明確,律師費應當屬于銀行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追索發(fā)生的費用,并抵押擔保合同中對抵押償還的債權范圍中也明確表述了律師費一項,所以,應當直接予以立案執(zhí)行而不用經過審理程序。后經執(zhí)行庭和審判庭研究確定,最終該案件直接予以立案執(zhí)行。法律分析

  一、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法律依據(jù)

  我國現(xiàn)行有關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7條規(guī)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shù),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zhí)行。前款規(guī)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zhí)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司法部部門規(guī)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與司法部聯(lián)合下發(fā)的通知也對強制執(zhí)行公證進行了明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2,執(zhí)行機構負責執(zhí)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司法部《公證程序規(guī)則》第39條“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的承諾;(四)《公證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xx年9月21日發(fā)布的《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zhí)行有關問題的聯(lián)合通知》第1條“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zhí)行的承諾!

  上述諸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要件、程序等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構成了我國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法律依據(jù)和體系。

  二、抵押合同不應屬于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對象

  首先,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對象應當是債權合同,而不應是物權合同。從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質上講,抵押合同屬于物權合同,不屬于債權合同,不屬于強制執(zhí)行公證對象。

  民法上的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合同是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狹義合同專指債權合同。廣義合同除債權合同外,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等。債權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的協(xié)議。物權合同系指當事人以物權變動為內容而訂立的合同。抵押權屬物權的一種,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設立抵押權的協(xié)議,抵押合同應屬物權合同,并不屬于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對象。 其次,從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的主從關系上講,不能依據(jù)“從合同隨主合同”的原則,適用強制執(zhí)行公證。

  在民事實體法中,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之間雖然是主從關系,但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0條“在主合同糾紛案件中,對擔保合同未經審判,人民法院不應當依據(jù)對主合同當事人所作出的判決或者裁定,直接執(zhí)行擔保人的財產!痹谠V訟法中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不存在主從關系。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賦予強制執(zhí)行公證效力就可以對抵押合同賦予強制執(zhí)行公證效力。根據(jù)《擔保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睆闹形覀円部煽闯,立法原意也不贊同對擔保財產在實現(xiàn)債權時的直接轉讓行為。而如果對擔保合同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從實際操作行為上,就是等同于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這與立法原則相背。

  第三,從抵押合同的內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條件。

  依照我國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相關規(guī)定,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合同必須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債權人依據(jù)此類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必須是請求債務人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請求權。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設立抵押權的協(xié)議,對于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稱為物上擔保人,在抵押權依法設定后,抵押權人與物上保證人的關系僅限于物權關系而沒有債權關系。物上擔保人對抵押權人負擔的責任為物的責任,僅以其提供的抵押標的物為限對債務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不能對物上保證人的其他財產主張權利,只能就擔保標的物求償,也沒有請求物上保證人代為履行債務的權利,即使抵押權人變價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其債權時也一樣。即使對于債務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權人對抵押人所享有的債權也是基于主合同而非基于抵押合同。抵押權人所享有的僅是請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的請求權,并非請求抵押人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不滿足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

  故此,銀行在貸款業(yè)務中,可根據(jù)需要對貸款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無須對抵押合同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如果盲目對抵押合同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不但增加了借款人和銀行的人力財力等資源浪費,也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三、貸款合同中對將來發(fā)生債權的約定

  銀行在發(fā)放貸款時,有些費用是無法明確約定的,因為借款人是否違約,在貸款時是不確定的,因此例如律師費、追索費、調查費等等諸多因借款人違約而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在進行強制執(zhí)行公證文書時,可否提出,如何提出,也是關系到是否有必要進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的問題。

  就案例所述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因借款人違約而實際發(fā)生的律師費、追索費、調查費等,不能在申請執(zhí)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時提出,而必須需要法院審理確認的,那么,銀行在貸款時,對貸款合同進行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就顯得多于而沒有必要。畢竟相當多數(shù)的債權在實現(xiàn)時均會有追索費用發(fā)生,由此延伸,債權文書進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也就沒有必要了。這與我國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法等力求達到高效、節(jié)約的立法原則和目的就背道而馳了。

  但是,如果不經法院審理確定,則關于未來發(fā)生追索費用的項目、金額、標準又如何認定,這也是關系到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的問題。首先,公證機關無權認定。因為公證機關沒有審判權利,無權就債權人申請的強制執(zhí)行債權文書確定費用的標準、金額等進行合法與否的評判,其更多的是強調公證程序上的辦理。其次,法院立案部門也無權對此進行實質性認定,因為立案部門也只是對案件材料、手續(xù)等程序上的審查,對債權人追索費用等的標準和金額等無權進行實質審查和判定。

  如此,那么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在申請執(zhí)行時,又如何進行操作呢?就目前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前提下,筆者認為還是要根據(jù)具體情況區(qū)別對待。

  首先,銀行或其他債權人在與借款人簽定合同中,應當明確債權范圍或項目。例如在貸款合同中,因為貸款本金是確定的,利息、罰息也有約定的計算依據(jù),這部分債權是屬于能確定的。對于不能確定的將來發(fā)生的債權,可以考慮進行比例或公式約定,例如,律師費、調查費或追索費按照借款人未歸還貸款本金的百分比予以約定,這樣,在申請公證處出具執(zhí)行證書和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時,所有債權均會有明確的計算依據(jù)和金額,利于法院計算和操作。

  其次,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將來發(fā)生債權的金額或具體計算方式,那么,債權人在申請執(zhí)行證書時,債權人直接主張后來發(fā)生的費用,即使公證部門在申請執(zhí)行證書予以了確認,則法院立案時不予認可,要求進行審理認定,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否則,容易造成債權人利用權利,增加債權項目和金額,從而侵害債務人的合法權益。要求債權人約定將來發(fā)生費用的計算方式和標準,也會促使債權人在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zhí)行效力公證的時候,將債權文書中的債權內容明確化和細化,這樣,在申請執(zhí)行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債權文書時,就會減少爭議,提高效率,從而也達到了強制執(zhí)行債權文書公證的目的。

貸款抵押合同11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甲方今借乙方現(xiàn)金利息為為確保年月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

  第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日1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本息,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車輛的過戶等甲方應盡的義務,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

  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fā)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貸款抵押合同12

  合同編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jù)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xiàn)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tǒng)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fā)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shù)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fā)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后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布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xù)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x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xié)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shù),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乙方簽名(章):

  地址:

  電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址:

  電話:

貸款抵押合同13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見本合同第十六條。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見本合同第十六條。

  為擔保本合同第十七條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F(xiàn)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平等協(xié)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 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登記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三、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配合甲方按照本條第一、二款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內辦妥相關手續(xù),乙方應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保險

  乙方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或貸款人的要求辦理第一受益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于貸款金額。保險公司的選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并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延長,乙方需辦理延長投保期手續(xù)。投保的財產如發(fā)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如乙方未辦理抵押物投保手續(xù)或延長投保期手續(xù),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開設的帳戶中直接扣劃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條 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shù)姆绞教幚肀竞贤椣碌牡盅何。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并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xiàn)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于——年,出租期限長于——年的出租,必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于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戶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戶,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戶以后,甲方可以協(xié)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物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 費用由乙方承擔。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guī)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xiàn)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xiàn)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并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 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一、當出現(xiàn)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xiàn):

  1. 甲、乙雙方達成協(xié)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yōu)先受償。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 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guī),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公證后,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二、爭議解決。見本合同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并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并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 關于立約人的說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訂鑒于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 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 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shù)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 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

  第二十條 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tǒng)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xiàn)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 、

  、 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有權簽字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貸款抵押合同1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需要資金周轉,愿意用名下財產車牌號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一、借款期限:

  即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金額:

  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

  三、違約責任:

  l、如甲方借款期已到,超過叁天不歸還借款的,甲方所抵押的車輛由乙方任意處理,甲方必須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不足清還的,乙方仍有權追索甲方其它合法財產,以清償借款本息直至清償完本息為止。

  2、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提前歸還借款,乙方須在甲方還款當日把抵押車輛歸還給甲方,如有拖延,乙方應每日支付本金所產生利息的兩倍給甲方。如借款期限已到,經乙方同意甲方可把抵押車輛作價出讓;若要辦理抵押延期手續(xù):則要支付一定的手續(xù)費。

  3、甲方必須保證抵押車輛的來源正當,手續(xù)齊全合法,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債權債務,否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內容,并根據(jù)情況要求甲方歸還本息,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其他財產,以清還借款本息直至清償完本息為止。

  四、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債權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貸款抵押合同15

  文件號:

  農銀二手房按字( )第( )號

  貸款人:中國農業(yè)銀行北京分行 _

 。ㄒ韵潞喎Q“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乙方購買房產,并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中國農業(yè)銀行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病三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釋 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xié)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tǒng)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 乙方所購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于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xié)議書》中購買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購房屋價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期限

  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 期歸還。

  第六條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執(zhí)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為每月第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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