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是什么的教案設計
語文是什么的教案設計
語文是什么?我們的回答有許多種:語言+文字,語言+文章,語言+文學,語言+文化。歷來的爭論大致上都是在“文字”“文章”“文學”和“文化”之間的選擇或權重的分配上。從來沒有人想過,“語文是什么”這是一個什么性質(zhì)的問題;A+B用這種回答方式是關于“語文是什么”的問題的回答嗎?
這里,我們需要區(qū)別兩個概念:本體與構成。
語文是什么這樣的問題,是一個語文本體論的問題,它要回答的是,語文的本源與實質(zhì)。而A+B這種回答方式,則是一個語文構成論的回答方式,它所回答的,是語文有哪些成分和要素。
語文本體論,屬于語文教育哲學的范疇,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就構成一個人的語文觀;語文構成論,屬于語文課程論的范疇,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構成一個人的語文課程觀。如果說語文的本體論設問所期待的答案是“語文是什么”,那么,語文構成論設問所期待的答案則是“語文課教什么”。這兩個問題處在不同層次上,它們的答案,也處在不同的領域。
從研究方法上來講,語文本體論是一種認知思維,它需要的是思辯。它首先要確定人的實踐系統(tǒng),然后弄清楚語文在人的實踐系統(tǒng)中所處的位置,以及與其他實踐系統(tǒng)的關系,最后才能對語文的本源與實質(zhì)作出判斷。過去,我們試圖用釋名的辦法來獲得答案,要么是求之于訓詁,要么是求之于“語文”名稱發(fā)明人的約定;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求之于語文教材或語文課堂教學的實際。這都不是語文教育哲學的研究方法。訓詁法也好,考證當事人的約定也好,從教材或語文課堂教學的實際中總結歸納也好,都是證實的辦法。這種辦法把語文教學當作一種“客觀實在”而不是當作一種“實踐設計”來看待,陷入了一種以實體證明來探尋本源和實質(zhì)的路子。語文教育首先是人的一種實踐活動,它的本源和實質(zhì),是人的一種價值選擇。忘記這一點,永遠也無法獲得關于語文本體的說明。
語文構成論的研究方法則與之相反,它是一種籌劃性思維,它需要的是歸納、總結。它首先要確定的是語文課要達到什么目標,實現(xiàn)這個目標需要開展哪些活動,開展這些活動要涉及到哪些“材料”,從這些活動和“材料”中,就總結出語文教育的成分和要素。
總之,語文本體與語文構成是兩個不同的范疇,A+B這種回答方式誤將一個構成論的回答當作本體論的回答。這是語文本體論與構成論的雙重迷失。它在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誤導了語文教育。
一般來說,人們認為語文構成是由對語文本體的認識決定的,語文是什么的答案決定語文由什么構成,前者是后者的標準,是后者的分析工具。這種看法從邏輯上來講是正確的。但是,認知思維與籌劃思維并不是一種單一的決定與被決定的關系,認知思維與籌劃思維在人類的思維發(fā)展上也并不是一種單一的先后關系。從思維發(fā)展歷史的角度來講,認知思維與籌劃思維常常是互為前提、相互轉(zhuǎn)化的,在很多情況下,常常是成熟的籌劃思維催生了認知思維的發(fā)展,認知思維建立在籌劃思維的系統(tǒng)化和理論化的基礎上。當然,更多的情況下,是認知思維指導了籌劃思維,人們根據(jù)自己對事實的理論認識,來籌劃自己的實踐活動目標、內(nèi)容和方案。
應該說,目前關于語文的學術積累和理論準備,都不足以為我們提供語文是什么的答案。換句話說,關于語文的研究,還沒有發(fā)展到由認知思維向籌劃思維轉(zhuǎn)化的“理性時代”。在這樣的時候,我們片面強調(diào)從“語文是什么”到“語文教什么”(由本體論到構成論)的邏輯過程,可能不是歷史主義的態(tài)度。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有的同志主張與其花那么多工夫討論“語文是什么”這么一個抽象命題,不如回過頭來看,我們的語文課到底應該教什么,這種主張,也許是對的,至少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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