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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順德區(qū)積分入學的申請條件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佛山順德區(qū)積分入學的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佛山順德區(qū)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證的順德區(qū)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讀公辦小學或初中起始年級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在其居住地為子女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新生排名,或者登錄市積分系統(tǒng)進行網上自助申請。
拓展信息:
積分入學申請材料:
居民身份證、有效居住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由流管部門開具的.截止6月30日在順德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
《順德區(qū)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申請表》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順德區(qū)內就讀六年級的不需提供)
戶口簿或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人必須確保材料的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順德區(qū)積分入學申請流程:
積分申請截止時間前,新市民可持居民身份證、有效居住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按要求上傳至市積分系統(tǒng),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鎮(zhèn)(街道)新市民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為隨遷子女提出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公辦學位申請。
每年6月按照全區(qū)或分鎮(zhèn)(街道)對積分入學排名結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市政府網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公布的入學指標數和排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統(tǒng)籌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服從安排者視為放棄入讀資格。
注意:積分學位的具體指標數量需待戶籍生和政策性借讀生依次安置完畢后,才能確定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