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學的調查報告范文
關于法學的調查報告范文:
前言
非法集資在我國當前比較突出,既有經(jīng)濟方面的原因,也有社會方面的原因,而迫切的急功近利心理則是出現(xiàn)非法集資犯罪的重要誘因。廣大群眾對于生活的預期比較擔憂,比如說房價居高不下,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機制不健全,都希望“錢生錢”,而目前公眾投資渠道相對比較狹窄,從而產生了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這就為非法集資提供了孳生的溫床。筆者主要針對目前非法集資情況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防止更多的廣大市民上當受騙。現(xiàn)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及特點
(一) 調查對象的基本情況
吉林省吉林市發(fā)生多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截至目前,吉林市警方已受理此類案件14起,涉案金額達2000余萬元。從吉林市警方了解到,該案已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
(二) 受害者群體的基本情況
非法集資類犯罪屬涉眾型犯罪,被害人動輒幾十人、幾百人,如天一證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被害人近650人。由于受投資知識和能力的限制,退休老人、農村婦女、低收入者等弱勢群體偏好于出借資金賺取利息,結果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三) 非法集資案件頻頻發(fā)生的.原因
據(jù)了解,一些不法分子施以種種伎倆,以變相保底收益委托理財、發(fā)起組織民間互助會、虛構夸大個人或公司投資項目、設立投資公司、股權轉讓、投資協(xié)議等形式實施非法吸儲或詐騙。雖然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不同,但都利用了被害人逐利的特點,許以高額回報或短期暴利為誘餌,抓住部分群眾貪圖小利的心理,利用親戚朋友的信任渠道,掩蓋企業(yè)或個人資金匱乏、經(jīng)營不善的事實,以吸儲資金償還前期借款及高利息,制造資信良好假象,在短期內吸收大量資金。
二、 非法集資所造成的危害
(一) 騙取公眾資金,擾亂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
非法集資目的是騙取公眾的個人資財,非法集資公司表面上雖為實體,但多數(shù)與其他企業(yè)并沒有交易結算關系,即使有部分資金用作投資,也根本不會產生他們承諾的收益。其本質就是靠不斷的被集資者的參與來維持。因為其運作手段是用后期吸收的資金兌現(xiàn)前期資金本息,所以有一天必然會導致資金鏈斷裂,最終融資活動全面崩.盤,非法集資者卷款而逃,造成市場秩序的混亂和社會的不安定。
(二) 使弱勢群體雪上加霜
非法集資的受害者往往是生活困難的弱勢群體,很多是老年人和下崗職工。他們渴望致富但又苦于沒有渠道,極易受到誘惑和欺騙,成為非法集資活動中底層的主要成員。當他們以參賭心態(tài)進行“投資”時,很多人動用了養(yǎng)老金、購房款,甚至孩子的教育費用。
(三) 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參與非法集資的群眾事后反映最強烈的是對政府的問責: 為什么非法集資天長日久才被有關部門發(fā)現(xiàn)? 為什么會有政府官員參加非法集資公司的慶典? 為什么集資者會有政府部門頒發(fā)的經(jīng)營執(zhí)照?為什么集資者會堂而皇之地在新聞媒體做廣告?
由于參與非法集資的群眾法律意識相對淡薄,一旦案發(fā)造成損失,受害者往往強調非法集資者有以上原因而要求政府賠償,從而釀成群體.事件,造成惡劣影響。
三、 防治對策
對非法集資的防范和治理責任主要在政府,政府應該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對社會的控制力。充分發(fā)揮社區(qū)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增強政府部門對“社情”的掌控度,及時發(fā)現(xiàn)、掌握非法集資情況。2、建立預警機制。由政府牽頭,建立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門的信息共享網(wǎng)絡,增強信息采集能力,暢通信息傳輸渠道,整合部門力量,協(xié)調配合,提高預防監(jiān)督的能力,避免或減少打擊上的滯后。同時要及時發(fā)布預警信息,改變群眾處于信息不對等的境地,引導群眾自覺規(guī)范投資和理性理財。3、加強相關法制宣傳。使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積極引導、增強群眾理性投資意識,尤其要對投資的風險性、參與投資的責任分擔、政府對投資無代償責任等關鍵問題進行家喻戶曉的宣傳。只要能夠做好以上三個方面的工作,非法集資一定會得到有效遏制。
【關于法學的調查報告范文】相關文章:
關于法學專業(yè)調查報告05-06
法學專業(yè)簡歷范文10-26
關于農村留守兒童的調查報告范文01-16
法學專業(yè)個人簡歷范文09-19
2020關于薪酬調查報告范文12-02
關于食品安全的優(yōu)秀調查報告范文05-11
關于學生調查報告范文10篇09-30
關于藥品市場調查報告范文01-15
法學個人簡歷自薦信范文09-30
關于住房的調查報告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