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擔保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xiàn)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擔保合同 篇1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xiàn)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lián)X敭a為: 。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蛘咭殉鲎獾惹闆r,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jīng)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 出借人 :
擔保人 :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借貸擔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約定向_________(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或工程款) _________元。為此,委托人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預收款退款擔保。委托人與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xié)議。
一、受托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應將預收款項存入受托銀行,并接受受托銀行的監(jiān)督。
四、受托銀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應由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以受托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或以可轉讓的有資產價值_________元)抵押給受托銀行,并向受托銀行提供反擔保函(或與受托銀行簽定抵押協(xié)議)。
五、受益人憑保函、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及委托人將預收款項用于合同規(guī)定之外的用途的證明,要求受托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受托銀行經(jīng)審查無誤后,應首先從委托人結算保證金帳戶劃付。結算保證金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帳戶劃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銀行墊付。
六、受托銀行墊付資金后,有權向委托人追償。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后30日內,歸還墊付資金。受托銀行對墊付資金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銀行墊付資金后,有權要求第三方反擔保人代委托人歸還墊付資金及利息(或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八、委托人應按受托銀行擔保金額度的_________‰按年交付擔保費用,并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
九、本協(xié)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銀行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任何條款的修改及本協(xié)議的解除須經(jīng)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yè)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3
編號:(工字)第號
委托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于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shù)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jù)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shù)娜靠铐椉耙曳綄崿F(xiàn)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jīng)營范圍、注 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yè)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fā)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jīng)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fā)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jīng)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擔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經(jīng)三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租賃物資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租賃價格。
二、所租賃的物資以甲乙雙方簽收的發(fā)貨單、收貨單明細表為準,報丙方認可,否則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發(fā)、收貨單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發(fā)貨單、收貨單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繳納期限及結算:自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從到貨開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結算單,前三個月支付一次租費,后期每兩個月支付一次租費,余款在貨物退清后項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時全部付清貨物租賃方(含丟失報廢的貨物折算款)。
四、甲乙雙方所產生的租賃費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結算租賃費用時,由丙方支付給甲方(每次支付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租金結算憑據(jù)的80%),此時,甲方應當向丙方提供正規(guī)發(fā)票。丙方應扣除乙方相應勞務款,丙方對租賃款承擔擔保責任。其余事項雙方進行協(xié)商處理,與丙方無關。
五、甲方必須每月與乙方結算租賃費,并于次月1日前報丙方備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備案,視為乙方已經(jīng)足額按約支付了租賃費,丙方不再對此承擔擔保責任。
六、 租賃期間乙方對甲方的租賃物只有使用權,無權轉租、改制、出售。
七、租賃物的提運:退租時,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均由甲方承擔(卸車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安排車輛,現(xiàn)場驗收點數(shù),乙方負責打包及車費。(卸車費由甲方承擔)
八、租賃物在冬季施工時報停兩個月,報停期間免收租賃費。根據(jù)現(xiàn)場施工進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報貨物計劃,甲方必須保證充足的貨源并且供貨及時,如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能供貨或缺少貨物規(guī)格導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經(jīng)濟損失都由甲方負責。
九、如發(fā)生糾紛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租賃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 乙方丟失、損毀甲方租賃物均按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租賃物資修理、賠償辦法》執(zhí)行。
十一、 質量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之日起若發(fā)現(xiàn)質量問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負責退換,逾期視為質量合格。
十二、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分批進、退料以雙方進退單簽認時間為準。
十三、 租賃物按實際米數(shù)計收取租金。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生效各執(zhí)一份;貨物退清、租費結清后終止。
十五、 未盡事宜,三方協(xié)商另簽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我們可以用于出借人債權擔保的形式有三種:保證、抵押和質押。不管是哪一種擔保形式,擔保人與權利人都應當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屬合同,明確約定擔保的性質、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擔保的范圍等:
1、明確擔保的性質。即明確是上述保證、抵押、質押中的哪一種,因為不同的擔保形式其生效方式、效力強弱、實現(xiàn)方式都有所不同,具體不同之處在下文中詳述。
2、明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即與主借款合同相對應,是針對某一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還是針對一段時間內某幾個借款合同債權的擔保,因為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可能會因為主合同的效力瑕疵導致?lián):贤男ЯΤ霈F(xiàn)瑕疵,所以明確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權,使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對應起來,能夠減少在出現(xiàn)糾紛時,合同效力認定和擔保的債權數(shù)額認定上的麻煩。
3、明確擔保的范圍。此擔保的范圍與2中擔保的債權數(shù)額略有不同,因為債權人實現(xiàn)擔保權利時,必然會出現(xiàn)一些必要的費用,甚至是違約金、訴訟費、律師費等的產生,都可以約定在擔保范圍之內。所以,明確擔保范圍,盡量將可能出現(xiàn)的合理合法的損失都約定在擔保的范圍之內,最大程度地實現(xiàn)擔保的作用,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當然,不同的擔保形式所需注意的點也有所不同,下面一一詳述:
一、保證形式擔保: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是保證人以其資產信譽作為債權人債權實現(xiàn)的擔保的擔保形式,需要著重考量保證人的資產狀況,其是否具備代主債務債務人履約的能力。正是這個特點,使得在簽訂保證擔保合同時,我們還需特別注意以下三點:
1、確保保證人的主體適格。因為保證人以自己的資產信譽作為擔保,所以并非所有的機構、組織都是適格的保證人!稉7ā穼Υ擞忻鞔_規(guī)定,未經(jīng)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jīng)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企業(yè)法人的職能部門,未取得企業(yè)法人書面授權的分支機構等,不得為保證人。
2、明確保證方式。保證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即除特別情形外,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jīng)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另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只要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jù)上述描述可以看出,連帶責任保證對于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擔保更強也更有選擇的余地,所以應盡量爭取在合同中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或者在合同中不約定保證方式,在爭訟時,法院也會認定為連帶責任保證的。所以,債權人盡量不要在保證合同中將保證方式約定為一般保證,為自己實現(xiàn)債權增加麻煩。
3、明確保證期間。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否則以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計算!稉7ā芬(guī)定,債權人應當在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是一般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是連帶責任保證的,應在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所以,債權人應當十分注意保證期間的時間節(jié)點。
二、抵押形式擔保:
抵押是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作為抵押物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但并不轉移該財產的占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這是在民間借貸擔保合同中最常用的擔保形式,它以確定的足額的財產為擔保,所以相對來講,也是對債權人的權利實現(xiàn)保障性最強的擔保形式。基于這個特點,在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確保抵押人是抵押財產的真實所有人。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查看財產的相關權屬登記證明,查看抵押人是否是該財產的所有人,該財產是否有其他的權利瑕疵,譬如是否設立過其他的抵押,是否存在和他人間的權利爭議等。
2、確保抵押物是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財產。《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對不能作為抵押物的財產種類做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在此不再詳述。
3、爭取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xù)。對于《擔保法》第四十二天規(guī)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的,必須向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才生效。對于其他財產作為抵押物的,無此強制要求,在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但建議盡量爭取辦理抵押物登記,只有登記才有公示效力,能夠對抗第三人,并且能夠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個抵押權的情況下,確保一定程度的受償優(yōu)先權,最大程度地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4、明確抵押物是否辦理保險。為防止抵押物滅失的帶來的損失,應當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
5、明確辦理抵押及其他相關手續(xù)所產生的費用的承擔問題。因抵押登記產生的費用、因財產評估鑒定所產生的費用、因抵押財產保險所產生的費用等等,都應當在合同條款中加以明確。
6、保底條款。在合同中約定保底條款,若抵押物因存在未披露的他項權利或與他人的權利爭議,導致抵押權人損失的,由抵押人賠償損失;并明確在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不足以抵償所欠債務的,是否由抵押人承擔相應的清償責任等。
三、質押形式擔保:
質押也是以特定的財產作為擔保,來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其與抵押相比區(qū)別在于質押物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且需要轉移占有,即需要將質押物交付于質押權人。質押形式在民間借貸中不常見,需要注意的是其以質押物的交付為生效要件,特殊的財產權利質押,如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財產權利作為質押物的,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生效。
擔保合同其實質還是一份民事合同,約束平等民事主體間的行為,所以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細節(jié)外,其他如送達條款等需要在合同訂立時注意的細節(jié)問題同樣適用。
擔保合同 篇6
借款/擔保合同
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保證人Ⅰ: 身份證號: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
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 ¥ 。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自年 年月 日止。
實際借款日以到期借據(jù)為準。
第二條 利率
2.1借款月利率為
2.2計息方式為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據(jù)》 (借貸雙方也
可按指定的銀行帳戶進行轉帳)。
第五條 還款
5.1合同各方協(xié)議選擇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2、分次還款,還款計劃見補充條款。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下列帳戶:
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憑據(jù)或其他還款憑據(jù)作為還款、付息的證明。
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Ⅰ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擔保約定》承擔責任,保證人Ⅱ按照第六條、第七條的保證方式和保證范圍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若無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Ⅰ按照第六條、第七條的保證方式和保證范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范圍
保證人的擔保范圍是: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補償金、借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限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抵押條款
本合同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九條 抵押物
9.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9.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抵押權人依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jù),也不構成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9.3抵押權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毀損、滅失或被征收、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9.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9.5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9.8條的約定處理。
9.6抵押物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9.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9.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抵押權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9.9抵押人因隱滿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的賠償并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借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 抵押登記
11.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人全部還清之前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應辦理變更登記。
1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抵押權人應積極協(xié)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 第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分
12.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委托評估、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按第9.8條約定的其他事項方式處理;或經(jīng)與抵押人協(xié)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fā)生第9.7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C、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2.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全部責任后還剩余的,抵押權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2.3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
12.4抵押權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產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都變賣價款中優(yōu)先扣除。
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三條 質物
13.1 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質物清單》。 《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附近,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質押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質押權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jù),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3.3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和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3.4質物價值發(fā)生了不利于質權人的變動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質權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3.5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13.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質權人指定帳戶,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lián)5模鲑|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擔保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出借人):xx,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丙方(出質人):xx , 身份證號碼:
丁方(保證人):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jīng)營的需要,現(xiàn)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fā)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平等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jīng)營。
1.2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3.1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3.1.1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yōu)先受償。
3.1.2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質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1.3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3.2 連帶保證擔保
3.2.1 丁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2.2 丁方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2.3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方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方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4.1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yè)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fā)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5.1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3.1.1項之規(guī)定,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并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中所作的聲明與保證中的任何一項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5.3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4 借款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約定事由被終止的,乙方應當自借款期限屆滿時或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借款本金、利息及相應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以借款總額為基數(shù),按0.5%的標準按日收取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條款及其它
6.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涉及級別管轄或專屬管轄,以法律規(guī)定為準)。
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8
根據(jù)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眨ū窘、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5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jīng)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分立、破產、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zhí)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jīng)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shù)額為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jīng)協(xié)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合同 篇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huán)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jù),透支約據(jù)、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guī)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yǎng)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xiàn)狀發(fā)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xiàn)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jīng)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jīng)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jù)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jīng)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jīng)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jīng)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guī)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zhí)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jīng)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jiān)督及對于甲方業(yè)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jiān)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yè)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xiàn)在或將業(yè)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yè)現(xiàn)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10
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合同擔保統(tǒng)一規(guī)則內容。雖然我國法律中對合同擔保統(tǒng)一規(guī)則內容有一定的規(guī)定,但是合同擔保統(tǒng)一規(guī)則內容大家可能還不是很清楚,下面就合同擔保統(tǒng)一規(guī)則內容作一個簡要的闡述。
第一條 范圍
1.本規(guī)則適用于聲明受國際商會(第325號出版物) 關于投標、履行和償還款項擔保的規(guī)則(合同擔保)管轄的任何擔保、保函、賠償函、保證或類似的義務承擔,不論其使用何種名稱或用何種措詞來表達(擔保)這一名稱,本規(guī)則對此種擔保的所有當事人都有約束力,除非在擔保文書或此種擔保的任何修改文件中另有不同的明文規(guī)定。
2.凡本規(guī)則的任何規(guī)定與應適用于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有抵觸,而當事人又不得背離該項法律規(guī)定者,則適用該項法律規(guī)定。
第二條 定義
就本規(guī)則來說:
1.投標擔保,系指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即擔保人)應投標人(即本人)的請求,或按照另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根據(jù)本人(即指示人)的請求所發(fā)出的指示,向招標的一方(受益人)所作出的義務承擔。根據(jù)此項義務承擔,擔保人承擔因本人不履行投標所產生的義務而發(fā)生違約事件時,在規(guī)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
2.履行保證,系指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即擔保人)應貨物或勞務供應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請求,或按照另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根據(jù)本人(即指示人)的請求所發(fā)出的指示,向買方或發(fā)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義務承擔。根據(jù)此項義務承擔,擔保人承擔因本人不履行本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下稱合同)而發(fā)生違約事件時,在規(guī)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或者如果擔保文書上有此規(guī)定,亦可由擔保人選擇由其安排履行合同。
3.償還款項擔保,系指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即擔保人)應貨物或勞務供應人或承包商(即本人)的請求,或按照另一家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當事人根據(jù)本人(即指示人)的請求所發(fā)出的指示,向買方或發(fā)包人(即受益人)所作出的義務承擔。根據(jù)此項義務承擔,擔保人承擔因本人不按照本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規(guī)定償還款項而發(fā)生違約事件時,擔保人應就受益人預付或已付給本人但本人未予償還的一筆或幾筆款項,在規(guī)定的金額限度內向受益人付款。
第三條 擔保人對受益人的責任
1.擔保人只按照擔保文書所規(guī)定的條款與條件和本規(guī)則對受益人承擔責任,其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擔保文書上所載明的金額。
2.除擔保文書上另有規(guī)定外,擔保文書上所載的承擔責任的金額不得以合同的部分履行為理由而要求減少。
3.擔保人只能主張以擔保文書上所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與條件為依據(jù)的抗辯,或本規(guī)則所允許的各項抗辯。
第四條 提出請求的最后日期
如果擔保文書對擔保人應當收到請求通知的最后日期沒有作出具體規(guī)定,則此項最后日期(到期日)應當認為是:
1.如系投標擔保,自出具擔保函之日起6個月;
2.如系履行擔保,自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或完工之日起或自上述日期的延展之日起6個月,或者自合同上規(guī)定的保修期限(保證期限)屆滿之日起1個月,但以該項保修期限已明示包括在履行擔保內為條件;
3.如系償還款項擔保,自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或完工之日起或自上述日期的延展之日起6個月。
如到期日適逢非營業(yè)日,則該到期日應延展到下一個營業(yè)日。
第五條 擔保的滿期
1.如果擔保人在到期日或在到期日之前沒有收到請求通知,或者根據(jù)擔保所產生的任何請求已經(jīng)得到解決,受益人的一切權利已全部得到滿足,則擔保即終止生效。
2.盡管有第四條的規(guī)定,關于投標擔保:
(1)于受益人與本人簽訂合同表示受益人接受本人的投標的時候,以及如果在書面合同中有此規(guī)定,或者如果沒有訂立合同但在投標書中有此規(guī)定,于本人提交履行保證書時,或者在不要求提交履行保證書的場合,則于本人簽署合同時,為本人出具的投標擔保即終止生效。
(2)如果已由另一個投標人中標訂約,則不問該投標人是否已經(jīng)滿足本條第2款(1)項的要求,投標擔保即終止生效。
(3)當受益人明示宣布他無意訂立合同時,投標擔保亦終止生效。
第六條 擔保文件的退回
凡擔保文書按照其條款與條件或按照本規(guī)則已終止生效時,保留體現(xiàn)擔保內容的文書并不授與受益人以任何權利,該文書應毫無遲延地退回擔保人。
第七條 對合同和擔保文書的修改
1.投標擔保只對本人提交的原始投標書有效,對該投標書的任何修改都不適用,同時,如超過擔保文書規(guī)定的到期日或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到期日,亦告無效,除非擔保人以書面、電報、電傳通知受益人;該項擔保仍然有效或到期日已予以延展。
2.履行擔;騼斶款項擔保得規(guī)定如對合同作了任何修改則擔保無效,或者規(guī)定應將此種修改通知擔保人以取得他的同意。如無這樣的規(guī)定,則擔保對于合同及其任何修改所明示規(guī)定的本人的各項債務都有效。但擔保對于超過擔保文書所規(guī)定的金額或對于起過擔保文書或本規(guī)則所規(guī)定的到期日都無效,除非擔保人以書面、電報或電傳通知受益人:金額已增加到規(guī)定的數(shù)額或到期日已予延展。
3.擔保人對擔保文書的條款與條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經(jīng)受益人的同意,才能對受益人生效,同時須經(jīng)本人或指示人的同意(視情況而定),才能分別對本人或指示人生效(視情況而定)。
第八條 請求的提出
1.擔保項下的請求權須以書面、電報或電傳提出,并應使擔保人最遲于擔保文書或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到期日之前收到;
2.擔保人在收到請求通知時,應無延遲地將該項請求以及所收到的書面材料通知本人或指示人;
3.請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才應予滿足:
(1)須按本條第1款的規(guī)定提出并收到;
(2)必須附有擔保文書或本規(guī)則所規(guī)定的書面材料;
(3)此項書面材料須于收到請求通知后在擔保文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如果擔保文書沒有規(guī)定期限則應盡快提出。如系受益人自己的書面材料則最遲應在(擔保人)收到請求通知后6個月內提出。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擔保按照擔保文書或本規(guī)則的規(guī)定已終止生效,請求就不應當予以滿足。
第九條 作為支持請求權之用的書面材料
如果擔保文書沒有規(guī)定提交支付請求權的書面材料,或僅規(guī)定只須由受益人提出請求聲明,則益人應提出:
1.如系投標擔保,受益人應提出聲明指出,本人的投標已被接受但后來本人卻不簽訂合同或不按投標書上的規(guī)定提供履行擔保,并應向本人發(fā)出一項表示同意下列事項的聲明:即聲明同意關于擔保合同項下所付金額之全部或一部分,應由受益人支付給本人的請求權所引起的爭議,應由投標書上所規(guī)定的法院或仲裁機構解除,或者如果沒有規(guī)定或未能協(xié)商同意使用其他辦法,則可由本人選擇按照國際商會仲裁院的規(guī)則或者按照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2.如系履行擔;騼斶款項擔保,則受益人應提供法院的裁定或證明其請求有理的仲裁裁決,或者提出本人對此項請求及應支付的金額所表示的書面同意。
第十條 準據(jù)法
如果擔保文書沒有指出擔保應受哪一個國家的法律管轄,則以擔保人營業(yè)所所在地國家的法律對準據(jù)法。如果擔保人有兩個以上的營業(yè)所,則以出具擔保文書的分支機構所在地國家的法律為準據(jù)法。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擔保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可按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協(xié)議提交仲裁,仲裁按照國際商會仲裁院的規(guī)則或者按照聯(lián)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或者按照擔保人與受益人雙方約定的其他仲裁規(guī)則辦理。
2.如果將擔保人與受益人之間涉及本人或指示人的權利義務的爭議提交仲裁,則本人或指示人有權參加仲裁程序。
3.如果擔保人與受益人未能就仲裁或受某一特定法院管轄達成一致意見,則他們之間有關擔保所引起的一切爭議,只能由擔保人營業(yè)所所在地國家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或者如果擔保人有一個以上的營業(yè)所,則由主營業(yè)所所在地國家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或者由受益人選擇,由出具擔保文書的分支機構所在國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合同擔保統(tǒng)一規(guī)則內容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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