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莊公莊公二十五年的原文及翻譯
莊公·莊公二十五年
作者:左丘明
【經(jīng)】二十有五年春,陳侯使女叔來聘。夏五月癸丑,衛(wèi)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歸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冬,公子友如陳。
【傳】二十五年春,陳女叔來聘,始結(jié)陳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幣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亦非常也。凡天災(zāi),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晉士蒍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乃城聚而處之。
冬,晉侯圍聚,盡殺群公子。
文言文翻譯:
二十五年春季,陳國的女叔來魯國聘問,這是開始和陳國友好。《春秋》贊美這件事,所以不記載女叔的名字。
夏季六月初一日,發(fā)生了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土地神廟,這是不合于常禮的'。只有夏歷四月的初一,陰氣沒有發(fā)作,如果發(fā)生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擊鼓。
秋季,有大水,擊鼓,用犧牲祭祀土地神廟和城門門神,也不合于常禮。
凡是天災(zāi),祭祀時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犧牲。不是日食、月蝕,不擊鼓。
晉國的士..讓公子們殺盡了游氏家族,于是在聚地筑城而讓公子們?nèi)プ 6荆瑫x獻公包圍了聚城,把公子們?nèi)繗⒐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