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合同范本
土地抵押需要簽寫怎樣的合同呢?如何草擬土地抵押合同協(xié)議書呢?下面請看小編特地帶來的土地抵押合同范本!以供大家參考!
土地抵押合同范本【1】
債權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jīng)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間 ,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合同書均由甲方收執(zhí)。
第七條 本合同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chǎn)土地。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____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抵押合同范本【2】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范本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抵押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 ,地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字第 號,土地面積 平方米,抵押面積 平方米,土地規(guī)劃用途為 用地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經(jīng)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 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抵押,評估使用年期 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 平方米,產(chǎn)權證號為 字第 號,為 結構,經(jīng)評估房屋價格為 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jīng)甲、
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同意以上述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物,抵押價值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 %,作價 萬元,為最高額抵押,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抵押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違約金以及甲、乙雙方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第四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責任。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抵押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
大,同時立即通知乙方,甲方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若原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
甲方不能履行債務,乙方占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
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該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收益)或租金以及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雙方同意處分抵押物方式為: 。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甲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可以提前收回抵押貸款,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罰息。
2、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3、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chǎn)的,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和抵押合同的規(guī)定處分抵押財產(chǎn)。處分抵押財產(chǎn)所得,乙方有優(yōu)先受償權。 因處分抵押財產(chǎn)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房地產(chǎn)過戶登記。
4、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fā)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或減少擔保金額。
6、抵押物的受贈人、繼承人拒絕償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7、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不能協(xié)商解決時,按《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七條: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到大豐市國土資源局申辦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交抵押權人,否則,其抵押行為無效。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登記、評估、鑒定、公證等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所轄
土地抵押合同范本【3】
甲方: (貸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借款___元,借款期限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價款利率為月__%,乙方在每月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____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使用權人為:_____。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chǎn),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xiàn)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chǎn):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chǎn)。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chǎn)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chǎn)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chǎn)。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chǎn)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chǎn)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chǎn)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主管部門備案__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土地抵押合同范本【4】
該宗地曾于 年 月 日抵押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擔保債務為
抵押人(甲方): ( 人民幣大寫元。
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甲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jīng)共同協(xié)商,特簽定本合同 。
第一條 宗地坐落于街號,面積平方米,土地用途,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
經(jīng)評估,并由(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jù)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抵押的限
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 (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jīng)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有關稅費和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月),自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jiān)督權。
第七條 發(fā)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
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應企業(yè)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yè)或繼承人、遺產(chǎn)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fā)生變更后三十日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定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抵押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zhí)幏值盅旱耐恋厥褂脵唷?/p>
第十一條乙方申請?zhí)幏值盅和恋厥褂脵鄷r,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他當事人。
第十二條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款項,按下
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 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 支付劃拔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 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金、違約金和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
(五) 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jīng)甲、乙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xù)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章,并經(jīng)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登記部門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簽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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