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的土地租賃合同范本
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地為X X鎮(zhèn)X X村X X屯位于X X的水田(旱地、嶺地)合計面積為60.55畝(面積以實地測量為準)。按《土地延包法》依法有償轉讓使用權給乙方種植糖料蔗,承包土地界線詳見土地延包證復印件(附件)或經雙方現場確認為準。
二、承包土地期限
1、承包期限為五年,即從二0**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二0**年三月二十五日止。
2、承包期滿時,乙方如有當年甘蔗尚未曾收完時,則甲方應給予延期收完當年甘蔗,且免收此期間內的承包費,但延長期限不能超過二0**年四月三十一日。
三、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按承包面積每年每畝¥85.00元。60.55畝每年租金¥5146.75元,五年共計租金¥25733.75元。(大寫: 貳 萬 伍 仟 柒 佰 叁 拾 叁 元 柒 角 伍 分正)。
2、租金支付方式為: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應在當年春節(jié)前一次性交清。(特別約定另議: )
四、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土地權屬證書給乙方復印,并將所承包的土地用紅線勾出。在承包期內發(fā)生土地糾紛時由甲方負責調處,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土地糾紛而使乙方利益受損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有在該土地上自主生產經營和轉讓的權利,甲方出租的.土地上原有的水源及交通等基礎設施乙方可以無償使用;同時乙方因生產需要在出租土地上實施機械深耕深松、灌溉排水、道路交通設施維修等,甲方不得加以干涉。
3、在承包內,如遇國家因修路等原因征用到該承包地,所補償的青苗費歸乙方所有;土地征用費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應按征用面積減免相應的承包金。
4、乙方應按合同合理開發(fā)利用土地,并按期繳納承包費,如不按期交付承包費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土地。承包期滿后,乙方須用拖拉機打平甘蔗蔸后再把土地交還給甲方。
5、承包期滿后,甲方收回土地另行發(fā)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yōu)先承包。
6、由于不可抗力引起事故而需要止或延長合同時,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按國家相關法律處理。
五、違約責任:在承包期內任一方都不得隨意單方終止合同,單方違約者將按對方損失的雙倍予以賠償。
六、雙方不能因當事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條款的執(zhí)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xié)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存一份,村民委留存一份作為公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約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廢止。(出租土地戶主名冊及詳細面積附后)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
公證單位:鹿寨縣X X鎮(zhèn)X X村民委員會
合同簽訂日期:二0**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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