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英語列入考試科目,以30%成績計入總分或者參考,另外在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學(xué)科文6理7模式形成,直到1994年。
文科考6門,課程總分是640分,分別是語文120,數(shù)學(xué)120,英語100,政治100,歷史100,地理100分。理科考7門,共710分。
考試科目分別為語文120,數(shù)學(xué)120,英語100,政治100,物理100,化學(xué)100,生物70分。1983年,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高考填報時可以自由選擇,一般選擇為英語)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