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丘與友期》原文
陳太丘與友期行,期日中。過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時年七歲,門外戲?蛦栐剑骸白鹁诓唬俊贝鹪唬骸按貌恢,已去!庇讶吮闩唬骸胺侨嗽!與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與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則是無信;對子罵父,則是無禮!庇讶藨M,下車引之。元方入門不顧。
《陳太丘與友期》注釋
元方:即陳紀,字元方,陳寔的'長子。
陳太丘:陳寔(shí),字仲弓,東漢潁川許(現(xiàn)在河南許昌)人,做過太丘縣令。
太丘:古地名。
期行:相約同行。期,約定。
期日中:約定的時間是正午。日中,正午時分。
過中:過了正午。
舍去:不再等候就走了。去,離開。
舍:舍棄,拋棄。
乃至:(友人)才到。乃,才。
戲:嬉戲。
尊君在不(fǒu):你父親在嗎?尊君,對別人父親的一種尊稱。不,通“否”
家君:謙詞,對人稱自己的父親。
引:拉,要和元方握手
信:誠信,講信用。
時年:當(dāng)時的年齡。
非:不是。
相委而去:丟下我走了;相偏指一方對另一方的行為,代詞,通“之”,我;委,丟下,舍棄。
君:對對方父親的一種尊稱。
已去:已經(jīng)離開。
曰:說。
則:就是。
顧:回頭看。
慚:感到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