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級考試目的是推動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執(zhí)行,對大學生的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確的測量,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國家教育部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1993年名為“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設計組”)負責設計、組織、管理與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大學英語考試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的單科性標準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每年考試過后8月份或9月份公布成績并頒發(fā)成績單,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四六級考試不設置及格線,四級425分(含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大家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英語四六級的分數是排位分,沒有總分。報名時間CET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時間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