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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詩《九日》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一定沒少看到經(jīng)典的古詩吧,古詩準確地來說應該叫格律詩,包括律詩和絕句。那什么樣的古詩才是經(jīng)典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古詩《九日》,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原文
九日重陽節(jié),開門有菊花。
不知來送酒,若個是陶家。
關(guān)于重陽節(jié)
重陽節(jié)(又稱:老人節(jié)),在每年農(nóng)歷的九月九日,是漢族的傳統(tǒng)節(jié)日,因《易經(jīng)》中把“六”定為陰數(shù),把“九”定為陽數(shù),九月九日,日月并陽,兩九相重,故而叫重陽,也叫重九。重陽節(jié)早在戰(zhàn)國時期就已經(jīng)形成,到了唐代,重陽被正式定為民間節(jié)日,此后歷朝歷代沿襲至今。民間在該日有登高的風俗,所以重陽節(jié)又稱“登高節(jié)”,此外還有茱萸節(jié)、菊花節(jié)等說法。人們在慶祝重陽節(jié)時一般會登高、賞菊、喝菊花酒、插茱萸、還要吃糕。另外,由于九月初九“九九”諧音是“久久”,有長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與推行敬老崇孝活動。重陽節(jié)與除、清、盂三節(jié)也是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里祭祖的四大節(jié)日。201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老年人權(quán)益保障法》,法律明確規(guī)定每年農(nóng)歷九月初九(重陽節(jié))為老年節(jié)。
《九日》作者簡介
王勃(649或650~676或675年),唐代詩人。漢族,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王勃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齊名,世稱“初唐四杰”,其中王勃是“初唐四杰”之首。
王勃生平資料
早年經(jīng)歷
王勃幼年時就非常聰慧,六歲時便能作詩,且詩文構(gòu)思巧妙,詞情英邁,被父親的好友杜易簡稱贊為“王氏三株樹”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顯示出杰出的文學才能。
九歲時,王勃讀顏師古注的《漢書》后,撰寫了《指瑕》十卷,指出顏師古的著作錯誤之處,表現(xiàn)了王勃早年就博學多才。
十歲時,王勃便飽覽六經(jīng)。
十二歲至十四歲時,王勃跟隨曹元在長安學醫(yī),先后學習了《周易》、《黃帝內(nèi)經(jīng)》、《難經(jīng)》等,對“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匱之數(shù)”有所知曉。
未冠而仕
龍朔三年(663年) 王勃回到家鄉(xiāng),寫《上絳州上官司馬書》等文章,尋找機會,積極入仕。
麟德元年秋(664年), 王勃上書劉祥道,直陳政見,并表明自己積極用世的決心,深得劉祥道贊賞“此神童也!”
麟德二年,王勃通過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獻《乾元殿頌》,借獻“頌”以圖仕進之意甚明。
乾封元年(666年),王勃通過李常伯上《宸游東岳頌》一篇,接著應幽素科試及第,授朝散郎,成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后,才思泉涌,筆端生花,撰《乾元殿頌》,文章綺麗,驚動圣聽;唐高宗見此頌詞,歌功頌德,詞美義壯,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為,驚嘆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為之大振,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合稱“初唐四杰”,并推為首位。
禍起《斗雞賦》
王勃當上朝散郎后,經(jīng)主考官的介紹,擔任沛王府修撰,并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哲斗雞,王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討伐英王的'斗雞,以此為沛王助興。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手中,圣顏不悅,讀畢則怒而嘆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古代用于征召,曉諭的政府公告或聲討、揭發(fā)罪行等的文書,現(xiàn)在也指戰(zhàn)斗性強的批判,聲討文章),有意虛構(gòu),夸大事態(tài),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碧聘咦谡J為此篇意在挑撥離間,欽命將他逐出長安。于是,王勃被逐。他憑著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經(jīng)營剛剛打通的仕途,就這樣毀于一旦。
二次被貶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擊,是在虢州參軍任上殺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
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y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后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jié)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沒有被處死;此事甚為蹊蹺,王勃為什么要保護罪犯曹達,既藏匿保護又怎能將其殺死。據(jù)新舊《唐書》所載,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官奴曹達事,有人懷疑為同僚設計構(gòu)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不無道理。這次被禍,雖遇赦未丟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終結(jié)。
魂歸南海
王勃因殺死官奴曹達,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疇,王福疇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遠謫到南荒之外。這件事對王勃的打擊,遠遠超過對自己的懲罰。王勃為人雖有放浪不羈的一面,但他立身處世的基本原則,卻以儒家的禮法為標尺。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達了對父親的內(nèi)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親可謂深矣;誠宜灰身粉骨,以謝君父……今大人上延國譴,遠宰邊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東甌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于天地之間矣!睆闹锌审w會到身為孝子的王勃內(nèi)心強烈的羞愧和自責。
王勃出獄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這時朝廷宣布恢復他的舊職,他已視宦海為畏途,沒有接受。他在上元二年(675年)的秋天從洛陽出發(fā)沿運河南下,于八月中旬到達淮陰,又從淮陰到楚州,離開楚州,繼續(xù)沿運河南下,入長江后折向西行,到了江寧。
大約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疇處,見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親。不久后,王勃便踏上歸途。當時正值夏季,南海風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驚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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