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協議離婚手續(xù)有些方式和所需要的證件
辦理協議離婚要多久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xù)方式與所需證件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guī)范 第四十八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注:有的地方是要大1寸的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guī)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身份證件。
第二十三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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