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1
一、目的:結合公司員工手冊的規(guī)定,規(guī)范保安員工作紀律,避免在日常請銷假方面出現違規(guī)情況出現,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全體保安員
三、相關文件:員工手冊
四、內容1.由于保安崗位工作需要,原則上在沒有特殊情況需要的情況下不予準假2.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填寫'請假條',3.保安員臨時有急事不能直接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兩小時以內通知隊長,經隊長請示有關領導后,由隊長負責通知是否批準,在歸隊后當天立即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4.保安員假期到后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歸隊,必須向隊長、管理處主任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續(xù)假,歸隊后當天必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并進行銷假,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5.保安員請假在一天之內的,需填寫請假單,經所在班班長、隊長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6.保安員請假兩天以上(包含兩天)三天以下(包含三天)的,除向班長、隊長辦理請假手續(xù),必須經管理處主任、保安部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
7.保安員請假三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進行。
8.保安員請假時間在半天內的(包括半天)視為請假半天,超過半天的視為請假一天,每月隊長統(tǒng)計后如實進行考勤,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9.保安員請假不得超過年限期限,工作不滿一年的全年請假不得超過14天,工作一年以上的全年請假不得超過一個月,如遇特殊情況(婚假、喪假、孕假)等按公司制度辦理相關手續(xù)。
10.保安員請假超過期限的,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并不得參加明星保安評比及各類評比活動(特殊情況類外)。
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2
1.0總則
1.1 物管公司員工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保安員除外)。部分部門員工實行輪班制的,其上、下班時間按崗位要求決定。
1.2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各管理處規(guī)定之工作時間上下班,實際上、下班時間按員工考勤卡、外勤登記記錄情況進行考勤。員工每月出全勤享受獎勵50元,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予享受:
1.2.1每月已享受有薪病假者(每月有薪病假為1天);
1.2.2當月已享受之年假累計超過三天者;
1.2.3一個月內發(fā)生遲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1.2.4曠工、事假、病假者。
2.0遲到、早退、曠工
2.1 不按規(guī)定上班時間到崗,視作遲到。
2.2 未到規(guī)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視作早退。
2.3 有下列情況之一視作曠工:
2.3.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而缺勤的`;
2.3.2超過假期而無續(xù)假者;
2.3.3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2.3.4打架斗毆致傷不上班者;
2.3.5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2.3.6其它應按曠工處理事項。
2.4 曠工每日扣罰標準為日工資的2倍。
2.4特殊、緊急情況無法上班特殊、緊急情況下無法上班,須于當天上班前半小時內設法知會部門主管,同時知會人事行政部,并在上班后論處,并按有關獎懲制度作出處理。
4.4員工因公務原因或忘記打卡必須于未打卡次日填寫《補卡單》,報管理處主任申請簽卡,不按上述規(guī)定時間簽卡一律不予接受,按曠工或事假處理。
1.5因公務原因不能打卡的,可以簽卡,且不作為過失記錄;但員工忘記打卡的,經核實后,每月3次以內的可簽卡,3次以上的不予簽卡,按曠工半天處理并按有關獎懲規(guī)定作出處罰。
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3
一、全體職工必須做到有事先請假,事后要銷假。
二、職工請假要提前寫出請假報告,待逐級批準后,方可離崗,不得出現先離崗后請假的現象。
三、職工請批假范圍
請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須提前寫出請假報告,由副經理或經理批準,各站長一切非因公外出須經經理批準。
四、因病請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須有正規(guī)醫(yī)療部門的證明手續(xù)。
五、因事、因病請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以上事項如有違反,按獎懲制度第十二條執(zhí)行。
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4
1.保安員紀律
1.1愛崗敬業(yè),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紀守法,嚴于律己,文明服務禮貌待人,積極主動、勇敢無畏、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2按保安員著裝規(guī)定著裝上崗;
1.3愛護公共設施、設備,熟悉社區(qū)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各項突發(fā)事件及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遇到突發(fā)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1.4認真參加軍體培訓及消防演練工作;
1.5嚴格按交接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能誤崗、空崗、漏崗。
2.保安人員請銷假制度
2.1嚴格實行《員工手冊》相關管理規(guī)定。
2.2臨時請假不超過3小時由保安隊長批準,不超過8小時由保安部經理批準。
2.3探親假、婚假、喪假及事假人員必須提前半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
2.4請假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銷假,不準代銷與不銷。
2.5臨時外出時,實行雙人制,不得私自外出。
2.6外出或休假期間請假人員應注意確保自身安全。
3.宿舍區(qū)內務制度
3.2保持宿舍清潔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3.3床位鋪面保持干凈平整不擺放雜物,被褥應統(tǒng)一要求折疊方正,床下的鞋子擺放整齊。
3.4宿舍內設衛(wèi)生監(jiān)督員隨臟隨掃,每周六全天大掃除。
3.5室內嚴禁放有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品。
3.6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室內喝酒、喧嘩、打鬧,以免影響其他隊員休息。
3.7室內不允許私拉亂接電線及使用電爐、熱水器等電器設備。
3.8室內各班人員不準隨意亂串,不準留客人住宿或讓無關人員進入宿舍。
3.9宿舍門鑰匙由各班長管理,未經隊長批準,不準私自家加鎖、換鎖或把鑰匙轉交他人。
4.勤務交接登記制度
4.1必須按時接崗,不準誤崗、脫崗;
4.2每班崗必須提前半小時叫崗,督促接班人員,整理服裝備勤;
4.3接崗時做好交接,是否有通知及上級的代辦事項等,警戒區(qū)域內是否正常;
4.4領班監(jiān)督各崗位警員進行交接,交接時注意觀察當班設備是否正常完好;
4.5領班必須認真填寫交接記錄,并詳細記錄本班警員執(zhí)勤情況;
4.6領班必須將執(zhí)勤情況上報保安主管。
4.7就寢時間:每晚22點之前下崗所有隊員必須熄燈就寢。
5.保安備勤、應急制度及緊急集合演練方案
5.1備勤制度
5.1.1工作日期間控制警員外出及休假,并保證備勤率在50%以上。
5.1.2節(jié)假日及重大節(jié)日期間,所有人員嚴禁外出,停止休假,保證備勤率在80%。
5.1.3保證警戒區(qū)域內警用器械的完好。
5.2節(jié)假日應急制度
5.2.1在各節(jié)日之前組織全體警員進行節(jié)日動員。
5.2.2全面地組織學習有關執(zhí)勤消防等業(yè)務知識。
5.2.3保安部負責對執(zhí)勤區(qū)域內進行徹底安全檢查,找出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解決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
5.2.4執(zhí)勤人員必須每5分鐘巡視一次所轄區(qū)域,保安領班須不間斷地查崗,夜間須輪流在門衛(wèi)值班,并不間斷查崗。
5.2.5組織緊急集合及消防演練。
5.2.6加強請銷假制度,保證備勤率在80%。
5.2.7加強區(qū)內員工、保姆、司機、民工的管理,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及出門條,控制閑雜人員在區(qū)內流動。
5.2.8密切注意警員思想動態(tài),控制警員流動、保證內部穩(wěn)定。
5.3緊急集合演練方案
5.3.1緊急集合的目的`
加強紀律性和警惕性,鍛練突發(fā)事件的處理能力。
5.3.2要求
a.每名隊員在接到緊急集合的命令時,必須迅速到達集合地點;
b.集合過程中不得大聲喧嘩;
c.各宿舍安排值班人員;
d.每月緊急集合演練一次。
5.3.3演練流程
a.主管通知各宿舍領班,緊急集合的準確地點;
b.由主管掌握到達緊急集合地點的時間;
c.控制社區(qū)、大門等交通要道;
d.各領班集合、整理隊伍;
e.主管對緊急集合進行講評;
f.將隊伍帶回。
6.巡邏檢查制度
6.1保安隊負責公寓管理區(qū)域、內保人員負責公寓樓宇公共區(qū)域內24小時不間斷巡視工作。
6.2巡視人員要分區(qū)域沿指定線路進行巡視,使用巡更器進行確認。
6.3每班下崗時應將《巡視檢查記錄》填寫完整。
6.4白班于每日21:00后將巡更器送交中控室下載數據,次日6:00將巡更器領出使用。夜班于每日21:00后將巡更器從中控室領出,次日6:00將巡更器送交中控室下載數據。
6.5巡視保安員接到門崗通知有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時,應對其進行引導。
6.6在巡視中,遇住戶應面帶笑容主動問好。遇有住戶車輛經過時,應主動禮讓并行軍禮。
6.7遇有老年人攜物應主動上前詢問是否需要提供幫助,并將其護送至門口。
6.8遇有兒童在車行道、水池邊、車庫等危險區(qū)域玩耍時應主動上前勸阻并與其家人聯系送至安全區(qū)域。
6.9遇有住戶反映問題應認真記錄并將情況通知客服部。
6.10發(fā)現衣冠不整者、推銷人員應及時勸離公寓。
6.11對單元外施工堆料、車輛停放進行檢查。
6.12戶內發(fā)生報警執(zhí)行《戶內安防報警處理程序》。
請銷假制度管理制度5
1.0總則
1.1 物管公司員工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保安員除外)。部分部門員工實行輪班制的,其上、下班時間按崗位要求決定。
1.2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各管理處規(guī)定之工作時間上下班,實際上、下班時間按員工考勤卡、外勤登記記錄情況進行考勤。
員工每月出全勤享受獎勵50元,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將不予享受:
1.2.1每月已享受有薪病假者(每月有薪病假為1天);
1.2.2當月已享受之年假累計超過三天者;
1.2.3一個月內發(fā)生遲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1.2.4曠工、事假、病假者。
2.0遲到、早退、曠工
2.1 不按規(guī)定上班時間到崗,視作遲到。
2.2 未到規(guī)定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視作早退。
2.3 有下列情況之一視作曠工:
2.3.1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而缺勤的;
2.3.2超過假期而無續(xù)假者;
2.3.3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2.3.4打架斗毆致傷不上班者;
2.3.5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2.3.6其它應按曠工處理事項。
2.4 曠工每日扣罰標準為日工資的2倍。
2.4特殊、緊急情況無法上班
特殊、緊急情況下無法上班,須于當天上班前半小時內設法知會部門主管,同時知會人事行政部,并在上班后二天內,填妥《假期申請表》,連同所需有關證明交部門主管審批,經人事行政部批準后存檔,超過規(guī)定時間仍未補辦手續(xù),公司有權視作曠工處理,請?zhí)貏e注意。
2.5請假
2.5.1任何員工因病或因事需要請假(特殊、緊急情況除外),必須提前填寫《假期申請表》向部門主管、人事行政部申請,經有關人員審批,獲得批準后方為有效。
2.5.2請假天數與提前申請?zhí)鞌怠徟鷻嘞?/p>
請假天數提前申請?zhí)鞌祵徟鷻嘞?/p>
1天1天部門主管、人事行政助理
2-3天5天管理處主任、人事行政部經理
3天以上10天物管公司副總經理
3.0其他
3.1.1任何員工外出辦事,須事先獲得部門主管及管理處主任批準,并知會行政助理,做好外勤登記;
3.1.2若員工未獲批準或未辦妥有關考勤手續(xù)而缺勤者,以曠工論處,并給予警告處分;
3.1.3連續(xù)曠工三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滿5天,物管公司有權對員工作出即時開除處理,并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1.4人事行政部負責考勤工作,每月底審查考勤表(卡)、外勤登記,作為考察工作表現及計薪依據。
4.0打卡
4.1員工上班(加班)執(zhí)行打卡制度,人事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計算員工出勤。
4.2無打卡必須執(zhí)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4.3員工不能互相代打卡,一經發(fā)現,當事雙方以曠工一日論處,并按有關獎懲制度作出處理。
4.4員工因公務原因或忘記打卡必須于未打卡次日填寫《補卡單》,報管理處主任申請簽卡,不按上述規(guī)定時間簽卡一律不予接受,按曠工或事假處理。
1.5因公務原因不能打卡的,可以簽卡,且不作為過失記錄;但員工忘記打卡的`,經核實后,每月3次以內的可簽卡,3次以上的不予簽卡,按曠工半天處理并按有關獎懲規(guī)定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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