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咨詢服務合同(集合8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計咨詢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yè)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咨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guī)定的附加咨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guī)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xù)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fā)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xù)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蛘邔嶋H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fā)的規(guī)范、規(guī)定,并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2
第一部分 信息系統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監(jiān)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jiān)理人監(jiān)理的信息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實施地點:______
工程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jiān)理業(yè)務。
五、委托人向監(jiān)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jiān)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簽章)______ 監(jiān)理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jiān)理的信息系統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jiān)理業(yè)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jiān)理人”是指承擔監(jiān)理業(yè)務和監(jiān)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jiān)理項目組”是指監(jiān)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jiān)理業(yè)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jiān)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jiān)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6.“工程監(jiān)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jiān)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監(jiān)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jiān)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jiān)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jiān)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jiān)理業(yè)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jiān)理業(yè)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對工程規(guī)模、設計標準、規(guī)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jiān)理人調換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權要求監(jiān)理人提交監(jiān)理工作月報及監(jiān)理業(yè)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托人發(fā)現監(jiān)理人員不按監(jiān)理合同履行監(jiān)理職責,或與集成商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jiān)理人更換監(jiān)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jiān)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jiān)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jiān)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jiān)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jiān)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托人應免費向監(jiān)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jiān)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信息系統工程的規(guī)劃設計、項目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yōu)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fā)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jiān)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集成商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托人報告,經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監(jiān)理人有權發(fā)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設備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guī)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yè),有權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監(jiān)理項目組或委托人的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guī)定的完成期限的簽認權。
第五條 監(jiān)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的執(zhí)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檢查、監(jiān)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jiān)理質量,按照監(jiān)理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監(jiān)理業(yè)務,保證不發(fā)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jiān)理工作需要的監(jiān)理項目組及監(jiān)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監(jiān)理項目組成員名單、監(jiān)理規(guī)劃,完成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jiān)理工程范圍內的監(jiān)理業(yè)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jiān)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jiān)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yè)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設計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條 在監(jiān)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jiān)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jiān)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jiān)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jiān)理人對集成商違反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jiān)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jiān)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托人或監(jiān)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監(jiān)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fā)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xù)時間,則監(jiān)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jiān)理業(yè)務的時間,支付監(jiān)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托監(jiān)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使得監(jiān)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時,監(jiān)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當恢復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時,經雙方協商后應適當增加時間用于恢復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監(jiān)理業(yè)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jiān)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xù),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jiān)理人收到監(jiān)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jiān)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jiān)理義務時,可向監(jiān)理人發(fā)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jiān)理人在收到通知后應及時答復,否則委托人有終止委托監(jiān)理合同的權利,并且由監(jiān)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jiān)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托的工程監(jiān)理所必要的監(jiān)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費用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jiān)理業(yè)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jiān)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jiān)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jiān)理人駐地監(jiān)理項目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jiān)理工程項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yè)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jiān)理范圍和監(jiān)理工作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人應在__天內對監(jiān)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四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jiān)理項目組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jiān)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 (項目名稱)提供設計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
1、 定義 1.1本合同中
(a)“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咨詢服務”指附件2(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guī)定的附加咨詢服務。
(d)“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甲方依照附件1(詳見附件1)中的規(guī)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xù)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fā)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xù)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甲方應按約定的期限(合同簽訂后7日內)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合同簽訂后7日內)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2(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甲方應按附件1(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1(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蛘邔嶋H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fā)的規(guī)范、規(guī)定,并恰當地運用先進科學的設計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12.3乙方應按附件2(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違約金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13、 免責約定
13.1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4、 知識產權
14.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詢成果的版權,在甲方按附件1約定付清咨詢服務費用后,由甲所有。
1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最終咨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項目,但在不損害對方利益前提下雙方均可用于企業(yè)推廣、廣告宣傳等。
15、 保密約定
雙方承諾,雙方之間進行的與本合同相關的交流信息都應當由接收方嚴格保密,除非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對方獲知的任何商務、技術、操作、工藝流程、市場信息等商業(yè)秘密,但下列情況除外:
a) 對方書面同意;
b)有關信息已為公眾所知;
c)一方在對方提供之前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該信息。
16、 通知、送達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正式通知須為書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種方式發(fā)送至本合同規(guī)定的通訊地址,即當送達論:
16.1派人送交接收方指定的代表,對方須簽字確認。
16.2經特快專遞送達,以簽收時間為準,接收方傳真反饋信息。
16.3任何一方以傳真形式發(fā)送文件給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須簽字確認收到文件,否則將視為拒絕簽收。
16.4拒絕簽收對方文件是違約行為。
17、 合同語言
本合同所用語言為中文簡體。
18、 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和爭端解決等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 其他事宜或有特殊原因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說明和約定,同樣具備法律效力。
20、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伍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4
本合同由委托咨詢者(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咨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提供的咨詢服務,而咨詢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咨詢方提供的咨詢服務范圍包括: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咨詢方按本合同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某日后,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終止,須支付咨詢方項目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詢費用及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委托方應向咨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咨詢服務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給予咨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托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系。
對于本合同項下咨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托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詢方支付。
咨詢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咨詢報告。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托方”檢查,并得到它的認可。咨詢方要對咨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咨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咨詢方因付出專業(yè)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并將在本合同第條規(guī)定的保證期滿后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_______元(大寫:_______)。
本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托方辦公室所發(fā)生的費用,但不包括咨詢方因服務發(fā)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fā)生本合同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guī)定的范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委托方向咨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托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材料后
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詢方應在天內簽發(fā)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yè)發(fā)票;
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咨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并暫停后續(xù)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余咨詢服務。
如咨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應當立即通知咨詢方,咨詢方應在委托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費用。咨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zhí)行的責任應限于根據本合同己支付咨詢方之酬金范圍內。由于對咨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托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咨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fā)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咨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yè)或公司。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保證
咨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咨詢服務經最后一批款項支付后的
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咨詢報告的歸屬
所有提交給委托方的最終咨詢報告屬于委托方的財產,咨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泄漏或利用。
咨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托方的書面同意,咨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于與本咨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八條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托方或是咨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盡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爭議及解決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zhí)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語言和標準
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咨詢方給委托方的資料、文件和咨詢報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yōu)先。
1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業(yè)的視覺形象,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企業(yè)的標志設計工作,甲乙雙方秉承相互促進,相互信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
企業(yè)標志
標志墨稿
反白效果稿
標準化制圖
企業(yè)標準字體
企業(yè)全稱中文字體(簡體)
企業(yè)簡稱中文字體(簡體)
企業(yè)全稱英文字體
企業(yè)簡稱英文字體
標準英文字體坐標制圖
企業(yè)標準色(印刷色)
輔助色系列
名片
便簽
合同書封面
手提袋
形象墻
名牌
二、費用
設計(不含稅)總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壹萬元整)。此費用不含甲方申請商標注冊費用,及不含與商標注冊相關的所有費用。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50%,即人民幣元整)作為預付款;
2、項目設計完成經甲方認可確認,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項的`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文件光盤。
四、設計時間
商標設計系統設計工作分為二個階段完成,共14個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時間)
第一階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預付款后7天,設計標志初稿交甲方認可。
第二階段:7天,修改標志及完成應用設計。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設計更符合甲方企業(yè)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商標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yè)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甲方須積極地對乙方提供的設計進行審核,審稿時間不得超出三個工作日(從乙方提交設計稿的次日開始計算)。三個工作日后沒有明確回復的,乙方視為甲方對方案認可。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yè)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本合同內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在甲方未認可的情況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于
三款新商標設計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選;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如甲方在申請商標注冊期間,由于設計問題,影響甲方注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稿設計,配合甲方商標成功注冊。
六、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其作品著作權即刻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對應款項給甲方,協商無效,視同違約,合同終止;
4、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后果。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傳真件、復印件同樣有效),生效日為雙方最后簽字日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如仲裁不能予以解決,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yè)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咨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咨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咨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guī)定的附
加咨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沖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后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guī)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戶。
6、 開始咨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咨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xù)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fā)出通知書,然后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xù)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咨詢服務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咨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簽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咨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托咨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范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并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咨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后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咨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咨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咨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咨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和暫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咨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蛘邔嶋H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fā)的規(guī)范、規(guī)定,并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咨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咨詢服務,并提交咨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咨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咨詢服務范圍及時間期限,對咨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承擔建筑設計咨詢工作。為了保證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需設計、咨詢服務項目地址為,建筑面積平米現正式委托乙方進行建筑節(jié)能方案咨詢及設計工作。
二、付款方式
1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叁拾壹萬伍仟元整。其它70%節(jié)能方案設計咨詢服務費人民幣¥元,人民幣大寫柒拾叁萬伍仟元整,該項目節(jié)能驗收合格后某日內付完全部費用。
2)因甲方不能及時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設計、咨詢服務工作。乙方延遲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每日支付總款額10%的滯納金。
3)以上款項不含稅,甲方如需開工程發(fā)票應向乙方另行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總額的17%。
三、乙方義務
1)乙方收到設計、咨詢服務費定金第二日跟據甲方提供的原始建筑圖紙及現場照片展開設計、咨詢服務工作。甲乙雙方約定,本階段設計方案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
2)乙方負責對原節(jié)能設計(外墻內保溫)部份,與原設計單位進行協調達到驗收條件。
3)乙方需對甲方項目信息保密,因乙方泄密造成甲方損失,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義務
1)對該項目外墻玻璃部份與當地職能部門協調達到驗收條件。
2)對該項目辦公樓外墻內保溫進行施工達到驗收條件。
3)甲方負責節(jié)能驗收過程中全部費用。
4)甲方需對乙方設計、咨詢服務工作信息保密,因甲方泄密造成乙方損失,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設計、咨詢服務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后,甲方應按以上程序支付設計、咨詢服務費。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乙雙方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六、如乙方未能于雙方約定完成設計咨詢服務工作,雙方約定甲方根據乙方延遲設計咨詢服務工作總額的3‰/日扣除乙方設計、咨詢服務費。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壹份。
九、甲方可以通過銀行匯款將上述各款項于指定的期限內支付到乙方下列帳戶: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咨詢服務合同8
本合同由委托咨詢者 (以下簡稱委托方)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咨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咨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提供的咨詢服務,而咨詢方愿意提供此項服務。
1. 2咨詢方提供的咨詢服務范圍包括: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及相關申報服務。
第二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2.1本合同從 簽訂之日起生效。
2.2咨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商議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后,或至服務全部完成時終止,先到者為準。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
2.3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必須在終止日期之日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終止,須支付咨詢方項目終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詢費用及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
2.4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及其附件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第三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委托方應向咨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報告及咨詢服務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給予咨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托方應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系。
3.2對于本合同項下咨詢方所履行的服務,委托方將以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詢方支付。
3.3咨詢方應根據咨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咨詢報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托方”檢查,并得到它的認可。咨詢方要對咨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3.5咨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咨詢方因付出專業(yè)服務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內,并將在本合同第7.2條規(guī)定的保證期滿后解除。
第四條價格與支付
4.1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幣種) 元 (大寫: )。
4.2本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和培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咨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資料到委托方辦公室所發(fā)生的費用,但不包括咨詢方因服務發(fā)生的雜項費用,包括差旅,通訊,餐費,交通等費用。如發(fā)生本合同規(guī)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guī)定的范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托方所在地的銀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詢方的帳戶上或現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詢方應在天內簽發(fā)標明相應支付金額的商業(yè)發(fā)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條件付款,則咨詢方對應付金額按每月1%的費率收取滯納期費,并暫停后續(xù)階段服務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詢方有權延遲或終止合同剩余咨詢服務。
4.8如咨詢方提供的服務與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應當立即通知咨詢方,咨詢方應在委托方指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服務,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費用。咨詢方對本合同的違約或未執(zhí)行的責任應限于根據本合同己支付咨詢方之酬金范圍內。由于對咨詢方的服務不滿而終止合同時,委托方仍然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咨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務的酬勞。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開發(fā)的、整理的、復制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咨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yè)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保證
6.1咨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咨詢服務經最后一批款項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雙方將公平地對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賦予的權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證本合同的實施。故雙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間公正實施、不損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條 咨詢報告的歸屬
7.1所有提交給委托方的最終咨詢報告屬于委托方的財產,咨詢方對該報告不應泄漏或利用。
7.2咨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托方的書面同意,咨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于與本咨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八條 轉讓
8.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托方或是咨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戰(zhàn)爭及嚴重的火災、臺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十四天內——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9.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盡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9.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條 爭議及解決
10.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司法裁決解釋和執(zhí)行。雙方當事人應全力友好地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
10.2雙方之間如不能友好解決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
第十一條 語言和標準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咨詢方給委托方的資料、文件和咨詢報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條適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條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yōu)先。
13.2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寫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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