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當罪的成語故事及解釋
成語其形式以四字居多,也有一些三字和多字的,大多由四字組成。簡單的說,成語就是,說出來大家都知道,可以引經(jīng)據(jù)典,有明確出處和典故,并且使用程度相當高的用語。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罰不當罪的成語故事及解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漢字書寫】:罰不當罪
【漢語注音】:fá bù dāng zuì
【成語出處】:戰(zhàn)國.荀況《荀子.正論》:“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成語語法】:主謂式;作謂語、賓語;可與“賞不當功”連用。
【罰不當罪的意思】:罰:懲罰;當:相當,相稱。處罰和罪行不相當,多指處罰過重或過輕。
【罰不當罪的近義詞】:蹊田奪牛、罪大惡極、罪不容誅、罪不當罰;
【罰不當罪的反義詞】:罰當其罪、罪有應得、賞不當功、賞罰分明;
【罰不當罪的故事】
戰(zhàn)國時期,趙國赫赫有名的思想家荀況主張刑罰要嚴明,對犯罪的應根據(jù)罪行的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如果殺人不償命,傷人不判刑,就會縱容犯罪導致社會的動蕩不安。有人說:“古代沒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這種辦法在昏亂的'現(xiàn)代是行不通的。這樣做犯罪行為將層出不窮,因為犯罪的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荀況開誠布公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張:一個人的地位要和品德相稱,官職要和才能相稱,賞賜要和功勞相稱。如果不這樣就會帶來極大的不幸和嚴重的后果!傲P不當罪”這個成語來源于荀況的《正論》。原文如下:“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罰不當罪例句】
清.張廷玉《明史.列傳第九十八》:“致朝廷之上,用者不賢,賢者不用;賞不當功,罰不當罪!
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誰個劣,誰個不劣,誰個最甚,誰個稍次,誰個懲辦要嚴,誰個處罰從輕,農民都有極明白的計算,罰不當罪的極少!
【罰不當罪造句】
他雖然是個放蕩不羈的人,但卻不致于惡貫滿盈,所以這次對他的判決的確是有些罰不當罪。
法官必須明察秋毫,講求實事求是,同一個案件主犯跟從犯受同樣的刑罰,那肯定是罰不當罪了。
拓展:
【故事】
戰(zhàn)國后期,趙國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況,人們把他的著作稱為《荀子》。
《荀子》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一篇叫《正論》,是專門議論政治的。文中提出一個看法:國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樣。殘暴的國君被推翻,如夏桀被商湯打倒,商紂被周武王消滅等,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壞事。
荀況主張刑罰要嚴明,犯罪的應根據(jù)罪行的大小,給予相應的處罰。如果殺人的不償命,傷人的不判刑,那就會縱容犯罪,擾亂社會。有人說:“古代沒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刑(古代在犯人臉上刺刻涂墨的刑罰,又稱墨刑)而用墨畫臉來替代;不使用劓刑(古代一種割掉鼻子的酷刑),而用戴上草做的帽子來替代,這種辦法在混亂的現(xiàn)在是行不通的。如果繼續(xù)這樣做,犯罪的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犯罪行為將越來越多。
在闡述了上面這些情況后,荀況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币馑际钦f,一個人的地位要和品德相稱,官職要和才能相稱,賞賜要和功勞相稱。如果不是這樣,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稱,官職和才能不相稱,賞賜和功勞不相稱,處罰和罪行不相稱,那就會帶來極大的不幸和嚴重的后果。
——《荀子·正論》
【罰不當罪的意思】表示處罰過寬或過嚴,與所犯的罪行不相稱。罰,處罰;當,相當,相稱。
【活學活用】
賞不當功則不如無賞,罰不當罪則不如無罰。
【妙語點撥】
荀況期望國家通過罪罰相等,對犯罪行為起到震懾作用,進而維護封建統(tǒng)治。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日益發(fā)展,如今明目張膽地枉法裁判、違規(guī)執(zhí)法已不多見,但也并未銷聲匿跡!傲P熊冬眠”“罰魚淹死”更多地表現(xiàn)為重罪輕判、輕罪不究等罰不當罪的現(xiàn)象。中國的礦難為什么頻頻發(fā)生,連綿不絕?罰不當罪是很重要的一個因素。罰不當罪現(xiàn)象小覷不得,否則將直接威脅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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