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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女緹縈救父的歷史典故
緹縈,西漢臨淄(今山東淄博)人,復姓淳于。其父名意(公元前205?~前150年),是漢文帝時期的齊國王府倉庫主管,人稱“太倉令”、“太倉公”或“淳于公”。今天小編就來分享孝女緹縈救父的歷史典故,希望讀者喜歡。
孝女緹縈救父的歷史典故
漢朝時期,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候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里受呂后的陷害,就請求跟著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里那么闊氣,因此,娘兒倆受了不少苦。
那時有一道這樣的刑罰:一人犯法、全家連坐。(連坐,是指中國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與犯罪者有一定關系的人連帶受刑的制度。)也就是一個人犯了法,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被逮捕治罪呢。
公元前167年,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 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淳于意年輕時愛好醫(yī)術,拜名醫(yī)公乘陽慶為師,學習醫(yī)術。淳于意得到公乘陽慶的真?zhèn)鳎t(yī)術非常精湛。因為喜歡醫(y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后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y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y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五個女兒看著披枷戴鎖的父親哭哭啼啼,淳于意無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窩囊,看到五個女兒只會哭。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么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里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是朝廷的官吏,齊國人民稱贊他廉潔奉公,現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復生,受刑致殘也不能復原,即使想改過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來替父贖罪,使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
漢文帝看了信,很憐憫和同情緹縈的孝心,五月,下詔書說:“《詩經》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加以教育就處以刑罰,有的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朕很憐惜!肉刑的殘酷,以至于切斷人的肢體,摧殘人的皮肉,使人終生無法生育,這是多么殘酷和不合道德!難道這符合為民父母的本意嗎!應該廢除肉刑,用別的懲罰去代替它;此外,應規(guī)定犯罪的人各依據罪名的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就可以釋放他。制定出有關的法令!”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緹縈不僅救了父親,還因此廢除了肉刑。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覺地遵紀守法,刑事案件逐年減少。據說,當時全國一年里的刑案不過四百件。當時人紛紛稱贊緹縈的膽識與勇氣,東漢著名的史學家班固還專門寫了一首長詩稱贊她,其中有兩句說:“百男何饋饋,不如一緹縈。”意思是說一個緹縈遠遠勝過一百個平庸的男子,批評長期流行的重男輕女的偏見。
(漢文帝廢除肉刑雖是件好事。但也有不少弊病。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后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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