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犯錯作文
惡雖小,勿為之!扁鵲見蔡桓公,立有間,扁鵲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被负钤唬骸肮讶藷o!北怡o出,桓侯曰:“醫(y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
居十日,扁鵲復見曰:“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被负畈粦。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居十日,扁鵲復見曰:“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桓侯又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居十日,扁鵲望桓侯而還走;负罟适谷藛栔怡o曰:“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也!
居五日,桓公體痛,使人索扁鵲,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故良醫(yī)之治病也,攻之于腠理,此皆爭之于小者也。夫事之禍福亦有腠理之地,故曰:“圣人早從事焉!
這個故事大家都不陌生吧?!蔡桓公若能早聽勸去就醫(yī),豈能落得那樣的結果?當他的病進入骨髓的時候,就是扁鵲這樣好的名醫(yī)也無濟于事。
人們常常犯一個錯誤,總是當事情惡化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去亡羊補牢。這樣的做法雖然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常規(guī)下,虧損也不會小。我們應當時刻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當任何一件事情有不良的苗頭時,就應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免得出現(xiàn)“千里之堤毀于蟻穴”的慘狀。
在我們的信仰中也是如此,需要防微杜漸。不管是耶穌,還是保羅和彼得,都曾經教導我們要警醒(太26:41;林前16:13;彼前5:8),就是警戒我們要遠避那些惡事。雅各甚至很形象的說:“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5)每每讀到這句經文時,總覺得很有意思。身體的死是我們避免不了的,不過雅各這里所說的是靈性的死。我們運用一下逆向思維:死由罪而生,罪由私欲而來,但是雅各提到了一個私欲和罪之間的一個“橋梁”——胎。這便是問題的癥結,在我個人看來,私欲是每個人都有而且是避免不了的.,只是看在每個個體當中是不是將私欲演變成罪。從雅各的這句話可看出,私欲并不是一下子就能成為罪的,甚至說私欲根本就不是罪,而是要經過懷胎——就是培育,為私欲提供生存的土壤之后,才成為罪的。假如一個人不給私欲提供生存空間,即或是有私欲,它也不會對人造成任何傷害,并且很好消滅。就像我們不想讓一顆麥粒發(fā)芽,你可以將它磨成面是一樣的。而當一個人給私欲提供了生存空間的時候,就會成為罪。就像一顆種子被放在土壤里,會發(fā)芽生根一樣。雖然我們在此時可以除掉它,但是還會給土壤里留下痕跡,使周圍的事物受到影響。罪也是如此,當有罪之后,只要誠懇在主面前認罪,必會得著赦免,但主會傷心的,也必成為曾經發(fā)生過的一個事實。因此我覺得,雅各說此話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將惡事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在侍奉的過程中,曾多次聽到有人說:“大罪不犯,小罪不斷。”開始覺得很有道理,但最近我越想越覺得這句話有問題。經上說:“罪的工價乃是死!保_6:23)沒有大罪與小罪之分,只要是罪,工價是一樣的,所以這句話是不成立的。即或是成立,無論大罪還是小罪,它們的來源還是私欲懷了胎之后的結果。有了胎就得生,沒有胎就無所謂生,私欲沒有懷胎就不可能生出罪來,所以我們不要等有了罪去消滅罪,而要當有私欲的時候,就應將其毀滅,讓罪無法產生。
最后用六個字共勉,“惡雖小,勿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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