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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
2013年8月31日消息,近日李某某案庭審引發(fā)高度關(guān)注,其母夢鴿為了證明兒子無罪四處奔走。
在30日晚11時19分,“思想?yún)R聚人生”在微博推薦了一封信,標(biāo)題為《一位父親給夢鴿的信》,這封信稱將李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公訴人,而正是他的母親夢鴿女士。截止記者發(fā)稿時,這條微博已經(jīng)轉(zhuǎn)發(fā)達(dá)3萬多次,評論4千余條。
據(jù)悉,這封信是以一名父親的口吻寫的,這位父親表示心中理解夢鴿的“作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時也直指夢鴿慈母敗兒,驕縱放任李某某。并舉出相應(yīng)作證,說:“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后駕車。”
《一位父親給夢鴿女士的一封信》全文:
夢鴿女士:
我是一名父親,理解作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難時候那種不惜代價的救子心理。我不認(rèn)為李某某是個罪大惡極的人,畢竟他也許只是個孩子(抱歉,我只能說也許),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
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會給他買車,不會讓他開車上路違章幾十次還找人幫他擺平,更會以身作則的告訴他不能酒后駕車。
作為一名父親,在我兒子未滿18歲前,我不禁止兒子和朋友喝酒,但不會讓他夜里12點還和朋友廝混于酒吧,也許我不能把他綁在家里,但至少我不會給他去酒吧消費(fèi)的錢。
作為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因為*河蟹*被抓,我會羞愧至極,因為我沒有給他正確的性教育,沒有盡到家長的責(zé)任。我不會再固執(zhí)的告訴兒子,你沒錯,都是別人的錯。
作為一名父親,如果我的兒子坐在被告席上,我會鼓勵他承擔(dān)自己的'罪責(zé),認(rèn)識自己的錯誤,爭取受害人的諒解,在入獄前我能教給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當(dāng)。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開車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開車,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對他來說,兒戲而已,出了事爸爸媽媽會替我擺平的。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被勞教,出來后您又給他買了輛新車,在他眼里,被勞教不是懲罰,相反還能得到獎勵。
夢鴿,您的兒子不滿18歲就打人被流連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為您給了他時間、給了他錢,在他眼里,家長支持他“玩玩而已”,無論是酒還是女人。
夢鴿,您的兒子拒不認(rèn)罪您是支持的,因為您還在嘶吼著告訴大家,楊女士如何不對,小伙伴們?nèi)绾尾粚Γ瓢扇绾尾粚,法官如何不對。。。在他眼里,他沒有錯,錯的是周圍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評價,相信法律會給出最后的評價。
還是那句話,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楊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夢鴿,他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