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證明信的寫作方法
導語: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chǎn)生活經(jīng)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文件,一般用于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并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所以下面小編整理證明信的寫作方法,希望有所幫助。
一、證明信的概念
證明信是證明某人身份、經(jīng)歷等惰況以及證明某個事件原委、真-相的專用書信,單位證明信格式。
二、證明信的種類
從寫作者來劃分,可分為以組織名義出具的證明信和以個人名義出具的證明信。從證明信的用途來看,又可分為作為材料存入檔案的證明信、證明丟失證件等惰況屬實的證明信和作為證件使用的證明信。
三、證明信的作用
證明信對了解和考察有關人員和事件的真實惰況,有著重要的證明、參考作用。
四、證明信的結構和寫法
證明信一般由標題、稱謂、正文、結尾、落款和日期幾部分組成。
1標題
在第二行居中寫“證明信”三宇。
2稱謂
標題下頂格寫收信單位名稱,其后加冒號。
3正文
另起一行,前空兩格,寫清需要證明的事項。
4結尾
另起一行,前空兩格,寫“特此證明”,以收束全文。
5落款和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先寫明證明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并加蓋公章或私章。在
落款的下方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如果是以個人的名義出具的證明信,出具證明者所在單位須簽署意見,說明出具證明者的一般表現(xiàn),并對證明信上所寫的材料做出表態(tài),以供需要證明信的單位鑒別證明信的可靠程度。在簽署意見的右下方,寫上單位名稱和日期,并加蓋公章。
五、證明信的寫作要求
1要言之有據(jù),證據(jù)確鑿,不能隱瞞真-相,弄虛作假。
2用語準確、明晰,切忌含糊其辭,模棱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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