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合集1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1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為保證實驗的正常進行,保障學校財產(chǎn)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安全管理要嚴格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主管校長、學院主管院長、實驗室主任逐級負責制。以學院為單位,院長為第一負責人,主管院長為負責人,實驗室主任為崗位負責人,實驗室設立安全員并承擔日常安全管理與檢查工作。安全負責人名單和安全管理制度應在實驗室內張貼。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逐級檢查制度。實驗室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知識并具備及時處理問題的能力。各實驗室在堅持日常檢查的同時,應特別作好節(jié)假日和學期末的安全自檢工作,學院要成立專門小組檢查實驗室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并查驗安全記錄。學校在節(jié)假日期間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實驗室安全進行抽查。檢查工作實行逐級報告制度。
三、實驗室負責人和安全員要隨時檢查室內安全狀況,保證電路、水、氣管道無打火或跑冒滴漏,設施無壞損現(xiàn)象。要保持實驗室環(huán)境整潔,樓道通暢,未經(jīng)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嚴禁拆改實驗室內外建筑結構,嚴禁占用、封堵安全通道。如有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上報主管部門。
四、易燃、易爆、高溫、高壓等對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設備的安裝使用需經(jīng)批準并健全審檢審驗制度。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要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儀器運行時不得脫崗。未經(jīng)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動用實驗設備,因不聽從指導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導致設備損壞的要賠償損失。
五、要加強對學生實驗的管理,建立健全學生進入和離開實驗室的各項安全規(guī)則。學生在做實驗前,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安全員要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對高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實驗應特別制定安全措施,同時應加強實驗過程中的安全檢查指導。學生在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設施,如發(fā)生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六、實驗室必須配有防火、防爆、防腐、防盜、防破壞的基本設施。高壓容器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劇毒物品執(zhí)行“五雙”管理制度(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管理、雙把鎖、雙本帳),嚴格領用手續(x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事故的(未關截門、未拉閘、未鎖門、未熄明火等),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實行降級或扣除相應的崗位津貼。重大事故將依法處理。
七、保衛(wèi)處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能,并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定期進行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一般安全隱患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對發(fā)現(xiàn)的重大安全隱患,提出立即停止實驗意見,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八、教務處主管科室每學期不定期抽查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管理出色的予以表揚,存在問題的令其整改,問題嚴重的報主管校長批準,在全校通報批評。實驗室出現(xiàn)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2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jīng)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guī)范培訓并通過考核后,方可獲準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jīng)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設備。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guī)則使用并保持設備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設備,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jīng)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jīng)許可不得改變設備儀器的預設參數(shù)。設備儀器出現(xiàn)故障或發(fā)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yè)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 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guī)程和等級制度。發(fā)現(xiàn)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設備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chǎn)包括儀器、設備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后方可帶出,并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于冰箱內的培養(yǎng)液要注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yǎng)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污染。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3
一、管理制度:包括
1)檢驗人員培訓和考核制度
2)樣品采集、保管、檢驗處理制度
3)計量儀器、設備、器皿使用規(guī)程
4)標準試劑配制及管理制度
5)檢測記錄填寫、檢查、保管制度
6)精密儀器使用維護制度
7)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8)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二、微生物室管理
1、實驗室內物品要擺放整齊,試劑要有明晰的標簽。
2、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和會客。
3、做好檢樣的登記、編號、明確檢驗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樣品必要時應重新采樣。
4、無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試,桌面及工作臺面,開紫外燈消毒30~60分鐘,開啟超凈臺紫外線燈。
5、進無菌室操作前洗手。
6、操作過程嚴格執(zhí)行無菌操作。
7、操作時關紫外線燈,開日光燈p風門及點燃酒精燈或煤氣,并用75%酒精棉球拭手。
8、工作結束,關風門、電源、酒精燈、處理污物、臺面,將超凈臺內物品擺放整齊。
9、定期檢查溫箱、水浴箱、冰箱及低溫冰箱等的性能。
10、各種玻璃容器量杯、燒杯、量筒、刻度吸管等應校正后使用,細菌接種環(huán)直徑3~5mm,長6~8cm,接種針6~8cm。
11、試劑的質控應要求按照實驗要求分別選用(AR)、(GR)等級,所用溶液應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
12、定期對實驗進行徹底的消毒清洗。
三、微生物實驗室衛(wèi)生與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實驗室所有工作場所均需指定專人負責環(huán)境的衛(wèi)生與安全工作。
2、實驗室人員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實驗室清潔工作。定期對超凈工作臺和無菌室用適宜的消毒液清洗,以保證其潔凈度符合要求。
3、實驗室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維護工作場所環(huán)境整潔。測試人員在測試過程中要保持工作場所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
4、實驗室人員在每天工作結束后要檢查工作場所的水、電、門、窗的安全情況。
5、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防火用具,如滅火器等。
6、要在實驗室安放廢液、廢棄物的回收裝置,測試人員要把廢液、廢棄物放入回收裝置,污染的廢液和廢棄物,必須經(jīng)過高壓滅菌后方可處置。按《廢棄物品處理規(guī)定》處理廢液和廢棄物。
7、實驗室人員要定期檢查實驗室衛(wèi)生安全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8、實驗室人員要對環(huán)境條件進行定期的監(jiān)測、控制,并做好記錄。
9、與檢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實驗室時,必須穿工作服、帶鞋套,離開時將工作服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套放在指定的存放容器內。
10、無菌室使用前必須打開紫外燈輻照滅菌30分鐘以上,并且同時打開風機進行吹風。操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無菌室,再用紫外燈輻照滅菌20分鐘。
11、工作人員進入無菌室必須更換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12、無菌室應備有工作濃度的消毒液,如70%的酒精,0。1%的新潔爾滅,5%的來蘇兒溶液等等。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4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guī)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jù)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鹁獬笠⒁獗Wo現(xiàn)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guī)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shù)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qū)域的.衛(wèi)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qū)域的清潔衛(wèi)生由值日生負責。經(jīng)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guī)章制度公司早會管理規(guī)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規(guī)章制度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5
一、學生實驗守則
1、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4、共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jīng)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5、實驗時必須持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xiàn)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guī)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fā)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6、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7、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8、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wèi)生,關閉電源、水源,經(jīng)老師檢查同意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二、實驗室管理守則
1、儀器要統(tǒng)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帳、物、卡相符。
2、調撥儀器或自購儀器、器材、藥品,必須在半個月內開箱驗收,并及時入帳入櫥,如發(fā)現(xiàn)有質量問題應及時和有關單位聯(lián)系。
3、儀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4、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柜中。
5、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xù)。
6、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借還賠償制度》。
三、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1、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鉆研業(yè)務,熟悉本學科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種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2、加強對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全部物資的管理工作,各類儀器、器材及藥品要帳、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規(guī)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guī)范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jīng);瑱n案資料系列化。
3、新到儀器設備、器材,藥品應在半月內驗收,登帳入櫥。發(fā)現(xiàn)儀器質量有問題或數(shù)量有差錯應及時匯報處理。
4、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xié)助任課老師指導學生。實驗完畢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guī)定認真處理。
5、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積極自制教具,充實教學、實驗設備,并做好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
6、創(chuàng)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xié)助任課老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7、做好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fā)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經(jīng)常保持室內外整潔,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待用狀態(tài)。
8、每學期結束時,應清點一次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jù)教學需要,編制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匯報工作,總結經(jīng)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借還賠償制度
1、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需辦理手續(xù),填寫實驗通知單或借用報告單,并嚴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2、教職工借用非教學用的器材,需經(jīng)學校教導主任批準后才能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周。不論何種儀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3、為了保證教學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jīng)校長室批準,并辦理手續(xù),時間不超過一周。
4、凡確認不能修理的儀器,經(jīng)長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及正常損耗的器材,要按照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報學校領導批準后核銷。
5、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的儀器,應及時填寫損壞報告單;凡屬操作錯誤而損壞的,原則上當事人賠償。
6、教職工借用的儀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遺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7、學生實驗中因操作不慎而損壞的儀器應酌情賠償;由于嬉弄而損壞的儀器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教育處理。
8、對保管或采購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積壓的當事人,要依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shù)男姓幏趾徒?jīng)濟賠償。
五、儀器室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管理人員應熟悉儀器室各類儀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類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2、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設備。學生實驗完畢,及時清點,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應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認真處理。
3、管理人員要定時對實驗儀器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儀器設備處于完好待用狀態(tài),對維護保養(yǎng)工作應作還記錄。
4、對部分不能及時維修的儀器應分開存放,報請總務部門處理或請專人進行維修。
5、對確認不能維修的儀器,應及時匯報校長室,經(jīng)同意后進行核銷、報廢。
6、管理人員應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對已核銷、報廢的儀器進行適當處理;如有可能,應作為自制教具材料,達到再利用的目的。
六、實驗室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煙,防火設施安全。
2、有防塵設備,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3、做好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fā)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4、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5、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并進行經(jīng)常性的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并認真處理。
6、經(jīng)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7、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8、若發(fā)現(xiàn)其他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fā)生。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6
一、實驗室內實驗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公斤,由專人保管;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二、實驗室內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實驗室現(xiàn)場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熱易蒸發(fā)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與易燃燒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
五、往容器內灌裝較大數(shù)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六、實驗室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小量開始,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設備。
七、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chǎn)生的作業(yè)時,都應在通風櫥通風良好處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以防對人的傷害。
八、在實驗中對有可能發(fā)生燃燒、爆炸的藥品,需視性質、數(shù)量情況,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能進行作業(yè)。
九、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學藥品一經(jīng)放置于容器后,必須立即貼上標簽,如發(fā)現(xiàn)異常,應檢驗證明或詢問保管人員,不得隨意亂丟亂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處理。
十一、不能繼續(xù)使用和保管的藥品,應按規(guī)定及時處理或銷毀。
十二、在實驗臺的范圍內,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以及違反化學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工作臺上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水、電用后應立即關閉。
十六、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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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jīng)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jù)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chǎn)帳相符。
五、經(jīng)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zhí)行。
六、經(jīng)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zhí)行。
七、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顯微鏡的防霉、剝制標本的防蛀,浸制標本的`防凍等工作。
八、按實驗聯(lián)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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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達到“科學、規(guī)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jù)國家有關實驗室規(guī)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工藝優(yōu)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chǎn)品研發(fā)、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xié)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xiàn)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fā)、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lián)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yǎng)、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yè)務流程,指導研發(fā)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fā)、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jiān)控研發(fā)、測試的數(shù)據(jù)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8)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fā)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yè)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fā)事件處理.
。11)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wèi)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日常衛(wèi)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yè)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jīng)批準,連續(xù)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jīng)批準同意后,佩戴統(tǒng)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jīng)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guī)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jù)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并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jiān)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guī)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chǎn)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guī)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jīng)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jù)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guī)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fā)應由有關負責人統(tǒng)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fā)生,發(fā)現(xiàn)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guī)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fā)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xù),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yǎng)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tǒng)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jīng)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經(jīng)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fā)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jīng)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jīng)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jù)損失大小、情節(jié)輕重等給予適當?shù)男姓幏只蚪?jīng)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zhí)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xiàn)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yè)指導書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jù)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guī)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tǒng)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guī)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jù)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fā)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fā)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wèi)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fā)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wèi)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xiàn)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三廢”按相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tǒng)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9
一、科學實驗室(包括儀器室、準備室)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jīng)常維護,及時保養(yǎng),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二、科學實驗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huán)境整潔美觀。
三、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xù),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
四、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五、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作好記錄。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六、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七、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jié)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八、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水電開關。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10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jīng)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jīng)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chǎn)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huán)保部門規(guī)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jīng)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jié)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jīng)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y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huán)境,達到“科學、規(guī)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jù)國家有關實驗室規(guī)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工藝優(yōu)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chǎn)品研發(fā)、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xié)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xiàn)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咆撠煂嶒炇胰粘9芾,組織安排研發(fā)、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⑵負責客接待、外聯(lián)活動安排;
、秦撠焹x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蓉撠熃M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yǎng)、維修和報廢申請;
、韶撠煿芾韺嶒炇覙I(yè)務流程,指導研發(fā)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fā)、分析工作;
、守撠煂嶒炇屹|量控制,審核、監(jiān)控研發(fā)、測試的數(shù)據(jù)和結果;⑺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特撠煂嶒烅椖糠治鰷y試方法的開發(fā)與改進;
、拓撠煂嶒炇夜ぷ魅藛T的職責劃分、業(yè)務培訓和學術交流;⑽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fā)事件處理;
、县撠煴O(jiān)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wèi)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zhí)行實驗室日常衛(wèi)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咆撠焹x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曝撠焹x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⑶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⑷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韶撠熗獬鲎鳂I(yè)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守撠煂x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⑴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曝撠煵Ax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秦撠熕幤、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蓉撠熕幤、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韶撠煂λ幤贰⒃噭┘昂牟牡墓⿷绦庞眠M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jīng)批準,連續(xù)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
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jīng)批準同意后,佩戴統(tǒng)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jīng)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guī)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jù)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咳嗽幣細裰蔥脅⒍醬僂飫慈嗽弊袷亍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jiān)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xiàn)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guī)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chǎn)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guī)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jīng)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xiàn)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jù)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guī)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fā)應由有關負責人統(tǒng)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fā)生,發(fā)現(xiàn)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guī)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fā)生重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xiàn)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jīng)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xù),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yǎng)和操作使用。型儀器設備應統(tǒng)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jīng)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經(jīng)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fā)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jīng)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jīng)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jù)損失小、情節(jié)輕重等給予適當?shù)男姓幏只蚪?jīng)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zhí)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帳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帳,使用后及時消帳,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xiàn)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yè)指導書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jù)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guī)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脾藏室,統(tǒng)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guī)定:
、乓话闼幤吩噭┓胖迷瓌t: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噪電源、明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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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诖娣潘幤吩噭⿻r,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任kU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伤岷蛪A,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蕮]發(fā)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⑺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
、桃仔缘乃幤吩噭⿷娣旁谟芯彌_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
、褪褂糜袚]發(fā)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螌σ后w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先∮靡后w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⑿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讶∮霉腆w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wèi)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fā)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嚴格按《技術中心科技樓衛(wèi)生區(qū)域責任劃分表》落實衛(wèi)生責任制。實驗室內衛(wèi)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guī)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xiàn)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三廢”按相關規(guī)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tǒng)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傷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jīng)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傷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y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在試行過程之中發(fā)現(xiàn)問題則另行修訂、完善。
實驗室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12
第一條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國有資產(chǎn)。為了加強對我校儀器設備的管理,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儀器設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儀器設備的論證、購置、使用、調撥直至報廢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儀器設備管理的目的是優(yōu)化資源配臵,提高儀器設備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為教學、科研服務。
第三條儀器設備管理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證。各單位需配備具有相關專業(yè)知識、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管理工作,并重視對他們的培養(yǎng)和提高。
第四條各單位在儀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要保證所用儀器設備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認真執(zhí)行本辦法,服從校、院(系)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五條我校儀器設備實行校、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國有資產(chǎn)處負責全校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院(系)應在主管院長(系主任)領導下,合理配備院(系)及實驗室的專職或兼職儀器設備管理人員。
第六條凡屬學校儀器設備,不論其經(jīng)費來源(教學、科研、各項?罨蚧、貸款或自籌資金)及進入渠道(購置、調撥、自制、贈送等)都要建檔入帳,不得滯留帳外。
第七條校內各單位新購置的儀器設備,由院(系)級管理人員配合經(jīng)手人辦理固定資產(chǎn)入帳手續(xù),在確認填寫內容完整,經(jīng)國有資產(chǎn)處確認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
第八條院(系)及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學校的管理
辦法及時辦理儀器設備的`購置、獲贈、調撥、報損、報廢等手續(xù),定期進行帳、物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第九條國有資產(chǎn)處對院(系)各單位的儀器設備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十條離(退)休、調出、以及長期(壹年以上)出國人員,經(jīng)過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辦理儀器設備帳、物的移交手續(xù)之后,方可辦理離退休、調離出國手續(xù)。
第十一條在儀器設備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閑臵浪費、公物私化、私自轉讓、丟棄等行為。
第十二條校內院、系、實驗室之間儀器設備的借用,經(jīng)儀器設備所在實驗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借用手續(xù)。
第十三條大型貴重儀器設備的借用,需向國有資產(chǎn)處申報,未經(jīng)批準,不得外借。
第十四條借出的儀器設備如出現(xiàn)損壞、遺失等問題,按《內蒙古科技大學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執(zhí)行。
第十五條院(系)內實驗室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工作,需經(jīng)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由院系級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負責調撥。
第十六條校內各單位之間的儀器設備調撥,由調撥雙方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到國有資產(chǎn)處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十七條各院(系)多余或積壓的儀器設備,應由院(系)主管負責人批準后,可移交至國有資產(chǎn)處,由國有資產(chǎn)處組織校內外調劑。
第十八條凡申請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須由實驗室主任,實驗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寫出鑒定意見,經(jīng)院(系)主管負責人審批后,報國有資產(chǎn)處審核、批準。大型貴重儀器設備或較大批量儀器設備的報損報廢,由國有資產(chǎn)處負責人或主管校長酌情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