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故事
導讀: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行為造成了中國歷史上的文化浩劫,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來揭秘吧認為我們不能把問題簡單化。在焚書事件中,李斯苜先發(fā)難,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儒生在當時的觀點和行為,也并不就意味著正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成語故事,歡迎參考閱讀!希望能給大家?guī)韼椭?
焚書坑儒的主人公:
秦始皇
焚書坑儒的故事
《史記秦始皇本紀》對焚書的事件是這樣記載的: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陽宮置酒宴請群臣。當時的學官叫做博士的,有70個人參加了宴會。仆射(博士的長官)周青臣上前說了一番歌功頌德的話,大意是:過去的秦國,方圓不過千里,靠陛下您的神靈明圣,平定了海內,放逐了蠻彝之族,凡日月所照的地方,沒有不臣服的。把諸侯分為三十六個郡縣,人人都很安樂,沒有戰(zhàn)爭的禍害,可以萬世流傳。從古到今,也比不上陛下您的威德。
博士齊人淳于越對這番話很是反感,立刻上前反駁說我聽說殷周之王長達千年,分封子弟功臣,作為自己的輔佐,F(xiàn)在陛下您據(jù)有四海,而子弟卻為普通人,突然有什么變故的話,沒有左右手,您靠什么相救?做事不學古人而能夠長久的,我還沒聽說過,F(xiàn)在青臣又當面阿諛,加重您的過錯,他不是忠臣!
在這段話中,淳于越雖然指責了周青臣,但重點并不在此。他實際所提出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原則性的,即要向古人學習;另一個是具體的,即要分封子弟功臣。對此,秦始皇并沒有立刻發(fā)表意見,而是“下其議”,也就是把淳于越的意見交給大家去討論。
丞相李斯便在此時提出了他著名的口號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崩钏拐J為,歷代統(tǒng)治者按照自己的方法來治國,并不是有意要標新立異,而是因為時代在變,治國方法當然也要變。他對秦始皇說:陛下您開創(chuàng)的大業(yè),建立的萬世功勞,本來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
再說,淳于越講的三代的事情,哪里值得效法!當時諸侯并爭,所以用優(yōu)厚的待遇招募游學之人,如今天下已經(jīng)安定,頒布了統(tǒng)一的法令,當百姓的就應該努力務工務農,讀書人就應該學習法律條文,F(xiàn)在那些讀書人不好好學現(xiàn)在的東西,卻拿古的東西來抨擊現(xiàn)在,惑亂百姓。過去天下大亂,沒有人能夠把它統(tǒng)一,所以諸侯并起,說起話來都是以古非今,用些裝飾虛妄的話來攪亂事實,人人都把自己的一家之學看作是好的,來批評皇帝所建立的東西。
現(xiàn)在您統(tǒng)一了天下,辨清了黑白是非,他們卻還要尊私學,相互用一些不法的東西教給別人。聽到上面下了命令,就各自用自己的學說來議論它,進了朝廷在心里嘀咕,出了宮門又街談巷議的,夸耀皇上聽他的話來博取名聲,把奇談怪論看作是高明,率領大家說誹謗的話,像這樣下去,那么,皇上您的威信會下降,而下面就會結黨,必須要禁止它。
李斯就是在講完這些話后正式提出了焚書的主張。他說:“凡是不以秦為正宗的歷史書,全燒了。不是擔任博士官的,敢有藏詩書百家著作的,也都讓官員給燒了。有敢于在一起談論詩書的,殺了以后拋尸街頭。用過去否定現(xiàn)在的人,官吏知道而不舉報,與他同罪。所以有專家認為焚書坑儒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彌天大謊,他的主人公不應該是嬴政而是李斯和當時的歷史背景。
命令下達三十天后,還不把詩書燒掉的,臉上刺字,去修筑長城。醫(yī)藥、卜筮、種樹的書不燒,如果想要學法令,以官吏為師!鼻厥蓟什杉{了李斯的建議,焚書就這樣開始了!顿Y治通鑒》中也有內容基本相同的記載:焚書方案是李斯策劃的,方案擬成后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準后,正式頒發(fā)焚書令,天下遂大張旗鼓燒書。由秦始皇一個人來承擔責任,恐怕不太公平。而且秦始皇認為,他燒的書都是“不中用者”,他已經(jīng)“悉招文學方術之士甚眾,欲以興太平”。
再看看坑儒!妒酚浨厥蓟时炯o》關于坑儒的記載是這樣的:方士侯生、盧生本來是受命為秦始皇尋找長生不死的仙藥的,后來因為不滿意秦始皇的所作所為,逃走了。此舉激怒了秦始皇。他覺得自己花費巨資卻求不到仙藥,善待儒生,聽到的卻都是誹鎊的話,于是就讓御史(也就是刑獄之官)把那些讀書人捉來審問,讀書人互相告密,秦始皇便親自圈定了犯禁者的名單,共460余人,把他們活埋了;盥褚院,又告知天下,以示懲戒。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行為造成了中國歷史上的文化浩劫,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來揭秘吧認為我們不能把問題簡單化。在焚書事件中,李斯苜先發(fā)難,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儒生在當時的`觀點和行為,也并不就意味著正義。
焚書坑儒成語
【成語】:焚書坑儒
【拼音】:fén shū kēng rú
【簡拼】:fskr
【解釋】:焚:燒;坑:把人活埋;儒:指書生。焚毀典籍,坑殺書生。
【出處】:漢·孔安國《〈尚書〉序》:“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示例】:滿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殺了民族思想的人。 梁斌《紅旗譜》四二
【近義詞】:焚典坑儒
【語法】: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指文化專制
【英文】:burning books and burying Confucian scholars alive
【日文】:書籍(しょせき)を焼き払い,儒生(ゅせい)を生き埋めにる
【俄文】:сожжéние конфуциáнских книг и истрелéние конфуциáнцев
【成語故事】:秦始皇34年,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見,把上書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學詆毀朝政,下令將《秦紀》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毀,書生盧生等人不滿,結果秦始皇下令逮捕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陽挖坑活埋他們
焚書坑儒 成語接龍
【順接】:儒冠誤身 儒士成林 儒家經(jīng)書 儒林丈人 儒雅風流
【順接】:燔書坑儒 燔書阬儒 焚書坑儒 焚典坑儒 拘拘儒儒 老師宿儒 老手宿儒 名士夙儒
【逆接】:抱薪救焚 焦心如焚 蘭艾同焚 牧豎之焚 玩火自焚 五內俱焚 五內如焚 心如火焚
【逆接】:焚書坑儒 焚典坑儒 焚契市義 焚如之禍 焚尸揚灰 焚山烈澤 焚巢搗穴 焚巢蕩穴
焚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jù)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并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于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坑儒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后。益發(fā)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jiān)蒙恬於上郡。
《史記·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后,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zhí)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后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遷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并全部活埋。
焚書坑儒造句:
1、想像著天馬行空的漫畫和連續(xù)劇情節(jié),如果像秦始皇般焚書坑儒,還不如做個有用的小人物。
2、歷史已經(jīng)對秦始皇焚書坑儒作出了公正的評論。
3、秦始皇時期,嬴政實施暴政,焚書坑儒,毀壞了大量文學典籍。
4、秦始皇焚書坑儒,造成斯文掃地,可說是文化史上空前的浩劫。
5、秦始皇,古代中國的統(tǒng)一者,焚書坑儒。
6、中國的秦始皇焚書坑儒,兩者都導致了人類兩大文明類型的轉型,改寫了人類對自己的記憶。
7、闡述了秦初的學派之爭及焚書坑儒事件發(fā)生的歷史背景。
8、二千年前,暴君秦始皇最初統(tǒng)一中國,曾建造了長城并焚書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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