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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書》讀后感通用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領(lǐng)會了不少東西,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后感了?赡苣悻F(xiàn)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君書》讀后感通用,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傳說老毛讀過這本書,沒有作任何評論。在讀這本書時,最開始其實有點枯燥,除第一篇時的《商君書—更法》中特別讓人振奮。其它篇幾乎都是再講其治國之策,通篇都有講“壹”,講“重刑輕賞”,講“法”。這些無疑是商君最重要的思想了。
一、革新思想
商君書中最能體現(xiàn)的他的革新思想的莫過于第一篇《商君書—更法》。商君在自己的思考中提出“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其指出“前世不同教,帝王不相復(fù)”“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的思想,并進一步指出“圣人為國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為之治,度信而為更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而不成;治不宜時而行之則不干”。并立論“立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譏諷道“知者作法,而愚者制”“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F(xiàn)在讀來令人唏噓不已,千年過去,還有這么多守舊之人,實在令今人汗顏。
二、制度、律令思想
在《商君書—壹言》《商君書—賞刑》中有專門的論述。商君的“壹”思想,用他的話說叫“壹賞、壹刑、壹教”。大體講是一個國家在政治,經(jīng)濟,思想文化高度統(tǒng)一。此很讓人聯(lián)想到我們現(xiàn)如今的所講的共產(chǎn)主義或社會主義,當然了只有些許類似,不是相同。從思想上來講,于戰(zhàn)國時百家爭鳴,商君沒有對各家各派的思想進行一個點評,但是其在書中指出的六種“虱害”“國有十者”“十二者”“八者”(例如“八者”指的是“詩書禮樂孝弟善修治”)等,可看出商君對于各種人情世故的不信任,而只信任的是法制,律令。我想從秦孝公時秦為戰(zhàn)國一雄到秦始皇一統(tǒng)華夏,商君的這個制度、律令思想起了相當大的作用。在《大秦帝國》影視劇中有一個有意思的情節(jié),就是秦孝公去逝后,秦代的后繼之君問于商君秦國變大那些押罪犯的時間太短了,是否要修改,而商君說修改秦法要等國家穩(wěn)定,秦法推廣有一定的時間才能改。而后來的陳勝、吳廣之輩卻正是因這事而起義,實在是孫先生在寫作進的一個巧妙之處,但也透露出在秦的后來國君者中只有對于國內(nèi)人民的賞刑,在對外征戰(zhàn)的勝利與喜悅而忘了商君的重要思想“立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這個重要思想。唉,實在是悲哀。
書中對于組織的構(gòu)架中有《商君書—境內(nèi)》《商君書—修權(quán)》篇等等。里面對于法,商君有言“農(nóng)戰(zhàn)”有功皆有賞,而對于傳統(tǒng)的世代貴族,或者新貴族是采取同等對待,商君有言“有功于前,有敗于后,不為損刑;有善于前,有過于后,不為虧法”。書中對于權(quán)利的分配中,商君提出國家治理有要重視三個方面“法”“信”“權(quán)”。其解釋為“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quán)者,君之所獨制也”商君似乎想達到新的政治上的動態(tài)平衡。其中對于臣下的制約是夠的,而對于君主的制約,則是不夠,商君只能說是作為君主不能“釋法任私”,如果拋棄法則于國家來講會有危機。于古代君主思想來講的確是一種進步。但也為君權(quán)獨攬撒下了種子。不能苛求古人,對于秦的幾千年再無商君和秦孝公這種超級搭擋實在是一種遺憾啊。
在對于法的執(zhí)行上,商君提出“連座”、“無宿治”(今天的政事,今天處理,不放在明天。即時辦理)等思想,像“無宿治”思想還是值得現(xiàn)在學習的。其還有關(guān)于法律的執(zhí)行的還有在各級行政部門都回有負責法律的專門人員,這些對于法律的執(zhí)行來講,此種政治的執(zhí)行力肯定是空前,秦國不強都難。
三、商君對于人民的體察
對于這個方面來講,商君雖然有一些早期早期封建思想,但是對于處于戰(zhàn)亂時的人民來講也實在是一種進步吧。從現(xiàn)代人的一般的思維來講,實行“重罰輕賞”對于人民來講就是“苛政”。可從商君行法效果來看,“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zhàn),怯于私斗,鄉(xiāng)邑大治”(史記—商君列傳)。從《史記》等書可看出商君行支雖嚴,但是公平。賞雖輕,但是有希望。就戰(zhàn)國時最大的災(zāi)禍來講,莫過于戰(zhàn)爭了。而商君思想來還有有一部分與道家有關(guān),比如其有言“明賞之猶,至于無賞;明刑之猶,至于無刑;明教之猶,至于無教也”,在這里,商君對于戰(zhàn)的思想是戰(zhàn)爭之猶,至于無戰(zhàn)吧。就像“武”字本身,即有“止戈”之意一樣。只有通過戰(zhàn)爭達到統(tǒng)一,才能達戰(zhàn)事的少,乃至于無。秦用百年時間完成了統(tǒng)一,雖商君之法或者各種原因致苛政戰(zhàn)亂,此非商君所能預(yù)計,不能太苛求古人。商君對于民眾的重視非有以人為本,而是人民對于國家的重要性一點來講,其所講的“法者,所以愛民也”,就是“圣人為國也,觀俗立法而治,察事本則宜”。
商君之法使人民與國家的聯(lián)系更加緊密。于個人來講必有家庭、家族。而于個人、家族、家族來講最重要的莫過于榮譽。而商君之法提出“重刑”或者賞賜,對于一個普通人民來講都是夢寐以求的,而商君提出了能給他們實現(xiàn)的一條路就是“農(nóng)戰(zhàn)”皆有功。且“賞隨功,罰隨刑”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所以秦人皆言商君之法。這樣商君就將人民團結(jié)起來了。加之人民對于自己國家的熱愛,使國家的凝聚力增強不少,對于國家的實力的增強會有重要的意義。
四、商君的思想
最后我們將儒家與法家進行對比一下,特別是與商君之法進行對比。儒家言“人之初性本善”故儒家提出“修身”“慎獨”,提倡用仁義來治國。而商君指出的“八者”即八種災(zāi)害“辯、慧、禮、樂、慈、仁、任、譽”,再來看看商君口中的六種災(zāi)害:“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zhàn)”。這些是儒家等奉為至寶的,在商君看來是于國無用的。商君看到人性的弱點,即人類追求名利、淫佚,而作為儒家之學只是“看上去看美”沒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全靠個人的自覺與修養(yǎng),儒家所謂智善仁義并不能徹底的根除,于是商群采取了一個策略,即“重罰輕賞”。其還指出“凡賞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約也”商君想重新建立一種人際關(guān)系或者新型社會關(guān)系即“賞厚而信,刑重而威,不失疏遠,不失親近”。
同是對國家的治理,儒法兩家所采取的方式卻不相同,儒家希望的是能過修養(yǎng)和君主施行仁義,而商君則認為靠嚴密的法治律令來讓人民規(guī)范思想行為,兩者的所選方式因此而不同。儒家講仁義,求仁而未得仁,而法家講法,行重刑而得長治。兩者都選擇了一個極端的方式來實踐,可兩者都失敗了。如何治理國家,怎么治,如何把握這個度仍是我武至今要面臨的問題,值得深思!
讀完此書,深深折服于商君,想起幾千年的歷史,不禁唏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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