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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學生會章程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章程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章程是書面寫定的關于組織規(guī)程和辦事規(guī)則的規(guī)范性文書。什么樣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院學生會章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院學生會章程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明志學院學生會是明志書院全體學生的群眾組織。它在明志書院黨總支領導下,在明志書院團總支和濰坊學院學生會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在院領導、老師與全院學生之間發(fā)揮橋梁與紐帶作用。它的工作宗旨是,實現(xiàn)并完善所聯(lián)系全體會員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依據(jù)《濰坊學院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的主要內容是:
1.團結帶領明志書院全體學生,遵循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認真、迅速地貫徹落實上級黨團組織的號召、決定、指示,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引導學生成為熱愛祖國、勤奮學習、勇于實踐,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要求的合格人才;
2.倡導和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圍繞校、院中心工作,或根據(jù)組織安排,積極主動、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學習宣傳、文體競技、能力建設、德育和校園文明建設等適合青年特點且有益身心健康的豐富多彩的活動;
3.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反映學生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在上級組織和廣大學生之間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同時協(xié)助黨團組織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積極開展與其它校、院學生會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5.組織或督促全體會員學習、宣傳、維護本《章程》,并依照本《章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本會成員資格及其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凡承認本《章程》的明志書院在籍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專業(yè)、年級,均可自動成為明志書院學生會成員。
第四條 本會成員的權利是:
1.享受本《章程》規(guī)定的權力;
2.參與本會組織的活動;
3.有權對學生會干部及其工作表現(xiàn)進行監(jiān)督和批評。批評無效時,有權向上級組織提出處理建議;
4.受到不公平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
5.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
第五條 本會成員的義務是: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遵守校規(guī)校紀,遵守本《章程》;
2.積極參與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推選;
3.支持本會的工作,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維護本會的榮譽;
4.學生會干部還必須做到入會為公,作風民主,品學兼優(yōu),熱心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 組織制度
第六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在此原則指導下,設立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和它的常設機構學生委員會(簡稱“學生會”)及學生委員會主席團(簡稱“學生會主席團”或“主席團”)。
第七條 本會的一切權利屬于本會全體成員。全體成員行使權力的最高機構是學生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其中包括換屆選舉。學生代表大會的比例原則上根據(jù)當年學生隊伍的總規(guī)模確定。
換屆選舉前,上屆學生會主席團要寫出任期內的工作總結,同時負有協(xié)助上級組織推選下一屆學生會主席團的責任。
新一屆學生會的產生步驟為:先經過有關程序,競選推出后任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并初步進行內部分工,然后在團總支指導下進行其他職位競選。具體的學生會換屆選舉辦法以及籌備學生會的組織程序、提案征集與表決規(guī)則等另行制定。
第八條 本院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以班級為單位按比例由選舉產生,任期為一年,可連選連任。
本院學生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1、修改本章程及本會的各項重要規(guī)章制度;
2、聽取并審查上一屆學生會主席的工作總結;
3、聽取并審查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候任)的工作報告;
4、選舉并通過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5、接受學生代表提交的議案,轉達學生對本院工作的建議;
6、討論和決定應該由本院學生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九條
本院學代會代表的權利與義務是:
1、提案權與監(jiān)督權;
2、質詢權與表決權;
3、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4、了解情況,反映問題,推薦干部;
5、參加大會,聽取和審查學生會主席工作總結、報告等。
第十條 本院學生會由本院學生會主席團及其所屬若干工作部組成。其中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的常設代表機構,承擔本會《章程》規(guī)定的一切日常工作,并對學生代表大會和它的上級組織報告工作;學生會各工作部是學生會的職能部門,受主席團直接領導。
第十一條 本會主席團由正副主席及秘書長組成,其中設主席1人,常務副主席1人、秘書長1人,副主席5人,紀檢委主任1人。學生會主席團實行內部分工負責制,其中學生會主席代表并領導學生會,其他成員按照分工協(xié)助主席做好工作。
第十二條 學生會下設秘書處、紀律檢查委員會、公寓管理委員會、社團聯(lián)合會、膳食監(jiān)督委員會、自律部、學習部、衛(wèi)生部、體育部、文藝部、組織部、男生部、勤工儉學部、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部、外聯(lián)部、傳媒中心。各委、部、中心由主任(部長)、副主任(副部長)、干事組成,其中設主任(部長)1人,副主任(副部長)1-3人,干事根據(jù)各部工作實際情況而定。
各部實行主任(部長)負責制,并向學生會主席和分管副主席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 本會各部的基本職能是:
秘書處
1.協(xié)助主席團和各部等籌備規(guī)模較大的會議安排會議場地及各種必需材料,通知開會人員并組織簽到,分發(fā)會議材料,負責各項會議記錄。
2.擬定學生會日常材料(學生會文件、制度、會議內容、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總結、證書等文稿)的起草、處理及整理存檔工作。
3.協(xié)助主席團開展學生會納新、競聘、考評、評優(yōu)工作。收集各部門量化表并整理,每周、每月總結各班量化排名并公示。
紀律檢查委員會:
1.監(jiān)督我院學生會各部及各班學生干部工作執(zhí)行情況并定期向學工辦匯報。
2.協(xié)同主席團按照學生干部考評條例做好學生會干部的考核工作及每學年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評選。
3.負責其它需專項監(jiān)督的工作。
公寓管理委員會
1.配合學生會管理我院學生寢室衛(wèi)生、住宿紀律、安全工作,定時進行宿舍衛(wèi)生、紀律、安全的檢查。
2.對學生宿舍的檢查情況每天公布,每周一小結。
3.配合公寓辦公室處理解決學生宿舍管理上的各類問題。
4.維護同學們正常的生活秩序,確保宿舍及同學財產安全。
5.負責搞好宿舍的文化建設,開展各種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社團聯(lián)合會
1.管理社團相關事務,如社團納新、社團注冊、社團財務、
社團活動場地審批等。
2.為社團提供必要服務,如幫助社團組織機構建設、幫助維持社團之間的聯(lián)系等。
3.負責新社團成立的申請工作,管理社團工作考核測評。對組織工作不得力的社團,有權提請團總支進行整合和注銷。
膳食監(jiān)督委員會
1.利用多種形式收集同學們對食堂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并提交給相關部門。
2.負責把食堂餐飲保障方案與實施措施反饋給學生。
3.不定期的深入食堂,對食堂的飲食安全、質量、價格等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對于存在的餐飲問題及時向食堂負責人反映。
4.組織開展和食堂相關的有益活動。抓好食堂的飲食衛(wèi)生、環(huán)境衛(wèi)生、炊事人員個人衛(wèi)生以及安全工作,嚴防食物中毒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自律部
1.負責各項紀律的檢查,如遲到、早退等現(xiàn)象,及晚自習的出勤、紀律情況,維持我院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
2. 配合學生會對教學樓和宿舍樓的檢查和管理,維護同學們的權益。
3. 定期對學生課堂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并匯總各班考勤情況。
4.負責對我院大型活動秩序及各班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對廣大學生不文明行為進行督導。
學習部
1. 配合學院及各輔導員的教務工作,反映同學們對教學工作
的意見和建議,傳達綜合辦、學工辦及學業(yè)指導室對教學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2.策劃并組織學習競賽、知識講座、學習經驗交流會等各
學術科技活動。促進校園良好學風形成,活躍第二課堂。
3.配合自律部做好我院學生晚自習的考勤工作,包括對班級人數(shù)、紀律的總考核,并于班長建立聯(lián)系,定期公布有關情況,并在每周例會上公布檢查結果。
衛(wèi)生部
1.合理劃分衛(wèi)生區(qū),發(fā)放衛(wèi)生工具,及時統(tǒng)計工具損壞情況并上報補充。
2.負責制定衛(wèi)生標準,每日督促檢查我院校園環(huán)境的衛(wèi)生情況,及時查評,做好統(tǒng)計。
3.配合學生會每周五對校園環(huán)境大掃除的檢查工作,將檢查結果及時上報,并在每周例會上公布檢查結果。
體育部
1.負責學校每周日常早操、課間活動、升旗儀式的組織工作。
2.檢查、監(jiān)督查評工作并將每周的早操、課間活動、升旗的檢查情況上報。
3.負責組織、策劃、承辦學校大型體育類活動:各季運動會、越野賽、籃球賽和排球賽及各項趣味運動比賽。
4.協(xié)助體育教研室承辦相關體育競技類活動,配合學生會其他部門完成其他活動。
5.負責安排好學生各項日常體育活動的正常有序進行,搞好群體性的體育活動,營造良好的全民健身的氛圍,促進我院體育活動的發(fā)展。
文藝部
1.負責組織、策劃我院舉行的大型活動,如迎新晚會,元旦晚會,畢業(yè)晚會等文娛活動。
2.領導各班文藝委員,組織各類有特色的文藝生活,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
3.為展現(xiàn)同學們的特長提供平臺,培養(yǎng)同學們健康向上的審美觀,活躍大學校園文化氣氛。對外加強與兄弟院系的文化藝術交流,繁榮校園文化。
4.協(xié)助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的工作,與其他部門通力合作開展活動,協(xié)力服務同學,增強與各部門的聯(lián)系與團結。
組織部
1.負責做好團組織、團員的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2.監(jiān)督檢查各班團支部開展的各項活動。
3.協(xié)助團總支做好各項評比評優(yōu)的認定工作。
4.做好團員證的注冊和管理工作。
5.做好團員登記、團費收繳、團員組織關系轉接等工作。
男生部
1.開展各種有助于培養(yǎng)同學們積極向上精神的講座、培訓,通過活動交流促進男生之間的交流。
2.開展舉辦適合男生的各種文化體育活動,開展心理咨詢等相關活動,密切關注學生心理動態(tài)。
3.協(xié)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
勤工儉學部
1.對我院勤工儉學的各種數(shù)據(jù)進行統(tǒng)計、整理、及時掌握勤工崗位信息。
2.協(xié)助老師做好對勤工助學崗位的管理工作,監(jiān)督檢查崗位的實施和完成情況。
3.協(xié)助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有余力的學生參與勤工儉學服務并從中獲取相應補助,以順利完成學業(yè),加強實踐鍛煉。
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部
1.負責為學院挖掘、選拔、培訓各年級有創(chuàng)新思維、創(chuàng)造潛力和科學愛好的學生。
2.負責組織開展一系列科技創(chuàng)新性的宣傳及比賽活動。
3.負責“挑戰(zhàn)杯”“SRTP”等大學生創(chuàng)新設計比賽活動的宣傳,進行項目突破計劃的籌備、規(guī)劃工作。
4.搭建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平臺,努力為學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創(chuàng)業(yè)機會。
外聯(lián)部
1.定期開展舉辦相關的培訓,鍛煉同學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和口才。
2.不定期與學生會其他部門、社團聯(lián)合舉辦展覽會,加強與商家的友好合作關系。
3.舉行院校級大型活動之前負責與贊助商聯(lián)系。
4.代表學院與校外商家、企業(yè)簽訂合作協(xié)議。
傳媒中心
1.負責我院各種活動的宣傳,配合學生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2.負責我院各種文件張貼、公布和海報制作,以及對宣傳欄進行編輯與管理。
3.與我院各班宣委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工作關系,充分調動各班宣傳委員的工作積極性。
4.負責安排落實升旗時演講同學及演講稿的審查和收集。
5.組織開展書畫比賽、海報設計大賽、漫畫作品展之類的學生校園文化活動以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提高同學們的審美觀,陶冶同學們的情操。
6.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新聞稿的采集、撰寫、報導,及新聞稿在校報、學工在線、學院及書院網(wǎng)站等媒體的上傳工作。
7.負責新聞圖片的攝像、圖像處理,協(xié)助老師進行明志書院的網(wǎng)站維護工作。
第十四條 班委會是全部學生工作的基層組織,受學生工作辦公室直接領導,同時接受本院學生會的領導,其組織級別與學生會下屬的各職能部相同。班委會有義務響應和服從學生會的領導、號召、調度,學生會必須全心全意為班級和全體同學服務。
第四章 紀律
第十五條 所有學生會干部都必須自覺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說話和氣,平等待人,商量辦事,以身作則,帶頭為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第十六條 所有學生會干部都必須模范遵守法律法規(guī)、校規(guī)校級和自身制定的制度,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督查和檢查,其中特別是學代會代表和學生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jiān)督和檢查。
第十七條 學生會和學生會各委、部的工作必須按照本會《章程》的規(guī)定,同時結合自己的實際,逐步建立健全各自的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學生會干部因違紀受到通報批評的,著眼于批評教育;受到警告處分的,應當自動辭職;受到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一律免職。
第十九條 學生會干部因種種原因缺額的,應及時加以補充。補充的原則是,主席團成員由團總支提名,黨總支批準;各部的正副部長由主席團提名,團總支批準。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經明志書院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濰坊學院明志書院學生會。
學院學生會章程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江西農業(yè)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學生會是在園林院院黨總支領導和院團總支領導下的具有組織系統(tǒng)獨立性的學生群體組織。
【第二條】本會宗旨
江西農業(yè)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學生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綱領,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執(zhí)行學院黨委、行政的指示精神,團結全院青年學生廣泛地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的工作,促進同學們德、智、體等素質的全面發(fā)展。
【第三條】本會任務
1、堅持以培養(yǎng)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人才為根本任務,團結和引導全院學生,以學習為中心,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2、溝通院黨委、院各級部門與同學之間的聯(lián)系,促進同學之間、同學和教職工之間的團結,發(fā)揮橋梁與紐帶作用,積極參與學院民主管理,表達和維護學生的正當利益。
3、協(xié)助學院各級黨組織對學生會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的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同學在實踐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水準,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4、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配合學院中心工作,協(xié)助學院創(chuàng)造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創(chuàng)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三字方針,堅持“服務同學,鍛煉自我”的宗旨,廣泛開展各種有益的校園活動,為同學的成長和成才服務。
6、加強同兄弟院系和社會各界的聯(lián)系與交往,達到提高學生思想覺悟,陶冶道德情操和開拓同學們視野的目的。
【第四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
凡取得江西農業(yè)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學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并承認本會章程的,均為學生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根據(jù)本章程享有的權利
1、會員對學生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咨詢和監(jiān)督的權利。
2、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會員有參加學生會主辦、承辦或與學生會聯(lián)合舉辦的各項活動,并利用學生會提供的一切條件和設備的權利。
4、會員有向學生會反映,或通過學生會向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在學習、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的權利。
【第七條】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zhí)行本會決議的義務。
2、會員有積極參加學生會主辦或學生會聯(lián)合舉辦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3、會員有維護本會利益和名譽,為本會服務的義務。
第三章學生代表大會
【第八條】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江西農業(yè)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學生代表大會。
【第九條】院學生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報請校黨委批準,可提前或推遲召開。學生代表大會應有五分之四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方可召開。
【第十條】參加院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院學生會按人數(shù)比例分配至各系學生會,由各班全體同學民主選舉產生。
【第十一條】在學生代表大會期間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1、就學代會職權范圍提出議案的權利。所有議案應于學代會召開一周前向組織委員會提出,并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未列入議程的議案,由新一屆學生會負責答復。
2、就上一屆學生會所作工作報告進行質詢的權利。
3、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的義務。
4、按時出席學代會的義務。
5、認真履行職責的義務。
【第十二條】學生代表大會的任務
1、聽取、審議并通過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報告,審批大會形成的其他文件。
2、討論并表決大會的各項決議。
3、討論并決定院學生會今后的工作計劃。
4、制定、修改學生會章程。
5、選舉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負責向學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反映,并提請他們及時向同學做出答復。
第四章學生委員會
【第十三條】江西農業(yè)大學人民園林與藝術學院學生委員會(簡稱學委會)是由院學生代表大會民主原句產生的常設機構,對院學生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學生委員會在院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大會的各項職權,落實達標大會提出的任務,并做好下一屆院學生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它受全體學生的監(jiān)督,對外代表江西農業(yè)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學生會。
【第十五條】學生委員會的構成
1、學委會委員由學生代表大會正式代表無記名投票差額選舉產生,任期一年;
2、學委會委員因工作不稱職,經四分之一以上學委會委員聯(lián)名提議,經無記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學委
會委員表決通過,予以罷免;
3、學委會委員因故卸免,其缺額不立即增補,在委員會調整時統(tǒng)一增補。
【第十六條】學生委員會職責
1、密切聯(lián)系學生、代表學生利益、反映學生意愿、溝通學生與學院和學生會各機構的聯(lián)系;
2、定期召開學委會全體會議,討論、審議學生會的工作的計劃;
3、聽取主席團匯報、監(jiān)督主席團工作;
4、對學生會有關問題做出決定;
5、協(xié)助并監(jiān)督學院有關部門解決學生代表大會提出的提案;
6、討論并通過學生會機構組織和人員安排;
7、代表學生的利益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并及時反映學生的要求和愿望;
8、經5名以上(含5名)委員提名,委員會2/3以上(含2/3)委員同意,可召開當屆學委會臨時全體會
議,提請大會審議罷免主席、副主席,并重新選舉主席、副主席。
第五章院學生會組織
【第十七條】學生會主席團及其下屬各部是學生會得日常工作機構,實行主席團負責制,經學委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主席團。向學委會負責。
【第十八條】學生會主席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掌握學生會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搞好校際學生會工作的交流。
【第十九條】副主席協(xié)助主席工作,分管學生會某方面工作。主席不在期間,由主席指定一副主席代行主席職能。
【第二十條】學生會聘請院學生處和院團委的老師一人任學生會秘書長,代表學院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
【第二十一條】院學生會職能機構
學生會根據(jù)工作需要,設立辦公室、紀保部、女生部、生活部、實踐部、體育部、外聯(lián)部、文藝部、宣傳部、學習部十個職能機構,各機構實行部長負責制。
第六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獎勵制度
1、根據(jù)崗位工作職責,學年考核為優(yōu)秀者,評選“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并頒發(fā)榮譽證書。
2、學生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評定獎學金,優(yōu)先推入團、黨。
【第二十三條】懲罰制度
1、學生會組織內部分為: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留會察看,撤職處分。
2、學生會組織內部處分材料送辦公室備案。
3、處分時間從批準之日算起,在沒批準之前,不能剝奪學生干部權利。
【第二十四條】例會制度
學生會例會包括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干部例會、部門例會和班長例會。
1、主席團會議
由學生會主席團主持參加人員為學生會主席團各成員,主席團會議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具體時間根據(jù)情況而定,地點:學生會辦公室。
2、學生會干部例會
由主席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學生會主席團人員、各部門部長。會議原則上一周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為每周星期五晚上21:20—22:20.地點:學生會辦公室。
3、部門例會
由學生會分管主席主持或部長主持,參加人員為相關部門所有成員,部門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兩次,地點:學生會辦公室。
4、班長例會
由學生會主席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為各班班長,班長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時間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地點:學生會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每周日、一、二、四晚7:30-9:00.
2、值班地點:學生會辦公室。
3、值班人員需注意形象禮儀,需佩證上崗。
4、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室內外抽煙喝酒、大聲喧嘩,以工作為由談戀愛等有損學生會形象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學生會財務報賬管理制度
1、學生會各部門的經費支出首先要進行經費預算,然后提交給院團委審批,最后對 經費進行核算。
2、各部門用于正當工作用途的款項可給予報銷,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報銷私人費用,否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3、報銷必須統(tǒng)一發(fā)票為憑證,發(fā)票必須寫明單位、品名,注明單價、數(shù)量及日期。
4、每張發(fā)票都必須注明經手人。
【第二十七條】學風抽查制度,見附表一
【第二十八條】衛(wèi)生檢查制度,見附表二
【第二十九條】早檢制度,見附表三
附表一
學風抽查制度
1、課堂抽查:學習部不定時對部分班級進行抽查,但每月至少一次。在抽查過程中,如有缺席者,除有院領導或任課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均以曠課論處。一個月中,累計曠課達三次以上者予以通報批評,并上報院里。如一學期在班曠課達二十人次以上,將班級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學期先進班級評選資格。
2、晚自習抽查:此條適用于大一上學期。每周一、三、四、日晚上7:00--9:00,大一新生需在指定安排的教室進行自習。我部將組織人員對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時抽查,個人有特殊情況請假的,需要出示相關證明(如校醫(yī)院的病歷、院領導的簽字蓋章等);
3、獎勵與懲罰:在學風抽查中,曠課每人次扣2分,遲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該項記錄到個人期末綜合素質測評文化素質一欄中。我部將根據(jù)各班學風抽查情況,定期考核評比出學風優(yōu)良班級,給予通報表揚。對一學期在學風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的班級,學期末將頒發(fā)獎狀,同時全院通報表揚,該項整體計入到各班在全院先進班級評比學風建設一欄中。
為使我校學風更上一層樓,同學們進步,望廣大同學積極配合我院學習部的工作,認真遵守以上制度。我部全體成員一定盡我們最大的努力,誠心誠意為同學們服務,與大家一道創(chuàng)建和諧校園。
附表二
衛(wèi)生檢查的安排與管理制度
衛(wèi)生檢查工作是生活部的主要工作,生活部也將衛(wèi)生的檢查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的條例從而指導衛(wèi)生工作的開展。
1、整體(1.5分)
(1)寢室有異味或整體形象差;(-0.5分)
(2)寢室門口亂放鞋子、散扔垃圾;(-0.5分)
(3)寢室內亂拉電線、網(wǎng)線;(-0.5分)
2、地面(1分)
地面沒打掃(-1分)
(1)地面雖打掃但不干凈或有明顯的死角(不包括無法打掃干凈的污跡);(-0.5分)
(2)鞋子未擺放整齊;(-0.5分)
3、床位(4分)
一床被子未疊,(-1分)兩床被子未疊,(-2分)每床被子一分
。1)被子沒疊好或墊被及床單沒拉平;(-0.5分)
(2)各床被子、枕頭等擺放不一致;(-0.5分)
。3)床鋪上有書、衣物等凌亂物品(若為空床,其上擺放物品凌亂);(-0.5分)
。4)蚊帳掛放不整齊一致;(-0.5分)
。5)抱枕、毛絨玩具等未擺放整齊。(-0.5分)
4、桌椅及其他物品(-2.5分)
。1)桌面或椅面及其他家具沒有抹干凈,有明顯污跡(不包括無法擦拭的污漬);(-0.5分)
。2)書柜及桌上物品為擺放整齊;(-0.5分)
。3)椅子未擺放整齊或上面亂堆亂掛物品;(-0.5分)
(4)衣服亂掛,毛巾、包類、帽子等物品未掛放整齊,影響寢室整體美觀;(-0.5分)
。5)臉盆、水桶、暖水瓶及箱盒類物品沒擺放整齊,影響寢室整體美觀。(-0.5分)
5、門窗墻壁及陽臺(1分)
(1)門窗墻壁有污跡(不包括無法擦拭的污跡),天花板上有蜘蛛網(wǎng),墻壁上亂涂亂畫,貼有不健康字畫;(-0.5分)
(2)陽臺打掃不干凈,物品擺放凌亂。(-0.5分)
注:鎖門(4分)超過三次及拒檢屬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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