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范文六篇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我們會經(jīng)常使用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語言簡潔、準確。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1
反訴人(本訴被申請人):成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反訴人(本訴申請人):****
一、反訴請求
請求裁決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經(jīng)濟損失 元。
二、事實與理由
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勞動爭議一案貴委已經(jīng)受理。 20xx年2月,反訴人與被反訴人商談,雙方口頭達成以下合作意愿:由被反訴人擔當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結構專業(yè)“專業(yè)負責人”職位,同時被反訴人必須將其注冊結構師的人事關系和證、章轉(zhuǎn)到反訴人公司,雙方才能依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于被反訴人與***公司直至xx年12月31日仍具有有勞動關系,而被反訴人也一直不愿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反訴人不能與被反訴人簽訂勞動合同。
被反訴人在擔任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的“專業(yè)負責人”期間,由于屢屢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極其不負責任,造成反訴人設計圖紙嚴重錯誤,給反訴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損失
如下:
1、被反訴人拒絕審查業(yè)主****圖紙,由于標高錯誤造成基礎的涉及深度比設計深度相差很大,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
2、xx年7月,被反訴人負責校對審核并發(fā)行*****設計,由于其沒能盡到崗位責任,沒有發(fā)現(xiàn)圖紙基礎上的鋼柱地腳螺栓定位錯誤就發(fā)行圖紙,發(fā)生索賠,并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3、被反訴人負責*****工程的設計,但是驗收后發(fā)現(xiàn)結構圖紙與建筑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圖紙嚴重不符,因此發(fā)生工程索賠,業(yè)主要求重新設計,反訴人于xx年12月7日發(fā)出通知要求被反訴人整改,被反訴人至今未進行任何回復。初步估計此次設計事故給反訴人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可達30萬元,且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極壞的影響。
在給反訴人造成損失后,被反訴人沒有積極地與反訴人協(xié)商解決補救,而是在未與反訴人商量的情況下,于xx年9月30日擅自脫離崗位,離開了公司。
綜上,被反訴人工作極其不負責任,因其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同時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現(xiàn)根據(jù)勞動法律相關規(guī)定,反訴人特向貴委提出反訴,請求公證裁決。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江蘇xx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xxx縣xxxx工業(yè)園區(qū)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中止對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的仲裁。
事實與理由:
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白露洲公司)與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委正在仲裁中。
白露洲公司的仲裁請求:責令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該項仲裁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是申請人未能按約于20xx年7月30日前支付609231元貨款。
客觀事實上,雖然《協(xié)議》約定:“申請人的拆遷隊伍20xx年7月25日左右(不能超過7月30日)進場前再付609231元,余款25萬元拆卸結束前一次性支付”。但由于白露洲公司長期拖欠鹽城港口集團的租金,港口集團在申請人與白露洲公司簽訂協(xié)議后即告知申請人:該起重機已被留置,你公司不能拆走。
基于上述白露洲公司可能無法履行協(xié)議的事實,申請人要求白露洲公司盡快解決其與港口集團的矛盾。然而直至今年元月份,申請人才得以根據(jù)其與港口集團達成的協(xié)議,將第二筆貨款609231元化為601160元和8071元的兩張匯票給白露洲,由白露洲公司將其中一筆601160元的匯票在白露洲賬上入一下的同時直接匯到港口集團,港口集團在收到該款項后解除對起重機的扣壓。誰知白露洲公司言而無信,601160萬元貨款入賬后卻不轉(zhuǎn)匯給港口集團。為避免錢、物兩空,申請人不得已之下于20xx年2月18日向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起重機進行財產(chǎn)保全,并于20xx年2月20日向亭湖區(qū)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排除港口集團對申請人拆除起重機的防礙(案號為[20xx]亭民一初字第0886號)。緊接著,港口集團以租賃合同糾紛對白露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同時亦向法院申請對白露洲公司進行財產(chǎn)保全(案號為[20xx]亭民一初字第1016號)。
上述白露洲公司對申請人惡意隱瞞起重機被港口集團扣留的事實,導致申請人無法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拆除起重機而依法行使合同的不安抗辯權并中止履行協(xié)議的事實,直接影響到本案的審理結果,而該節(jié)事實必須以申請人向鹽城市亭湖區(qū)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排除防礙的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jù)。鑒于另一案尚未審結,申請人依法向貴委提出如上中止本案仲裁的請求,望予批準。
此致
南通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特別授權代理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寶代表人:
被申請人:,姓名,民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省 市 區(qū) 樓 室。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 人仲案字[20xx]第 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
爭議時,違反法定程序,直接導致認定事實錯誤,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鐘勞人仲案字[20xx]第2號仲裁裁決書顯失公正。為此該裁決符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diào)解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違反法定程序”的申請撤銷條件,故特現(xiàn)提出申請撤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diào)解法第38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zhì)證和辯論。辯論和質(zhì)證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征詢當事人的最后意見!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員作出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jù)為,裁決書中所稱的“本委調(diào)查收集的證據(jù),公司提交區(qū)勞動**大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
對這份關鍵證據(jù),仲裁員在取得后未由申請人進行質(zhì)證。更未征詢申請人的最后意見,即直接用此證據(jù)做為判決根據(jù)。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diào)解法第38條規(guī)定,剝奪了申請人的質(zhì)證權利和辯論的權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沒有對該份證據(jù)進行證據(jù),沒有在取證后征詢申請人的最后意見,申請人沒有對該份證據(jù)質(zhì)證和發(fā)表意見,仲裁員又未對該證據(jù)內(nèi)容進行認真審查,導致仲裁裁決認定事實錯誤。
。1) 該份證據(jù)公司提交給區(qū)勞動**大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 薪金收入明細表,是申請人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表格直接抄送給勞動**大隊的。工資一項,該表格中并沒有結構分項,只有總數(shù)。根據(jù)該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發(fā)放了爭議的加班費。該份明細表與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fā)放表并無矛盾之處。根據(jù)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fā)放表沒有任何道理。
。2) 該份證據(jù)為“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而申請人與被 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區(qū)間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該證據(jù)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lián)性。用距離雙方爭議時間七個月后的與本案沒有關聯(lián)性的證據(jù)作為裁決依據(jù)顯然是錯誤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diào)解法第46條規(guī)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仲裁委員會印章。
該份裁決書并無仲裁員簽名。
綜上,申請人認為, [20xx]第 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違反了法定程序,裁決書本身缺少法定簽名要件,依法應予撤銷,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撤銷。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20xx年 2 月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楊X,男,漢族,XXX年X月X日生,住合肥市廬陽區(qū)XX路19號。
被申請人:合肥XXX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開發(fā)區(qū)xx工業(yè)園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XXX,該公司董事長。電話:XXXXXXXX。 仲裁請求:
一、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500元/月*10.5個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獎金2萬元;
三、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理社保轉(zhuǎn)移、失業(yè)等手續(xù)。 事實和理由:
申請20xx年X月進入被申請人公司從事財務工作,20xx年X月調(diào)入公司銷售管理部任經(jīng)理助理職務,20xx年X月任商務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后任營銷部副經(jīng)理職務。申請人的工資為月基本工資+季度獎金+加年終獎。20xx年度的申請人的月基本工資為5000元,四季度獎金為4萬元,年終獎為5萬元,平均每月工資 為12500元。20xx年X月申請人因事向被申請人請假,獲得被申請人的同意,請假期間
申請人仍嚴格按照被申請人公司的要求進行審核業(yè)務報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帶薪年休假制度施實以來,被申請人一直未安排申請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請人未休年休假工資。20xx年7月23日被申請人莫名在合肥晚報上刊登了一個《公告》以申請人請假期間未來公司上班為由解除了與被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申請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請人理論,被申請人對此未作解釋。另被申請人扣發(fā)了申請人20xx年第1、2季度的'獎金2萬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帶薪年休假工資;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第一、二季度的獎金。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懇求裁如所請為感!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 月X 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x。性別:男。年齡:26。工作單位:x藥業(yè)集團公司。用工性質(zhì):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區(qū)xx路。電話: xxxx。郵編:1xxxxxxx0
被申請人:xx藥業(yè)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性別:男。年齡:26。職務:總經(jīng)理。地址:北京市tt區(qū)tt路。電話:xxx xxx。郵編:1xxxxxxx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zhí)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醫(yī)療費4962.1元;
2、請求裁決先予執(zhí)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扣發(fā)的工資(5899.83元)及其25%的補償金共7374.78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4、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護理費1400元;
5、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交通費2272元;
6、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7、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xxx3年1月10日參加被申請人組織的籃球賽致膝關節(jié)嚴重受傷。xxx3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醫(yī)三院住院治療,xxx3年11月22日由tt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xxx3年12月29日經(jīng)tt區(q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六級。由于被申請人未能及時為申請人申報工傷,致使申請人在工傷認定前被迫自費承擔了醫(yī)療費4962.1元(見醫(yī)療保險手冊及有關的醫(yī)藥****)!豆kU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fā)生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申請人工傷治療期間,被申請人于xxx3年3月扣發(fā)了申請人工資564.42元(稅后)、xxx3年8至11月份扣發(fā)了申請人工資5335.41元,合計5899.83元(見本人的工資存折本)。在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后,被申請人遲遲不予補發(fā),拖欠申請人工資至今。根據(jù)《xx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當向申訴人支付所欠工資25%的補償金。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受傷前的平均工資為3907,本人應該獲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56977元.由于被申訴人未給申請人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致使申訴人僅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據(jù)《xx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用人單位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后,重新核定工傷保險待遇.重新核定前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工傷保險基金不予補支."因此,被申請人還應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31元.
申請人在xxx3年8月6日住院治療治療手術后的兩個多月的時間內(nèi),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護理(見鄰居肖某的書面證實).其中,從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個多月時間內(nèi),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動方面均需要護理);從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動方面需要護理).《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xx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4045元/12個月=xxx3.75元.因此,被申請人須向申訴人支付護理費1400元.
申請人治療工傷期間共花費交通費2272元(見相關車票),應由被申訴人承擔.
由于被申請人未能依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申訴人的工傷保險待遇,給申請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北京市tt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李**,男,漢族,19**年**月**日生,住**省**縣******號,身份證號:*****************,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廣州********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區(qū)**********號,法定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6月10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計人民幣******元(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jīng)濟賠償金,計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月**日入職被申請人處,任********一職,工資為*****月。被申請人于20xx年**月**日無故辭退申請人,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委托律師向被申請人發(fā)函,要求出具書面《解雇/辭退通知書》并協(xié)商解決相關糾紛,被申請人逾期不予理會。現(xiàn)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尋求法律救濟,望作出公正裁決。
此致
廣州市**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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