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獨酌·其二原文及賞析
月下獨酌·其二
朝代:唐
作者:李白
原文: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愛酒,地應(yīng)無酒泉。
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
已聞清比圣,復(fù)道濁如賢。
賢圣既已飲,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
翻譯
天如果不愛酒,酒星就不能羅列在天。
地如果不愛酒,就不應(yīng)該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愛酒,那我愛酒就無愧于天。
我先是聽說酒清比作圣,又聽說酒濁比作賢。
既然圣賢都飲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傳!
注釋
酒星:古星名。也稱酒旗星。
酒泉:酒泉郡,漢置,在今甘肅省酒泉市。傳說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大道:指自然法則。
酒中趣:飲酒的樂趣。
賞析
詩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的結(jié)論。接著論人。人中有圣賢,圣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不在話下。這是李白為自己愛酒尋找借口,詩中說:“賢圣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庇忠再H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圣賢到神仙,結(jié)論是愛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不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fā)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唐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后人譽為“詩仙”,與杜甫并稱為“李杜”,為了與另兩位詩人李商隱與杜牧即“小李杜”區(qū)別,杜甫與李白又合稱“大李杜”。據(jù)《新唐書》記載,李白為興圣皇帝(涼武昭王李暠)九世孫,與李唐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愛飲酒作詩,喜交友。李白深受黃老列莊思想影響,有《李太白集》傳世,詩作中多以醉時寫的,代表作有《望廬山瀑布》《行路難》《蜀道難》《將進酒》《明堂賦》《早發(fā)白帝城》等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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