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輝
教學(xué)目標(biāo)
1.積累常用的文言實詞、虛詞及句式,識記文中的名句。
2.理解趙盾、晉靈公、董狐以及武士們等形象。
3.引導(dǎo)學(xué)生了解中國古代史學(xué)的實錄精神,探究“春秋筆法”的文化內(nèi)涵。
教學(xué)重點:《晉靈公不君》的學(xué)習(xí)
教學(xué)時數(shù):三課時。
第一課時
一、導(dǎo)入
春秋時的晉國有一個大臣叫趙盾,他明明沒有參與謀殺國王晉靈公的叛逆行動,滿朝文武都可以證明他的清白,但是晉國的史官董狐卻在朝堂之上,在文武朝臣面前,竟理直氣壯地告訴大家:“作為史官,我已經(jīng)寫下‘晉趙盾弒其君’!贝搜砸怀觯w盾有冤難言,文武百官也愛莫能助,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們就要看看這千古奇冤倒底是怎么加回事。
◆本文文學(xué)常識簡介
1.介紹《春秋》與《左傳》。
《春秋》:我國第一部編年史,內(nèi)容簡約,只是大事年表式記載。(見教材P28)
《左傳》(《春秋》三傳之一):是我國古代一部編年體的歷史著作。西漢初稱《左氏春秋》。后又稱《春秋左氏傳》。《左傳》是《春秋左氏傳》的簡稱。敘事有“詳而博”的特點,富有戲劇性的情節(jié),有具體的人物活動,這種敘述風(fēng)格成為后世楷模。
對“晉靈公不君”在《春秋》只一筆帶過,但在《左傳》中,同樣寫這個史事件,就寫得有情節(jié),有人物,情節(jié)有因有果,人物有血有肉。
2.文中所寫事件涉及到哪些人?
一君(晉靈公),四臣(諫臣趙盾、士季、叛臣趙穿、史臣董狐),三甲士(xx,提彌明;靈輒)
晉靈公名夷皋,晉襄公之子,文公之孫,晉國第二十六君,在位14年,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暴君。
趙盾,晉國的正卿(相當(dāng)于首相),謚號宣子。
二、初步感知全文
1.讀準(zhǔn)字音,讀清句讀。(請一些學(xué)生讀相關(guān)段落,師板書字詞)
難認(rèn)字:
蹯 翳 食之 簞 橐 與為公介 為法受惡 自詒伊
通假字
、購呐_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 辟-避
、谛犹镉谑咨 田-畋
、圩訛檎洌霾辉骄 竟-境
、芊床挥戀\ 反-返
、菪柭氂嘘I,惟仲山甫補(bǔ)之 闕-缺
、尬抑畱岩樱栽r伊戚 詒-貽
2.齊讀全文。
三、結(jié)合注釋自讀課文,重點詞語解釋
1.不君,不行君道。厚斂,加重賦稅。以,連詞,當(dāng)譯作來。
2."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 而:連詞,可譯作來。
3."宰夫胹熊蹯不孰,殺之,寘諸畚,使夫人載以過朝。 宰夫,廚子。過朝,經(jīng)過朝廷。
4."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中"莫之繼也"怎樣解釋?
提示:沒有人繼續(xù)您進(jìn)諫了。"莫之繼也"即"莫繼之也"。莫:否定性的無定代詞, "沒有誰"。之:代詞,指趙盾,等于說"您"。"之"在這里做"繼"的賓語。
5."君能補(bǔ)過,袞不廢矣。 補(bǔ)過,補(bǔ)救過失。袞,袞袍。這里指君位。
6."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提示:善事里沒有哪個能比這個更大的了。
7."公患之,使鉏麑(chú nń)賊之" 患:厭惡。之:代驟諫。賊之:殺趙盾。這里的"之"代趙盾。
8."晉侯飲(yìn)趙盾酒" 飲:給酒喝。意動用法。
9."公嗾夫獒焉"中的"嗾"、"夫"、"獒"的意思各是什么?
提示:嗾(sǒu):呼喚狗的聲音。夫:指示代詞。那個。獒(áo):猛犬。
10."斗且出"中的"且"的解釋?
提示:且,連詞,一邊……一邊。
11."提彌明死之"中"死之"的解釋?
提示:死之:為之死,即為趙盾而死。
12."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中的"免之"的解釋?
提示:免之,使趙盾免于受害。
13."趙盾弒其君"中"弒"的解釋?
提示:弒,古代下殺上,如臣?xì)⒕託⒏,都叫弒。
14.古今異義詞
“宣子驟諫”的“驟”、“鉏麑賊之”的“賊”、“見靈輒餓”的“餓”、“書法不隱”的“書法”,等等。
第二課時
學(xué)生書面翻譯全文,教師指導(dǎo)檢查。
《晉 靈 公 不 君》譯文
【原文】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墻。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清先,不入,則子繼之!比M(jìn)及溜,而后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被锥鴮υ唬骸叭苏l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蛉缡,則能補(bǔ)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群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bǔ)之!苎a(bǔ)過也。君能補(bǔ)過,袞不廢矣!
【譯文】晉靈公不行國君正道。加重賦稅用來彩飾墻壁。他還從臺上用彈弓射人,觀看人們躲避彈丸來取樂。有一次廚子燉熊掌沒有燉熟,靈公就殺死他,把尸體裝在草筐里,命婦女用車裝著尸體經(jīng)過朝廷。趙盾和士季發(fā)現(xiàn)了廚子的手,追問廚子被殺的原因,并為這件事憂慮。趙盾準(zhǔn)備進(jìn)諫,土季說:“您進(jìn)諫,如果國君不接受,那就沒有誰能接著進(jìn)諫了。請讓我先去吧,沒有采納,您再繼續(xù)勸說!笔考就白吡巳,伏地行禮三次,靈公假裝沒看見。到了屋檐下,晉靈公才看了看他,說道:“我知道所犯的錯誤了,準(zhǔn)備改正它!笔考具殿^答道:“哪個人沒有過錯呢?有了過錯卻能改正,沒有什么善事能比這個更大的了。《詩經(jīng)》上說:‘沒有誰沒有個好的開頭,但很少能堅持到底。’照這樣說來,能夠糾正錯誤的人是很少的。您能有始有終,那末國家就鞏固了,哪里僅僅是臣子們有所依靠呢。《詩經(jīng)》又說:天子有沒盡職的地方,只有仲山甫來彌補(bǔ)。意思是說過失是能夠彌補(bǔ)的,您能彌補(bǔ)自己的過失,君位就丟不了啦。”
【原文】猶不改。宦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晨往,寢門癖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齊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庇|槐而死。
【譯文】晉靈公仍舊不改。趙盾多次進(jìn)諫。晉靈公很厭惡他,派鉏麑暗殺他。鉏麑清早趕去,看到臥室的門已打開了。趙盾已穿戴整齊準(zhǔn)備上朝,由于時間還早,端坐在那里打瞌睡。鉏麑退出來,感嘆地說:“不忘記恭敬,真是百姓的主啊。殺害百姓的主,就是不忠;不履行國君的使命,就是不守信用。在這兩者之間只要有一種,都不如死了!北阕菜涝诨睒渖稀
【原文】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斗且出。提彌明死之。
【譯文】秋九月,晉靈公賜給趙盾酒喝,預(yù)先埋伏好身穿鎧甲的武士,準(zhǔn)備攻殺趙盾。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發(fā)現(xiàn)了情況,快步走上堂去,說:“臣子侍奉國君飲酒,超過了三杯,不合乎禮儀。”接著扶趙盾下堂。晉靈公喚出那條猛犬向趙盾撲去。提彌明徒手搏擊猛犬,把它打死了。趙盾說:“不用人而使喚狗,即使兇猛,又頂?shù)昧耸裁矗俊币幻娌,一面退出宮門。提彌明為趙盾殉難。
【原文】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笔持,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笔贡M之,而為之簞食與肉,寘諸橐以與之。既而與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譯文】當(dāng)初,趙盾在首陽山打獵,在翳桑住了一晚?匆婌`輒餓倒在地,問他得了什么病,靈輒回答說:“已經(jīng)多日沒有吃東西了!壁w盾給他東西吃。靈輒留下一半食物不吃。問其原因,答道:“我在外當(dāng)奴仆已經(jīng)多年了,不知道母親還在不在。現(xiàn)在離家近了,請讓我把這些東西送給她。”趙盾要他吃光,并給他預(yù)備一筐飯和肉,放在袋子里送給他。不久靈輒做了晉靈公的甲士,卻把戟掉過頭來抵御靈公手下的人,使趙盾得免于難。趙盾問他為什么這樣做,回答說:“我就是您在翳桑救的餓漢呀!眴柮趾妥√,他沒有告訴就走了。──接著趙盾也逃亡了。
【原文】乙丑,趙穿攻靈公于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fù)。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币允居诔P釉唬骸安蝗!睂υ唬骸白訛檎洌霾辉骄,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
【譯文】九月二十六日,趙穿在桃園殺死了晉靈公。趙盾還沒有逃出國境的山界就回來了。太史(董狐)記載說:“趙盾弒其君。”并且把這條記載拿到朝廷上公布。趙盾說:“不是這樣!碧坊卮鹫f:“您是正卿,逃亡沒有越過國境,回來后又不聲討叛賊,弒君的不是您又是誰?”趙盾說:“唉!《詩經(jīng)》說:‘由于我懷念祖國,反而自己找來了憂患。’大概是說我吧!”
【原文】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盾,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譯文】孔子說:“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據(jù)法直書不隱諱。趙盾,是古代的好大夫,為了記事的原則而承受惡名。可惜呀!要是逃出了國境就可以免掉罪名了!
第三課時
一、理解課文(結(jié)合練習(xí)一、二進(jìn)行)
1.內(nèi)容梗概
孔子在《春秋》里寫道"晉趙盾弒其君夷皋",按《春秋》的義例,凡是被殺的國君稱名,是因為國君無道,這里稱晉靈公夷皋的名,就是貶斥晉靈公無道。"晉靈公不君"一文,開頭就說"晉靈公不君"--晉靈公不行國君正道。定了貶斥晉靈公的調(diào)子,預(yù)示晉國要發(fā)生大亂,國家要失去穩(wěn)定。
晉靈公厚斂雕墻,違反儒家薄賦斂,輕徭役,藏富于民的思想。以彈子射人以為樂,殺宰夫,不敬大臣。趙盾因晉靈公荒淫無道,苦諫其勤政愛民,觸怒靈公,因而險遭靈公謀害。后來,趙盾的弟弟趙穿謀殺了晉靈公,迎回趙盾執(zhí)掌大權(quán)。
晉國的太史董狐寫下"趙盾弒其君",讓朝中大臣都知道。趙盾對董狐說:"弒君者是趙穿,不是我的罪。"董狐說:"你是相國,君主被害時你沒有離開晉國,還是晉國之臣,后來又沒有討伐殺死國君的罪人,弒君的不是你是誰?"趙盾慨嘆自己念著祖國,反自找憂患?鬃釉u論說:董狐是好史官,趙盾是好大臣。趙盾因史官的紀(jì)史原則而受到了弒君的惡名。趙盾要是越出了國境,這一罪名就可免了。
2.晉靈公之“不君”反映在哪幾件事上
(1)“厚斂以雕墻”,即向人民征收了很重的賦稅來裝飾宮墻。
(2)“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即從高臺上射彈,看大臣們?nèi)绾味惚軓椡瑁源巳贰?/p>
(3)“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即廚師蒸熊掌沒蒸熟,晉靈公就把他給殺了。殺了以后,還讓女人拿著畚箕走過朝堂。
(4)“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麑賊之!薄帮嬟w盾酒,伏甲,將攻之”,“嗾夫獒焉”。即不聽趙盾等大臣的勸諫,反而屢次想殺掉趙盾,甚至不惜動用猛犬。以上這些事,說明晉靈公貪婪、荒唐、殘暴,完全不行君道。
3.趙盾作為“古之良大夫”,哪些事情體現(xiàn)?
趙盾作為“古之良大夫”,從以下事情上可以看出來:
(1)“盛服將朝”,“坐而假寐”,“不忘恭敬”。
(2)看到晉靈公隨意殺人,非常憂心。多次勸諫晉靈公,希望晉靈公有所悔改,成為一個好的君主。
(3)體貼下情?吹届`輒餓病了,就給他吃的;聽說他要省下食物給家人,就給他家人也準(zhǔn)備了一份豐盛的食品。(4)雖然“為法受惡”,但充分尊重史官的記載。
4.如何理解趙盾的“為法受惡”?
法即“書法”,也就是記事的原則。晉國太史董狐的記事原則是不隱晦事實真相,評價事實的標(biāo)準(zhǔn)是當(dāng)時被普遍認(rèn)可的禮(宗法社會道德和行為規(guī)范)?鬃诱J(rèn)為趙盾是國之良臣,對他寄予同情,卻又認(rèn)為他背負(fù)“弒君”的罪名是“為法受惡”,并不算冤枉。
《左傳》中對很多事情都是用“禮”和“非禮”來評價的。在董狐和孔子看來,趙盾按臣道,做到了"敬"。他尊敬國君,對國君最忠,這表現(xiàn)在他的直言敢諫。趙盾對晉靈公濫殺宰夫是諫諍了,且由此引起晉靈公謀害。這不能說不是直言敢諫,盡了忠君之職。所謂"敬",還有一個內(nèi)容,就是敬業(yè),對工作重視認(rèn)真。趙盾在職守上是做到了宵衣旰食。為了上朝,他起得很早,以至坐而假寐,并且是盛服等待,這是敬業(yè),所以鉏麑這個殺手,也不能不感嘆說,趙盾是"不忘恭敬"。在這里趙盾確是做到其行已也恭,其事上也敬了。
趙盾對老百姓是其養(yǎng)民也惠了,當(dāng)其打獵遇到靈輒餓得很時,就給了他吃的,知道其家中還有老母,舍不得吃時,就叫他吃完,又帶上一袋飯和肉回家。這不能不說養(yǎng)民是恩惠的。
從以上種種表現(xiàn)看,趙盾確乎是按臣道而行的一個良臣。
趙盾作為晉國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應(yīng)對晉靈公之死承擔(dān)責(zé)任,所以記做“趙盾弒其君”是合乎禮法的。
但是,這種“為法受惡”模糊了事實真相,給后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誤解。我們可以設(shè)想一下:假如沒有《左傳》為《春秋》所做的解釋,那我們所能見到的歷史就是“晉趙盾弒其君夷皋”。這顯然不是歷史的真相。
二、文章主旨
本文從多個角度,以鮮活生動的材料集中突現(xiàn)了晉靈公的殘暴和應(yīng)得的下場,通過正反兩方面的三個典型事例,把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理做了形象化的說明。
三、講解“春秋筆法”。
“春秋筆法”:成語釋義指寓褒貶于曲折的文筆之中,不直接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
出處《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于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詞!
據(jù)說孔子編寫《春秋》,在語言平面上“不露山水”,但在表達(dá)平面上,自能見其“微言大義”,在記述歷史時,暗含褒貶。行文中雖然不直接闡述對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卻通過細(xì)節(jié)描寫,修辭手法(例如詞匯的選取)和材料的篩選,委婉而微妙地表達(dá)作者主觀看法。后世作者為了闡述孔子的思想,撰寫了專門的著作以解釋《春秋》的內(nèi)在涵義,特別是其中涉及禮的一些細(xì)節(jié)。
這種作法被稱為微言大義,或者春秋筆法,被中國古代的傳統(tǒng)所褒揚(yáng)。
所謂“不露山水”,實指不顯露那些不宜明說或不愿直說本意的語句,宜與名家畫山水一樣,“妙在含糊,方見作乎”,或旁敲側(cè)擊,或含義模糊,或閃爍其詞,或含蓄委婉,或意在言外,或從旁烘托,或虛掩偽飾,或上下暗示,總之不露本意。當(dāng)然也有涉及本意的,則往往從輕從寬,或隱隱約約,未見廬山真面日,或撲粉涂脂,頓使惡語變美言。
四、總結(jié)春秋筆法在本文的藝術(shù)體現(xiàn)
1.情節(jié)曲折,跌宕多姿。
緊張動人的情節(jié)賦予本文以強(qiáng)烈的故事性和戲劇性。其中士季與趙盾商議進(jìn)諫所預(yù)示的危險,鉏麑行刺一段對鉏麑心理矛盾的刻畫,提彌明搏獒場面之驚險,趙盾身背弒君之名的無力辯解等等,這些情節(jié)的敘述和描寫,有懸念,有虛實,有動感;蛄钊梭@悚,動人心魄;或誘人體味,發(fā)人深省。環(huán)環(huán)相接,此起彼伏,耐人尋味。確有變化莫測,情趣橫生之妙。此種曲折蹤跌宕,還體現(xiàn)在敘事筆法的靈動上,正如清人文章學(xué)家章學(xué)誠在《章氏遺書》中所概括的:"蓋其為法則有以順敘者,以逆敘者,以類敘者,以次敘者,以牽連而敘者,斷續(xù)者,錯綜敘者,假議論以敘者,夾議論而敘者,先敘后斷,先斷后敘,且敘且斷,以敘作斷。預(yù)提于前,補(bǔ)綴于后。兩事合一,一事合兩,對敘插敘,明敘暗敘,顛敘倒敘,回環(huán)敘,離合變化,奇正相生,如孫吳用兵,扁倉用藥。神妙不測,幾于化工。其法莫備于《左氏》。"細(xì)讀本文,雖不能一一對號,但也要窺其一斑,領(lǐng)略其敘述的筆走龍蛇,變化萬千之一了。
2.材料豐富,主旨表現(xiàn)力極強(qiáng)。
唐人劉知己《史通》評《左傳》說:"著述罕聞,古今卓絕"。清人章學(xué)誠也說《左傳》"敘事之文其變無窮……"如本文寫晉靈公的荒淫無道,一是寫他厚斂以雕墻極度荒淫,一是寫他的殘暴,有對宮外百姓的"從臺上彈人,而觀其避丸也";有對宮內(nèi)宰夫的"宰夫胹熊蹯不孰,殺之,寘諸畚,使夫人載以過朝"。這樣的材料實屬"罕聞",把晉靈公的昏聵、殘暴與猙獰彰顯而出,表現(xiàn)力極強(qiáng)。
3.?dāng)⑹?詳而博",增強(qiáng)了文章內(nèi)容的豐富性,是非的可判斷性
本文所敘之事概括說來僅是《春秋》所述"晉趙盾弒其君夷皋"一句,但此事之來龍去脈,即趙盾為何弒其君,該不該弒其君,晉靈公又怎樣被弒,究竟是不是趙盾所弒等等,僅憑此一句很難弄得明白。本文細(xì)細(xì)道來,講述得明明白白,讓讀者知曉了事情的全過程。這是其"詳";文中不僅敘述了晉靈公的種種荒淫無道的行徑,敘述了趙盾與士季進(jìn)諫的經(jīng)過,講了晉靈公如何遣使鉏麑暗殺趙盾以及借宴請之機(jī)謀殺趙盾,還敘述了趙盾因何背負(fù)弒君之名等等。這是其"博"。一"詳"一"博",不僅大大增強(qiáng)了文章內(nèi)容的豐富性,是非的可判斷性,而且把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具象地表現(xiàn)了出來。
羅志輝
[《高中經(jīng)典文化研讀--晉靈公不君》 教案教學(xué)設(shè)計(人教版高二選修)]相關(guān)文章:
2.高中化學(xué)選修5《苯 芳香烴》教案設(shè)計
5.高中數(shù)學(xué)選修《合情推理與演繹推理》教案
10.高中化學(xué)選修4測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