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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仲永原文,翻譯及賞析
傷仲永原文,翻譯及賞析1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yè)。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yǎng)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傳給全鄉(xiāng)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花錢請方仲永作詩。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也已經(jīng)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xiāng),在舅舅家里見到了方仲永,(他)已經(jīng)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他寫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回答說:“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遠勝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常人,是因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現(xiàn)在那些天生就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注釋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向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仲永。
2.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
譯:并且在詩(后)題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yǎng)父母,團結宗族作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讓他寫詩,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感到驚奇,漸漸地對他的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有的人用錢幣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所聽到的相稱了。
7.泯然眾人矣。ǖ寡b句)
譯:(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還自揚州(狀語后置)
譯:從揚州回來。
9.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
譯:(他的父親)從鄰居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他立刻寫了四句詩。
10.卒之為眾人。
譯:最終成為普通的人。
詞語 1.傷:哀傷,嘆息
2.金溪:地名,現(xiàn)在江西金溪
3.民:平民百姓
4.世:世代
5.隸:屬于
6.耕:耕田
7.生:生長到
8.年:歲
9.未:不;沒有
10.嘗:曾經(jīng)
11.識:認識
13.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13.忽:忽然
14.啼:出聲地哭
15.求:要
14.異:對……感到詫異(意動用法)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19.與:給
20.即:立即,立刻
21.書:書寫,寫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為:題寫
25.名:名字
26.其:這
27.以:把
28.養(yǎng):奉養(yǎng),贍養(yǎng)
29.收族:團結宗族。收:聚,團結
30.為:當做,作為
3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32.傳:傳送
33.一:全
34.觀:觀看
35.自:從
36.是:此
37.指:指定
38.作:寫作
39.立:立刻
40.就:完成
41.其:代詞,代指這首詩
42.文:文采
43.理:道理
44.皆:都
45.可:值得
46.觀:觀賞
49.者:……的地方(方面)
40.邑人:同(鄉(xiāng))縣的人
51.奇:對……感到驚奇(奇怪)(意動用法)
52.之:代指仲永的才華
53.稍稍:漸漸
54.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名詞作動詞)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求取
59.之:它,代仲永的詩
60.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其,這。然,這樣。
61.日:每天
62.扳:通“攀”,牽,引
63.環(huán):四處,到處
64.謁:拜訪
65.使:讓
66.余:第一人稱代詞,我
67.聞:聽說,聽聞
68.之:它,代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
70.從:跟隨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72.還:返回
73.于:在
74.令:讓
75.作:寫
76.稱:相當
77.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時,時候。之,的。聞,傳聞。
78.自:從
79.復:又,再
80.問:詢問
81.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注:不可解釋為完全)
82.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83.之:介于主謂之間,助詞無義。
84.通:通達
85.悟:聰慧
86.受:接受
87.之:它,代通悟
88.天:先天。
89.之:它,代天資。
90.賢:勝過;超過。
91.于:比。
92.材:同“才”,才能。
93.遠:差距大。
94.卒:最終。
95.之:音節(jié)助詞,不譯。
96.為:成為。
97.則:那么。
98.其:他,代仲永。
99.于:被。
100.者:不譯。
101.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102.彼其:他。
103.如:像。
104.此:這樣。
105.其:不譯。
106.賢:才能。
107.之:它,代后天教育。
108.且:尚且。
109.今:現(xiàn)在。
110.夫:發(fā)語詞,不譯;有版本譯為:那些(音讀fú)。
111.固:本來。
112.得:能夠。
113.而:假設關系。
114.已:停止。
115.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116.通悟:通達聰慧。方仲永的三個階段 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谑毫钭髟姡荒芊Q前時之聞
、塾制吣辏恒槐娙艘
朗讀停頓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文章理解題目理解 “傷”,是“為......感到悲傷”的意思[意動用法]。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強調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
“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意思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意思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后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huán)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相關古文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①
人之為學,不日進則日退,獨學無友,則孤陋②而難成;久處一方③,則習染④而不自覺。不幸而在窮僻之域⑤,無車馬之資⑥,猶當⑦博學審問⑧,古人與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幾⑩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則是面墻(11)之士,雖子羔、原憲之賢(12),終無濟于天下。字詞注釋 ①選自《與友人書》,作者顧炎武。②孤陋:學問和見識淺薄。③方;地方。④習染:沾染上某種習氣。習:沾染。⑤窮僻之域:貧困偏僻的地方。⑥資:費用。⑦猶當:還應當。⑧審問:詳細考究。⑨古人與稽:與古人相合。稽:合。⑩庶(sh))幾:差不多。(11)面墻:對著墻壁,即一無所見的意思。(12)子羔、原憲之賢:子羔、原憲那樣的賢能。子羔,即高柴,春秋衛(wèi)人;原憲,字子思,春秋魯人。二人都是孔子的學生。詩文翻譯 人們求學(或做學問),不能天天上進,就要天天后退。孤獨地學習,而不和朋友(互相交流啟發(fā)),就必然學識淺薄難以成功;長久住在一個地方,就會不知不覺地沾染上某種習氣。不幸住在窮鄉(xiāng)僻壤,而又沒有(雇用)車馬的盤費,還應當廣博地學習、詳細地考究,與古人相合,來探求學習里邊哪是對的哪是不對的,這樣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的收獲)。如果既不出門(拜師友),又不讀書,那就是不學無術的人,即使(你有)像子羔、原憲那樣的賢能,也終究無濟于社會。賞析 這篇短文講了人們求學的道理。一個人做學問求進取,若不能前進則必然后退。關于“不日進則日退”這一問題文章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是“獨學無友,則孤陋而難成”;二是“久處一方,則習染而不自覺”;三是“不幸而在窮僻之域,無車馬之資,猶當博學審問……”緊接著文章從“既不出戶,又不讀書”去假設,如果是這樣的話,即使有“子羔、原憲之賢”也“無濟于天下”。
讀后有感 讀了王安石先生的《傷仲永》,我的感觸很深,方仲永這個天才,竟然會最終變?yōu)橐粋普通人,我們對他的遭遇僅僅只有惋惜和同情嗎?恐怕還應有一些對方仲永父親和縣人的批評吧,他們?yōu)榱俗约旱囊恍┬±鎱s為社會損失了一個人才。這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難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嗎?王安石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應當不只是這個,還有對天才的看法。
天才,顧名思義,從上天那里得到了才華的人。天才,當然比普通人要優(yōu)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學習,就能成為一個社會難得的人才。但為什么方仲永最終成為了一個普通人。甚至連普通人都不如呢?這是因為他沒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沒有進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別人卻都在努力奮斗,不斷進步,最終他只有被超過。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會被荒廢。反之,一個普通人,經(jīng)過自己的不斷努力,可能也會對社會做出很大貢獻。
要得到進步,就應當勤奮地學習。古人說:“業(yè)精于勤”。勤學是成功之母。勤能補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個是不經(jīng)歷勤奮的學習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贊揚和敬佩的呢?王獻之“用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最終成為大書法家。法國文學家福樓拜的書房窗臨塞納河,因燈光徹夜透明,被船夫當作漁燈,他對天才的認識“天才無非是長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終他成為了一代大文豪。他們都并非是天生聰慧。他們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優(yōu)秀,他們的成功來源于他們的耐心和勤奮。
天才在于日積月累,聰明在于勤學不輟。一個人,天資再高,如果不勤奮學習,必干不成大事業(yè)。甚至養(yǎng)活自己都很困難;一個人,天資一般,如果能勤奮學習,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學是成功里一個不可缺少的內容;蛟S我們并不是天才,但讓我們現(xiàn)在做起,努力、勤奮地學習,必能干出一番大事業(yè)。
文章總結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強調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tài);“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tài);“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shù)奶攸c,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并以鮮明的態(tài)度表明作者的觀點。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么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jīng)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么“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fā)現(xiàn)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jīng)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長大后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jīng)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敘事采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后“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后“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fā)生了聯(lián)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xiāng),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后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xiàn)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發(fā)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后者更為重要,即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后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fā),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后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5.幼年時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稱奇的表現(xiàn)(用原文)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補充注釋 1.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薄抖Y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币虼,“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梆B(yǎng)父母”,是“孝”的表現(xiàn),“收族”,是“仁”的表現(xiàn)。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xiāng)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2.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jīng)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耙秽l(xiāng)”,全鄉(xiāng)。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xiāng)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3.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4.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xiàn)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后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jù)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卒于江寧(現(xiàn)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附錄虛詞用法 一詞多義 “之”
1. 忽啼求之——代詞,書寫工具。
2. 借旁近與之——人稱代詞,他,仲永。
3. 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代詞,仲永寫的詩。
4. 邑人奇之——代詞,他,仲永。
5. 或以錢幣乞之——代詞,仲永的詩。
6. 余聞之也久——代詞,仲永的事。
7. 于舅家見之——代詞,他,仲永。
8. 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9. 受之天——代詞,通悟。
10. 受之人——兼詞,之于。
11.卒之為眾人——助詞,不譯。
“于”
1、環(huán)謁于邑人——到,介詞
2、于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于材人遠矣——介詞,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詞,被,引出動作的對象。
自
并自為其名:自己 還自揚州:從。
聞
余聞之久也 ——動詞,聽說
不能稱前時之聞 ——名詞,名聲
然
父利其然也 ——代詞,這樣
泯然眾人矣 ——形容詞詞尾 ......的樣子詞類活用 意動用法
異——對…感到詫異。
奇——對…感到驚奇。
賓客——以賓客之禮對待。
利——認為…有利可圖。
傷——對…感到哀傷。
名詞作狀語
日——每天
古今異義:
1是:古義此,與“自”組合意為“自從”,eg: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今為判斷詞。
2.或:古義不定代詞,有的,eg:或以錢幣乞之;今義為或許。
3.文理:古義是文采和道理,eg:其文理皆有可觀者;今表示文章內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4.眾人:平常人,eg:許多人,大家
5.稍稍:漸漸 eg:稍微通假字 扳:通“攀”,牽,引
材:通“才”,才能。古今異義 稍稍 眾人
古意:漸漸。 平常人。
今義:略微。 人很多。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薄抖Y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梆B(yǎng)父母”,是“孝”的表現(xiàn),“收族”,是“仁”的表現(xiàn)。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xiāng)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jīng)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耙秽l(xiāng)”,全鄉(xiāng)。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xiāng)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觀之。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省略句。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跋热恕。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xiàn)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后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jù)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卒于江寧(現(xiàn)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終于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ㄒ饬x: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jīng)過后天的不斷的學習。)
一、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強調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tài);“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tài);“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shù)奶攸c,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并以鮮明的態(tài)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二、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么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jīng)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么“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fā)現(xiàn)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jīng)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長大后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jīng)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傷仲永原文,翻譯及賞析2
原文:
傷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縣有個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輩輩以耕種為生。仲永出生五年,還沒有見過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向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并且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yǎng)父母,團結族人為主旨,傳給全鄉(xiāng)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xiāng),在舅舅家見到他,他已經(jīng)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jīng)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回到揚州,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他說:“方仲永已經(jīng)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賦予的,遠勝過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xiàn)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注釋
傷:哀傷,嘆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隸:屬于。
生:生長到。
識:認識。
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求:要。
異:對······感到詫異。
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與:給。.
養(yǎng):奉養(yǎng),贍養(yǎng)。
收族:團結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鄉(xiāng))縣的人。
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稍稍:漸漸。
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乞:求取。
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
日:每天。
扳:通“攀”,牽,引。
環(huán):四處,到處。
謁:拜訪。
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年)。
從:跟隨。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復:又,再。
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通:通達。
悟:聰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賢:勝過,超過。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終。
于:被。
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賞析:
篇文章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束”的神童因后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束為例,告誡人們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而不去學習新知識,必須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了后天教育和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這篇文章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文題為“傷仲束”,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jù)。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后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束的故事。
方仲束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xiāng)。“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shù)”《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束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束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yǎng)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后,一鄉(xiāng)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h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束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束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yǎng)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束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xiāng)。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束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安皇箤W”是仲束由夭才變?yōu)槠接沟年P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束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
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jù)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束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束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束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般槐娙艘印币徽Z,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tài)度生動地表現(xiàn)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束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fā)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xiàn)。
作者首先指出,仲束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束,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yǎng)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束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xiàn)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shù)。方仲束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束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束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huán)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束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huán)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束的具體事例生發(fā)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束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束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束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束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tài);“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束環(huán)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束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tài);“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束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束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束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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