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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的人品
韓愈是在中國文學史、中國思想史、中國教育史有著較大影響的人,對韓愈的研究必須基于當時社會背景的客觀把握,并要結(jié)合中唐的審美時尚和韓愈自身曲折的人生經(jīng)歷,才能得出客觀、公正的結(jié)論。
韓愈是中唐一位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學家,世稱韓昌黎,是中國文學史上最有爭議的人物之一。無論是對他的人品還是詩品的評價,自古就有分歧。就人品而言,蘇軾稱贊他“文起八代之衰,道濟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奪三軍之帥,此豈非參天地、關(guān)盛衰,浩然而獨存者乎?”(蘇軾《潮州韓文公廟碑》),薛雪稱頌他“匡君之心,一飯不忘;救時之念,一刻不懈。”(薛雪《一瓢詩話》)。而司馬光則在不少文章中都對韓愈有微詞,其《顏樂亭頌》中的批評尤為集中:
“韓子以三書抵宰相求官,《與于襄陽書》謂先達、后進之士,玄為前后以相推援,如市賈然,以求朝夕米仆賃之資,又好悅?cè)艘糟懼径芷浣。觀其文,知其志,其汲汲于富貴,戚戚于貧賤如此,彼又烏知顏子之所為哉!”
朱熹對韓愈的評價是:
“每日功夫,只是做詩博弈,酣飲取樂而已;至于其做官臨政,也無甚可稱,其實只是要討官職而已”(《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七)。
兩種評論,各走極端。如何全面、具體、歷史地評價韓愈的人品及其在詩文中的表現(xiàn),這就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
一 關(guān)于韓愈的人生價值取向
韓愈出身于庶族地主家庭,父親韓仲卿、叔父韓紳卿都有著鮮明的庶族地主立場,為官正直。李白在《武昌宰韓君去思頌碑》中說韓愈父親仲卿調(diào)補武昌令時,使“奸吏束手,豪宗側(cè)目”;叔父韓紳卿任涇陽令時,也是“破豪家水碾利民田頃凡百萬”。出身在這樣的家庭的韓愈,很小就接受了儒家思想,他天性聰慧、讀書刻苦,“六經(jīng)”、“諸子”精通,以天下蒼生為己任,不甘窮厄,汲汲于功名富貴。韓愈三歲喪父,母親身份不明,早逝或改嫁均無記載,賴長兄韓會撫養(yǎng)長大,十歲時韓會受黨爭的牽連貶官韶州,兩年后韓會病逝韶州。韓愈隨寡嫂鄭氏北歸河陽,旋又因河南發(fā)生潘鎮(zhèn)叛亂,避居江南的宣州。這些慘痛經(jīng)歷,促使韓愈形成了倔強內(nèi)斂、重于名利的性格和偏狹躁郁的氣質(zhì)。我們通過他的著作以及史料筆記的記載,不難發(fā)現(xiàn)他把人生價值的實現(xiàn)方式局限在做官上,形成了官本位的人生價值觀,具有強烈的出仕之欲望。另一方面,韓愈一生所追求的目標是“行道”,立志要繼承孔孟以來的儒學傳統(tǒng),做一個大儒,把圣賢人格作為自己自修和繼承的目的,憑自己的才華和能力干一番事業(yè)。其中《贈族侄》所說的“我年十八九,壯氣起胸中”,反映出他早年不同尋常的抱負;《出門》詩:“長安百萬家,出門無所之。豈敢尚幽獨,與世實參差”,寫他入長安初涉世時孤獨沉悶的心緒,決心用古訓來鼓勵自己堅持走正確的人生道路,用精神力量對抗現(xiàn)實的腐朽。韓愈早年這種對自我才能的強烈自信,對建功立業(yè)的滿腔豪情,對力挽中唐道德頹喪之勢的執(zhí)著用世意識,并不是狂妄可笑的表現(xiàn),而是應(yīng)該給予充分肯定的。這正是韓愈“舍我其誰”的歷史使命感與積極用世心態(tài)的形象概括。
二 韓愈的干謁及與權(quán)宦的關(guān)系評價
韓愈十九歲時,在飽經(jīng)親人吊喪之痛后,肩負著光大門庭的重任,辭別在宣州的家人,踏上了長安求仕的道路。從政對于他來說不只是實現(xiàn)理想的途徑,而且是謀求生存所需的手段。他在落第后困守長安、生計窘迫并渴望有人引薦時所寫的詩文如《上宰相書》、《應(yīng)科目時與人書》、《與于襄陽書》等,被人斥為“貪權(quán)媚貴”、“急功近利”。從當時環(huán)境和歷史條件看,是有失公允的。
有唐一代,實行科舉制度,但并不徹底,朝廷取士實際上是科舉與薦舉并存。薦舉是指在官員或權(quán)貴的薦送下,朝廷不經(jīng)考試而直接錄用的人才。唐太宗時,馬周就是西游長安時經(jīng)中郎將常何薦舉入仕為官并終至宰相的。薦舉首先要經(jīng)過干謁權(quán)貴,士子須通過詩文讓權(quán)貴了解自己,由于士子干謁時處于下風,不能不向權(quán)貴低頭,所謂的文人的氣節(jié)風度是暫時顧不上的,為了達到被引薦的功利目的,只好自覺貶值,承受人格、個性的委屈、壓抑甚至扭曲。在這種社會環(huán)境下,困居長安十年的杜甫不得不“朝扣富兒門,暮隨肥馬塵。殘杯與冷炙,到處潛悲辛。”身有“傲骨”的李白,到晚年陷入困境時所寫的《贈崔咨議》、《天馬歌》等,都是直接乞求對方悲憫引薦,獲得一官半職。
韓愈始終以干謁為恥,多年后回想起來仍覺羞愧難當。韓愈曾在《與李翱書》說自己當時的處境比顏回還窮,又沒有誰可以依靠,不謀求一官半職難以養(yǎng)家糊口,當然不能像司馬光那樣奢談“失節(jié)”與否的。韓愈在干謁時始終堅持了三點:一是不到權(quán)貴府上去“搖尾乞憐”,這點杜甫還做不到;二是堅持“儒服者”之禮,維持了讀書人最起碼的操守;三是以自己為例,希望有健全國家發(fā)現(xiàn)人才、引用人才的制度。他在《三上宰相書》里表現(xiàn)出來的執(zhí)著信念,強烈的參政意識和勇于自薦自舉的膽略并不是他的缺點,而恰恰是他人格中的閃光點。
韓愈曾作《上李尚書書》,企圖為仕進創(chuàng)造客觀條件,從宋代至今都受到不少學者指責,認為他在書中對京兆尹李實盡情贊頌,充滿諛詞。筆者個人認為這種指責有片面性,因為李實當時任司農(nóng)少卿,又是宗室,且偽裝得很好,半年后才暴露其惡跡,韓愈不可能預(yù)料得到。韓愈后來上書《御史臺上論天旱人饑狀》,矛頭直指李實,并因此被貶到偏遠的陽山,恰恰反映他不懼權(quán)勢、敢做敢為的性格。
三 韓愈的政治理想和對待國計民生的心態(tài)
韓愈在政治上主張對人民實行仁政,使“鰥寡孤獨廢疾者有養(yǎng)”(《原道》),反對繁賦苛征,關(guān)心人民疾苦。他一生五次任地方官,均有惠于當?shù)厝嗣。他被貶陽山和潮州時,大力傳播中原文化,“出己俸百千”興教辦學,千百年來受人崇敬追思。在袁州任刺史時,放免了七百三十一個奴仆。他多次揭露貪官污吏,主張任賢、屯田、改革幣制和鹽政,主張減免賦稅。他的詩《赴江陵途中寄贈翰林三學士》都是改革弊政、為民請命的作品,雖然數(shù)量不多,但是繼承了杜甫詩歌的現(xiàn)實主義傳統(tǒng)。
韓愈反對藩鎮(zhèn)割據(jù),維護國家統(tǒng)一。史書認為他“操行堅正,鯁言無所忌,有愛在民”(《新唐書・韓愈傳》)。唐憲宗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韓愈支持宰相裴度平叛,上書《論淮西事宜狀》,擔任行軍司馬,在平定淮西節(jié)度使吳元濟叛亂中起了較為重要的作用,唐穆宗長慶二年(公元822年),鎮(zhèn)州軍叛亂,朝廷軍隊被叛軍包圍,戰(zhàn)爭形勢對朝廷極為不利。韓愈奉命為宣慰使,不顧年事已高,冒著生命危險赴鎮(zhèn)州宣慰亂軍,平息了事態(tài)。
唐代中期,佛教蠹國殃民,耗財害政,麻痹人的靈魂。韓愈冒死上書皇帝,撰寫了《論佛骨表》,建議皇帝將盅惑民心、罪惡無窮的佛骨“付之水火,永絕根本”,并表現(xiàn)自己要獨立承擔因毀掉佛骨之后而可能帶來的一切殃咎禍崇。他因此觸怒了憲宗,被貶潮州。
韓愈一生,一直反對宦官專權(quán),與他們存在著不可調(diào)和的矛盾。他在元和五年(公元810年)寫的《上鄭尚書相公啟》中,曾公開說他“日與宦者為敵”。他任都官員外郎分司東都兼判祠部時,就曾殺了一批不法的僧尼道士,激起了宦官對他的極大不滿和攻擊,并因此降職為河南令。韓愈對宦官的政治態(tài)度,在他修撰的《順宗實錄》中反映得尤為鮮明,書中以大量篇幅,直書宦官劣跡,揭露了宦官手下的流氓無賴的丑惡行徑,這在宦官專權(quán)的時代,是需要極大勇氣和決心的。因為這意味著要冒丟官甚至殺頭的風險。
韓愈曾作《送汴州監(jiān)軍俱文珍序》,有人責備其趨附宦官勢力,從當時情況看也不屬實。韓愈初到董晉幕府中做觀察推官,遇上已有較高職位的宦官俱文珍要上調(diào)進京,董晉設(shè)宴送別,令韓愈寫詩作序相送,純粹是官場應(yīng)酬文章,不能就因此斷定他諂事宦官,缺乏文德。
從上述可知,韓愈應(yīng)是一個正直而有良知的人,司馬光和朱熹的評價有失歷史真實。
至于韓愈反對王叔文集團及“永貞革新”,確實是錯誤的。這可能與韓愈個人恩怨與宗派情緒有關(guān),被貶潮州時他所寫的《永貞行》詩和《潮州刺史謝上表》文,一則攻擊“永貞革新”,二則上表謝罪,委曲求憐。他這樣做,很可能是出自渴望改變自己當時貶謫處境的自私心態(tài)和政治需要有關(guān),當然也是一種生存智慧。
四 關(guān)于韓愈交友教子的原則以及對世俗生活的心態(tài)
韓愈非常重視友情,獎掖后進不遺余力。韓愈與柳宗元、劉禹錫雖然政見不同,甚至有過誤解,但一直保持著真摯的友誼。韓愈專門撰寫了《馬說》一文,舉薦了大量德才兼?zhèn)涞暮?如孟郊、賈島等。他不顧流俗,作有《師說》,以師道自居,振興儒學,充滿了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形成了弟子盈門的局面。
有人指出韓愈寫了大量的墓志銘,替人歌頌功德,并收取一定的錢財,稱之為“諛墓”。為此,仇永明先生撰寫了《韓愈諛墓辨》、李光富先生撰寫了《論韓愈并不諛墓》,兩位先生通過細致的考辨,指出韓愈并未“諛墓”。如《柳子厚墓志銘》、《南陽樊紹述墓志銘》,既非“諛墓”,也不是為了錢財。今天看來,韓愈撰寫這類碑志文章約70余篇,多半符合事實,約20余篇有溢美之詞,這主要與墓志銘這種文體本身有關(guān)。墓碑、墓志等銘幽之文,一般應(yīng)死者家屬或門生故吏請求而作,作者一般接受潤筆(金錢或禮品)之資,勢必隱惡揚善,甚至無中生有地對死者進行歌頌。古已有之,不獨唐代。韓愈在給某些達官貴人所寫的碑志中,確實有些內(nèi)容不盡真實的情況,這主要有兩類:一是被敘述的對象基本上是值得肯定的人物,但稱譽過當,有失實之處。他在《衢州徐偃王廟碑》里說:“偃王誕當國,益除去刑爭末事,凡所以君國子民待四方諸侯,―出于仁義”。其實,徐偃王行仁義,國謀得到人民和四方諸侯的支持而割據(jù)一方。他曾帥九夷以伐宗周,說明他是有政治野心的。韓愈對他過分頌揚,這在當時藩鎮(zhèn)割據(jù)的情況下,是不適宜的。二是被敘述的對象基本上是被否定的人物,韓愈憑個人好感給予肯定或頌揚。如韓宏在平定淮西的戰(zhàn)役中,任淮西諸軍都統(tǒng),卻樂于自擅,欲倚賊自重,作戰(zhàn)懈怠,并沒有作出巨大貢獻,韓愈卻把他描敘得和“純臣”一般,顯然就有“諛墓”之嫌了。事實上,韓愈是個性格非常復(fù)雜的人。至于收取一定錢財,也不能一概冠之為“貪財”,因為當時習俗確實如此!缎绿茣・韓愈列傳》中記載他:“與人交,終始不少變。凡內(nèi)外親若交友無后者,為嫁遣孤女而恤其家”,說明韓愈是個重情義、重承諾的人,否則就不會有那么多親友托孤于他了。
唐代的兩性關(guān)系比較開放,官吏士子可擁有除正妻外的其他女性,唐代對游妓無禁令,眾多士子都與歌妓一定交往,并且成為時尚。杜甫、白居易、杜牧、李商隱等人就是如此,還留下了一些關(guān)于私生活的詩詞作品。我們不能因為韓愈的《酒中留上襄陽李相公》詩中寫有“銀燭未銷窗送曙,金釵半醉坐添春”,就認為他是夸耀他和小妾的私生活是“溺色”,也不能因為他與歌妓交往就是“貪色”。事實上,士子與歌妓的交往有著十分復(fù)雜的心態(tài),關(guān)于這個問題,讀者可以查閱李劍亮先生著的《唐宋詞與唐宋歌妓制度》,以及沈松勤先生著的《唐宋詞社會文化學研究》。即使如此,韓愈不隱藏他的世俗生活,不美化他的庸俗,這正是他的率真處。
總之,韓愈的人品高潔,正直坦誠,盡管他的身上還有許多缺點,但瑕不掩玉。聞一多先生曾經(jīng)將他比為魯迅,看來亦有一定道理。韓愈以自己杰出的創(chuàng)作成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據(jù)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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