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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舉例論證
孟子在《魚我所欲也》運(yùn)用了幾種的論證方法來證明舍身取義的論點(diǎn),以下是小編整理該篇文章的魚我所欲也舉例論證,供各位同學(xué)參考。
《魚我所欲也》的論證方法
1.比喻論證 文章一開始用 魚 和 熊掌 來設(shè)喻 得出結(jié)論 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以此引出本文中心論點(diǎn) 舍生而取義
2.舉例論證 一簞食.乞人不屑也 形象證明了 義 重于 生 的觀點(diǎn)
3.對比論證 第一段從正反兩方面說明為什么要 舍生 第二段中把 鄉(xiāng) 與 今 對萬鐘的不同態(tài)度做了對比 從反面證明了 舍生而取義 這一觀點(diǎn)
《魚我所欲也》論點(diǎn)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人都應(yīng)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guān)頭,人也能經(jīng)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其實(shí),僅對本文的結(jié)構(gòu)進(jìn)行一番分析,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講每個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簡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義”的觀點(diǎn),并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行文至“所惡有甚于死者”,作者對這個觀點(diǎn)的論述就結(jié)束了。緊接著“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鐘”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為,并對此進(jìn)行批評和嘲諷。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所以,它和“舍生取義”的說法沒有什么關(guān)系。從課文整體上看,人應(yīng)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吧嵘×x”的觀點(diǎn)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鐘”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朱熹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于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于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于斯焉!(《四書章句集注》)這段概括主旨的話,還是比較恰切的。
“此之謂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什么?
答:指“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及“所識窮乏者得我與”而受“萬鐘”。
《魚我所欲也》賞析
第二段運(yùn)用的是舉例論證。作者以乞人不受嗟來之食為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dāng)它關(guān)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靶械乐恕迸c“乞人”都不屑接受,這些人都沒有喪失“本心”。這是從正面論證了連路人和乞丐都能做到舍生取義。
接著,孟子又舉有的人“不辨禮義”地貪求“萬鐘”為例,說明“萬鐘”雖好也不能接受,從反面強(qiáng)調(diào)了舍義取利是喪失本心,再一次論證了“舍生取義”的觀點(diǎn)。
最后,孟子用了三組排比句,將有些人過去寧愿死亡都不愿不當(dāng)?shù)睦媾c現(xiàn)在為了住房的華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認(rèn)識的貧苦人感激而貪圖享受,將“禮義”拋到腦后。這樣的人多得是。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敗的危難之際,能夠?qū)幩啦磺⑸嵘×x,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之時,卻不顧廉恥、不擇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違法亂紀(jì)為親戚朋友謀取私利,這不就是“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嗎?他們確實(shí)是喪失了原來的立場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責(zé)“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不但對當(dāng)時的黑暗政治和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義,而且也提醒后人應(yīng)該時時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貪圖爵祿而干不合禮義的事情。不過,孟子說:“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認(rèn)為每個人一生下來就具有仁、義、禮、智等善心,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是后來“失其本心”,這樣解釋沒有強(qiáng)調(diào)后天教育和社會環(huán)境對人的影響,是他的唯心主義性善論的表現(xiàn)。
拓展:
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xùn)|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么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zāi)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zāi)禍的壞事,哪一樁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zāi)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yán)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墒禽p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饑餓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rèn)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xiàn)在(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xiàn)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愿接受,現(xiàn)在(有人)為了認(rèn)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文章段落分層
第一層(從開頭到“舍生而取義者也”):提出本文的論點(diǎn)。作者先講一個生活常理,即在魚和熊掌不可以同時得到的情況下,一般要“舍魚而取熊掌”,以這個生活常理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yīng)該“舍生而取義”的結(jié)論,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層(從“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惡有甚于死者”):對論點(diǎn)進(jìn)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第一層中用比喻論證的方法引出論點(diǎn),雖然很巧妙,但比喻畢竟不是嚴(yán)密的論證,第二層就直接對論點(diǎn)進(jìn)行較深入的分析與闡釋了。
作者先從正面來講:雖然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是,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茍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所厭惡的東西還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時也不避開它。這里所說的“甚于生者”就是指“義”;所說的“甚于死者”就是“不義”。于是,為了“義”,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接著,作者又從反面來申述觀點(diǎn):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辦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這里隱含的意思是,一旦將愛惜生命和懼怕死亡發(fā)展到極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的行為就會失去準(zhǔn)則,做出讓人不齒的事情來,最終,人的價值和尊嚴(yán)喪失殆盡。因為暗含了這樣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這兩句話,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層(“非獨(dú)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作者進(jìn)一步指出,其實(shí)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舍生取義”,是因為“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運(yùn)用的是舉例論證法。作者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dāng)它關(guān)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昂魻枴薄磅頎枴倍c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人沒有喪失“本心”的表現(xiàn)。
又舉有的人“不辯禮義”地貪求“萬鐘”為例,說明喪失“本心”的表現(xiàn)!耙缓勈,一豆羹”雖然比“萬鐘”少得多,可是“弗得則死”,看來更為重要。這里作者又運(yùn)用了對比論證法,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鐘”作對比。按財富的數(shù)量說,“萬鐘”自然是多的。但是,“萬鐘”決定的是“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一簞食,一豆羹”決定的卻是生命,自然要比“萬鐘”更重要。通過這種對比,既讓人認(rèn)識到將“禮義”拋到腦后,貪求富貴的行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讓人醒悟到“本心”的喪失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人應(yīng)該時時反省自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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