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chuàng)作背景
唐憲宗元和元年(806),白居易任盩厔(今西安市周至縣)縣尉。一日,與友人陳鴻、王質(zhì)夫到馬嵬驛附近的仙游寺游覽,談及李隆基與楊貴妃事。王質(zhì)夫認為,像這樣突出的事情,如無大手筆加工潤色,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沒。他鼓勵白居易:“樂天深于詩,多于情者也,試為歌之,何如?”于是,白居易寫下了這首長詩。因為長詩的最后兩句是“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所以他們就稱這首詩叫《長恨歌》。陳鴻同時寫了一篇傳奇小說《長恨歌傳》。
2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六世祖北齊五兵尚書白建遷居韓城,曾祖又遷下邽(今陜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后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quán)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歷初年任蘇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xué)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含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dǎo)者。其詩語言通俗。和元稹并稱“元白”,和劉禹錫并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