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佛教觀
柳宗元一生留詩文作品達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詩。以下是小編分享的柳宗元的佛教觀,歡迎大家閱讀!
1、“統(tǒng)合儒釋”說
“統(tǒng)合儒釋”說,是柳宗元在《送文暢上人登五臺遂游河朔序》一文中提出來的觀點。儒――指儒家。儒家是先秦時期的一個思想流派,以孔子為代表,主張禮治,強調(diào)傳統(tǒng)的倫常關系。從南北朝時期開始,有人將儒家稱為儒教,跟佛教、道教并列,稱之為“中國的三大教”。釋――是佛教創(chuàng)始人釋迦牟尼的簡稱,泛指佛教。統(tǒng)合――即相互統(tǒng)一與融合。
六朝時期,外來的佛教和中土傳統(tǒng)的儒教、道教,正處在相互斗爭與融合的過程之中,其間的矛盾有時還相當強烈與尖銳。如南朝的范縝就寫過一篇《神滅論》,對佛教的“神不滅”思想,提出過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尖銳批判。范縝生存年代大約在公元450年到515年之間,字子真,南朝齊梁時人,出身于士族,博通經(jīng)術,尤精三《禮》,性格質(zhì)直。齊永明年間,曾與競陵王蕭子良就有關因果問題發(fā)生論爭。范縝以“偶然”論反駁佛教的“因果”說。為了徹底駁回佛教的因果報應說,范縝作《神滅論》,進一步闡述他的觀點。
《神滅論》以刀“刃”和鋒“利”的關系來比喻形神問題,以為鋒利是刀刃的作用,刀刃是鋒利的本體,無刀刃則無鋒利之作用。同樣,形體是精神的依據(jù),而精神是形體的作用,形體存則神存,形盡則神亡。
北魏的太武帝,甚至在他所統(tǒng)轄的范圍之內(nèi),開展了一場滅佛運動。北魏太武帝拓跋燾(409年―452年), 在位28年,大約是公元424年―452年間。他在消滅北涼之后,曾經(jīng)把北涼數(shù)萬戶佛教信徒(包括沮渠氏宗族及吏民),遷到當時魏的都城平城,于是佛教在北魏境內(nèi)的影響迅速擴大。北魏的司徒崔治信奉道教,厭惡佛法。他經(jīng)常在魏帝面前貶低佛教,奉勸魏帝接受道教。在崔治的慫恿下,魏太武帝于442年正月“備法駕”,設道場,親自接受符,表示接受“天命”,君臨中原。魏太武帝接受道教后,開始限制佛教。
促使魏太武帝反佛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佛教的發(fā)展,大量編民投靠寺院,減少了國家戶籍和經(jīng)濟收入,佛教寺廟塔像的大量營建,又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影響了國家的經(jīng)濟力量;另一方面則是一些佛教僧侶的不法行為。這次滅佛,雖然因太子拓跋晃的暗中庇護而減少了損失,但是這一行動對佛教徒思想上、心理上造成的陰影是極其巨大的,以致直接影響到后來中國佛教的發(fā)展。
唐代士大夫的習佛,在具體內(nèi)容上雖然跟六朝有很大不同,但作為文人間的一種傳統(tǒng),六朝以來儒、釋交流的風氣仍被延續(xù)下來。唐代新興起的一些佛教宗派,已融入了相當大的儒學成分;儒學也開始吸收佛家的內(nèi)容。在許多習佛文人的頭腦里,二者已不再存在什么矛盾,而是水乳交融地結(jié)合為一體的。柳宗元的這篇文章,對儒、釋相互交流的傳統(tǒng),加以了充分的肯定。他本人也十分贊賞并自覺地發(fā)揚這種傳統(tǒng),在長安做官“超取顯美”少年得志時期,就跟靈徹、文暢上人等經(jīng)常來往,相互贈詩答文。后來被貶到永州,結(jié)交了更多的佛門朋友,與他們一起研討佛經(jīng)教義,使自己對佛學理論的認識,由表及里,由淺入深,進一步內(nèi)化、升華為智慧、理念、思想、信仰層面的架構(gòu)。在后來天臺宗的佛教史書《佛祖統(tǒng)紀》里,柳宗元甚至被列為重巽的俗家弟子,并把他的《圣安寺無性和尚碑》《龍興寺凈土院記》等收錄在內(nèi),作為“發(fā)揚光大佛教”的名篇。
2、“佐世”說
“佐世”說,是柳宗元在《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一文中提出來的觀點。佐――指輔佐、輔助。世――此處指社會、世間或世人。聯(lián)在一起的解釋就是說,佛教具有幫助統(tǒng)治者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功效。
他在這篇文章中提出:“太史公嘗言:世之學孔氏者,則黜老子,學老子者,則黜孔氏,道不同不相為謀。余觀老子,亦孔氏之異流也,不得以相抗;又況楊、墨、申、商、刑名、縱橫之說,又迭相訾毀、抵捂而不合者,可勝言也?然皆有以佐世。太史公沒,其后有釋氏,故學者之所怪駭舛逆其尤者也。”柳宗元把佛、道均看作諸子百家學說之中的不同流派,認為它們和一般的學說一樣有著“佐世之功”。實際上,任何宗教都有著非常復雜的教理內(nèi)容,其核心的學說如宗教思想、宗教哲學,都具有思想、學術上的巨大價值,但也或多或少帶有唯心與蒙昧的成分。柳宗元是個富有理性的思想家,面對佛教的復雜內(nèi)容,一方面他特別注重其教理中富有價值的方面,像“剝繭抽絲”一樣,取其合理的內(nèi)核加以理論上的研究與多方探討,以求發(fā)揚光大;另一方面對于佛學中非理性的、蒙昧的信仰,以及危害國計民生、違背中土倫理的部分,也能采取正確的批判態(tài)度,既不以一俊遮百丑而全盤接受,也不因一葉障目而全盤否定,這種唯物辯證法的觀點,正是值得我們當今后人稱道與學習借鑒的地方。
他到柳州任刺史后,把“佐世”之說運用到了治國安民的理政實踐中去,曾親自主持重修了大云寺,完工后還撰寫了《柳州復大云寺記》。文中說:“越人信祥而易殺,傲化而�仁。病且憂,則聚巫師,用雞卜。始則殺小牲;不可,則殺中牲;又不可,則殺大牲;而又不可,則訣親戚殤死事,曰‘不置我矣’,因不食,蔽面死。以故戶易耗,田易荒,而畜字不孳。”意思是說,當?shù)氐脑饺税傩眨孕偶榈氖挛,而且輕易宰殺畜牲,執(zhí)傲不化而背離仁義。如果重病憂愁,就把巫師們請來,用雞來進行占卜。為了祛病消災,逢兇化吉,開始就宰殺雞鴨之類的小牲口;病還不好,就殺豬羊一類中等的牲口;病又不好,就宰殺牛馬一類的大牲口;如果病再不好,就跟親戚們訣別,交代死后的一些事情。說“死神不會放過我了”,因此不吃不喝,用東西遮蓋著臉等待死神的到來。由于這些緣故,戶口容易減少,田地容易荒蕪,而家畜家禽也難以繁殖。
3、“中道”說
“中道”說,是柳宗元在《岳州圣安寺無姓和尚碑》一文中提到的觀點,這一觀點并非是他的獨創(chuàng),最早是印度中觀學派的大師龍樹提出來的。龍樹大師見早期的般若教理談空太過,沒有著落,提出“三諦中道”的教觀,認為萬法本是因緣所生,本無自性,因而是“空”;但又承認它們具有如幻如化的相狀,是為“有”;而真“空”、假“有”皆不出法性,不待造作,是為“中道”。所以他又提出了“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不”中道。中土佛教八大宗派之一的三論宗,忠實地繼承和發(fā)揚了印度中觀學派的理論,將其作為三論宗主要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三論宗的主要思想,包含三大方面的內(nèi)容:第一是“破邪顯正”,即破斥邪道,彰顯正理;第二是“真俗二諦說”,即關于“有和無”的佛教理論;第三是“八不中道說”,即“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的理論,他們是想以此“八不”來否定世俗偏頗的觀念,從而彰顯“中道”的實義。這種理論突出表現(xiàn)了重視現(xiàn)實的品格,把作為佛教教義根本的絕對的“空”落實到現(xiàn)世人生中來。
柳宗元的佛教思想和信仰,自到永州后更加成熟、堅定,而他這一時期接觸得最多的是天臺學人,對天臺教的“中道”理論特別感興趣和特別容易接受,并且逐步深研,使其得到發(fā)揚光大。
柳宗元在《送琛上人南游序》中說:當今談論佛禪的人,有些流蕩謬誤,相互再三引用,妄自取舍空談,而只圖簡略方便,也不管是否顛倒真實,既把自己陷于錯亂之中,又坑害了他人......我的朋友琛上人則不一樣,他在觀看經(jīng)文時,得到了《般若經(jīng)》的真義,閱讀慧文法師的《大智度論》時解悟了‘一心三觀’之說,并且晝夜修習而以身踐行。有來求取佛法真義的人,則為其詳細講解。跟從他修習而且受到點化的人,都知道佛法為什么廣大,菩薩大士為什么雄偉,修行的人為什么講究‘空’,放蕩不羈的人為什么會受到阻礙。
琛上人所讀看的《般若經(jīng)》《大智度論》,都是天臺宗立說的'最重要的著作。柳宗元在文中對琛上人贊不絕口,尤其是對他“晝夜服習而身行之”那種執(zhí)著的向佛精神,格外稱道;對琛上人“將以廣其道而被于遠”的做法,即把自己所修習、解悟的‘一心三觀’與《般若經(jīng)》真義,推而廣之,以擴大佛法的影響,也深表贊同。
柳宗元不僅對天臺宗的“中道”理論有過深研細鉆,而且完全加以消解,并將其付諸到自己的言行之中去。他有不少詩文涉及到“空、色與有、無”的天臺教義,如:“小劫不逾瞬,大千若在掌。體空得化元,觀有遺細想。” (《法華寺石門精室三十韻》)“寂滅本非斷,文字安可離。趣中即空假,名相誰與期。”(《曲講堂》)“涉有本非取,照空不待析。心境本同如,鳥飛無遺跡。” (《禪堂》)“嘗聞色空喻,造物誰為工。” (《芙蓉亭》)“諒無要津用,棲息有余蔭。” (《苦竹橋》)等等。從上所引,可見他對“中道”說的解悟,完全達到了爛熟于心、信手拈來的化境。
4、“元氣”說
“元氣”說,是柳宗元在《天對》《天說》中提出來的觀點。元氣――在《現(xiàn)代漢語辭典》中,指人或國家、組織的生命力。如:元氣大傷、恢復元氣等等。元氣―― 《易經(jīng)》的《彖傳》中解釋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tǒng)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盛大的元氣啊,萬物靠著它才開始萌生,所以統(tǒng)屬于天。云的流動,雨的降落,使各類物品變動形成。太陽始終在運行,上下四方順時而成。)
柳宗元的《天對》,將《天問》所提出的問題逐一進行回答,對宇宙和人生,有不少辯證唯物的觀點。如:“本始之茫,誕著傳焉。鴻靈幽紛,曷可言焉。�黑晰眇,往來屯屯。”他認為,宇宙誕生之時,天地尚未成形,一片混屯的狀態(tài),漆黑一團,只有元氣充盈其中。
柳宗元在《斷刑論》中,旗幟鮮明地提出“刑以秋冬”的刑罰觀點是“偽也”。他認為“天意”是根本不存在的,“夫雷霆霜雪者,特一氣耳,非有心于物者也;圣人有心于物者也。春夏之有雷霆也,或發(fā)而震,破巨石,裂大木,木石豈為非常之罪也哉?秋冬之有霜雪也,舉草木而殘之,草木豈有非常之罪也哉”。按這種觀點推理,巨石、大木、百草豈不都犯了十惡不赦的“非常之罪”?柳宗元認為,萬物的“生殖與災荒”是自然規(guī)律發(fā)展的結(jié)果,國家的“法制與悖亂”是統(tǒng)治階級主觀意志的體現(xiàn)及施政行為的結(jié)果。前者是自然活動,后者是社會活動,二者“其事各行不相預” (《答劉禹錫天論書》)。自然萬物不會因社會的“悖亂”而枯謝凋落,也不會因社會得到治理而生機繁榮。既然如此,治亂理政的社會活動又何必拘泥舊章、按時令而作?處罰死罪者又何必固守“當刑者必須順時而殺”、順天行誅?因此柳宗元提出“凡政令之作,有俟時而行之者,有不俟時而行之者”。(《時令論上》)根據(jù)實際斗爭的需要,制定適時的政令法規(guī),積極地理國治亂,國家一定會長治久安。而懲治“悖亂”的法制,更應該廢舊立新,打破舊制,革新時弊,充分發(fā)揮法律的懲治、震懾、教育、警戒作用,迅速及時打擊犯罪,維護國家統(tǒng)治和社會安定。如果死泥舊制不放,一味“言天而不言人”,那么就是“蓋以愚蚩蚩者耳,非為聰明明壑智者設也!”
柳宗元所主張的“元氣”說,本來是樸素唯物主義的表現(xiàn)形態(tài),但由于其概念的本身并沒有明確的所指具象,他把“元氣”跟天臺宗 “空、色與有、無” 的教義等同起來,因此帶有宗教神秘的色彩。
5、“融合”說
“融合”說,是柳宗元在《龍安海禪師碑》一文中引用如海的話所提出來的觀點。融合――是指幾種不同的事物合成一體,如:文化融合。柳宗元認為禪門的派系之爭使得真正的大道隱而不彰,因此要融合各派而取其精華,這是一種相當融通的見解,是富于批判意識的態(tài)度。
佛教自傳入中國后,到魏晉南北朝時,由于佛教經(jīng)典著作的大量傳譯,加上中國僧人對佛教教義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對佛學的理解也日益深入,從而創(chuàng)立了具有自己特色的中國佛教宗派,如: “天臺宗"、“三論宗"、“華嚴宗"、“法相宗”、“律宗”、“禪宗”、“凈土宗”、“密宗”等等,它們各自具有高度發(fā)展的寺院經(jīng)濟、完整系統(tǒng)的教義教規(guī)、相對固定的傳教區(qū)域以及嚴格傳承的法嗣制度。
中唐以后,禪宗的影響不斷擴大,進入百家爭勝、異花競放的繁榮發(fā)展階段。禪宗五祖弘忍之后,禪宗南北宗之間爭奪正統(tǒng)地位的斗爭一度十分激烈。禪宗六祖慧能的弟子神會(公元686年―760年)北上,爭辯兩派之間的是非,并為平定“安史之亂”、籌集軍費、實現(xiàn)唐朝的復興立下了汗馬功勞,深得朝廷上下的尊崇,使南宗的頓悟法門得以流傳北方,逐步成為禪宗的正統(tǒng),并在發(fā)展過程中最終取代其他各宗地位,成為中國佛教史上流傳最久遠、影響最廣泛的宗派。
雖然唐代的佛教宗派門類較多,而且在教理、教義的教學上嚴重對立,某些宗派在行、解上幾乎互不相容,就連禪宗內(nèi)部的南、北二宗也形同水火,然而柳宗元的佛教思想?yún)s絲毫不被這種“宗派主義”所束縛,充分顯示出他學術思想上那種弘通開放的性格。他沒有專門拜某一派的宗師為師,也沒有從某一位大師受戒為入門弟子;他與佛門中眾多的各派人物結(jié)交,并沒有表現(xiàn)出什么門戶之見。他精心研究過不同宗派的思想:除了對理論內(nèi)容淡薄、信仰色彩濃厚的密教不感興趣,對華嚴宗的思想也接觸不多之外,其他宗派如天臺宗、禪宗、凈土宗、律宗,他都認真研習過,并有相當深入的了解。
從柳宗元和各宗派的關系中,既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對佛教思想研習的廣泛程度,也可以看出他不僅極力主張各宗派“洪融混合”,而且他本人也是“導之以言”,并“踐之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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