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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詩歌《再別康橋》的悲劇精神
徐志摩的康橋是美麗的,《再別康橋》全詩抒發(fā)的是纏綿的別情。
1928年6月,徐志摩起程赴日本、美國、歐洲游學。11月6日于回國途中的中國海上寫下了著名詩作《再別康橋》。茅盾《徐志摩論》稱:“圓熟的外形,配著淡到幾乎沒有的內(nèi)容,而且這淡極了的內(nèi)容也不外乎感傷的情緒。”
在胡適等人倡導寫新詩、實踐寫新詩的時代,《再別康橋》臻于至美的外形使無數(shù)人傾倒,詩中吟唱著的是詩人理想中的生命,即對愛、自由和美的追求。“淡到幾乎沒有的內(nèi)容”有時卻是最生動的,愛、自由和美構(gòu)成了徐志摩的全部生命,他愛得自由,愛得轟轟烈烈,這才是活在這個世界!說到“感傷的情緒”,詩人從小就有多愁善感的氣質(zhì),仿佛從母體里繼承下來某種對生命自身的悲劇預感,心里常常會無端地悲哀。他認為詩人中很少尋得出一個圓滿快樂的人,有的甚至一生不得志。他平生最崇拜英國的雪萊,尤其奇怪的是他一天到晚羨慕雪萊覆舟的死況。他希望將來能得到雪萊那樣剎那的解脫,讓后世人說起來就寄以無限的同情與悲憫。因此,“不外乎感傷的情緒”可以理解為詩中寓有濃郁的悲劇情緒。
徐志摩在《吸煙與文化》中說,自己早想談談康橋,對它有無限的柔情,但又怕褻瀆了它似的,始終不曾出口。1922年他突然決定回國時所寫的詩歌《康橋再會罷》,也稱康橋是他難得的知己!对賱e康橋》內(nèi)蘊豐富,從詩歌內(nèi)容分析,詩人誦美康河的自然景物,既有對往昔求學時期康橋生活的留戀,也有對在康橋情感歷程的回憶紀念,再聯(lián)系詩人生平,還有對生命的熱烈禮贊,有“吻火”似的視情如命,并為了這樣的愛情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悲劇精神。
《再別康橋》寫于徐志摩和陸小曼結(jié)婚以后。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海結(jié)婚,11月夫婦二人回到硤石,年底因兵亂回到上海。當初在北京,徐志摩和有夫之婦陸小曼相戀的事搞得沸沸揚揚。1923年1月2日,徐志摩的恩師梁啟超曾寫長信對他進行懇切的勸導:“戀愛神圣……可遇而不可求……所夢想之神圣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其身已耳。”徐志摩回信,承認愛情可遇而不可求,但自己卻不得不去追求,并堅定地表白:“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2]以致梁啟超在為他們證婚時所說的證婚詞很不中聽,稱徐陸之結(jié)合為“惡例”,是“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這件婚事也遭到了徐志摩父親徐申如的強烈反對。陸小曼會交際、會花錢、會唱戲,在徐父看來,這些都是不務正業(yè)。徐父震怒痛心之余,決定將幼儀收為寄女,仍在徐家理財持家,教養(yǎng)阿歡;兒子既然不尊重家庭和父母,可永不返家,從今起停止供給一切費用。
即便如此,徐志摩依然堅持自己追求愛、自由和美的人生觀。詩篇《再別康橋》是“繡我理想生命的鮮花”,“散香柔韻節(jié),增媚河上風流”(《康橋再會罷》),是愛、自由和美的頌歌。詩人將河畔的柳樹稱為“金柳”,因為它們沐浴在夕陽的光輝中,像一位“新娘”,而“新娘”是一個女子一生最光艷美麗的時刻,新郎擁有新娘,也就擁有了生命的錦繡年華。“新娘”投在“波光里的艷影,在我的心頭蕩漾”,詩人完全陶醉了。“軟泥上的青荇”似乎在和詩人打招呼,“油油的在水底招搖”?岛拥牟y也像充滿了柔情蜜意,以至于詩人也“甘心做一條水草”與青荇為伴。“那榆蔭下的一潭”泉水,應該就是有名的“拜倫潭”,倒映著天空的彩虹,掩映在浮藻間,如夢似幻。
徐志摩在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橋》(作于1927~1928年間)中對康橋也有描寫:“橋的兩端有斜倚的垂柳與是澈底的清澄,深不足四尺,勻勻的長著長條的水草。這岸邊的草坪又是我的愛寵,在清朝,在傍晚,我常去這天然的織錦上坐地,有時讀書,有時看水;有時仰臥著看天空的行云,有時反仆著摟抱大地的溫軟。”“在康河邊上過一個黃昏是一服靈魂的補劑。啊!我那時蜜甜的單獨,那時蜜甜的閑暇。”他在這里享受生命,享受花季,享受孤獨,享受愛情,他追求了,他將自己的理想付諸行動。
“尋夢?撐一支長篙,向青草更青處漫溯;滿載一船星輝,在星輝斑斕里放歌。”詩人是愛尋夢的,夢里是什么都有的。在此,詩人沒有虛度春天,他的生活自然、愉快,雖然那時他也感受了人生痛苦,但他還是盡情享受閑暇、自由,駐足于星月、青草、花香和流水之間,聽鳥語,迎朝陽,看星星,那個春天已然融入了他的生命。原來詩里描寫的是鮮活生命、美好生活的再現(xiàn),也是所尋的夢。開頭的“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云彩”,連用三個“輕輕的”,是唯恐驚擾了這一切,因為這里有他的生命和愛。
這是徐志摩第三次來到康橋了,F(xiàn)在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于是,詩人詩筆陡然一轉(zhuǎn):“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別離的笙簫;夏蟲也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橋!”不能放歌也就罷了,詩人是沉默的,康橋是沉默的,竟連夏蟲也是沉默的!此時詩人已非彼時的詩人,他已是身心疲憊,滿心創(chuàng)痛。“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揮別自己年輕的生命,年輕的愛情,讓它們永留此間。“此后清風明月夜,當照見我情熱狂溢的舊痕,尚留草底橋邊,明年燕子歸來,當記我幽嘆音節(jié),歌吟聲息,縵爛的云紋霞彩,應反映我的思想情感,此日撤向天空的戀意詩心,贊頌穆靜騰輝的晚景,清晨富麗的溫柔。”“我今去了,記好明春新楊梅上市時節(jié),盼望我含笑歸來,再見罷,我愛的康橋。”(《康橋再會罷》)
徐志摩對歷盡艱辛、奮斗得來的愛情誓死呵護,然而現(xiàn)實中的愛情和理想中的相比是那么遙遠。徐志摩得到了自己心愛的小曼,按說是實現(xiàn)了自己的愛、自由和美的理想,應該幸福了,可是好景沒有幾天。小曼是個病美人、交際花,回到上海后,作息時間更是黑白顛倒,使得志摩吃飯休息都受到影響。下面這段話可以讓我們了解徐志摩婚后生活的缺憾:“我是個癡子,你素來知道的。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經(jīng)怎樣渴望和你兩人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出去吃一餐飯,或同看一次電影,也叫別人看了羨慕。但說也奇怪,我守了幾年,竟然守不著一單個的機會,你沒有一天不是engaged的,我們從沒有privacy過。到最近,我已然部分麻木,也不想望那種世俗幸福。即如我行前,我過生日,你也不知道。我本想和你吃一餐飯,玩玩。臨別前,我又說了幾次,想要實行至(少)一次的約會,但結(jié)果我還是脫然遠走,一單次的約會都不得實現(xiàn)。”[3]鑒于徐志摩婚后生活的苦惱,朋友恩厚之夫婦愿意資助他和小曼出國,可是又被小曼以體弱不適于長途旅行婉拒。在此之前,忘年交林長民死于戰(zhàn)亂;1925年赴歐洲旅行經(jīng)狄更生介紹見到了他仰慕的老哈代,回國后翻譯哈代那些厭世悲觀的詩句時,那個碩果僅存的文壇巨星也墜落了;不期一年后,梁啟超去世。這使徐志摩變得很憂郁,再加上經(jīng)濟不能獨立,使得他感覺受了不少悶氣。為了生計,他分別在上海光華大學和南京中央大學擔任教職,并兼任中華書局編輯。1930年底光華大學發(fā)生學潮,他被迫離去。1931年2月,他應胡適之邀赴北平,任北京大學英文系教授,由溫源寧介紹,兼任北平女子大學教授,住在胡適家,直到11月19日因飛機失事去世。 一向超俗于人間煙火的徐志摩不得不屈服于生計的分文運籌,為錢而焚膏繼晷地工作,而對自己的生活卻十分苛刻。徐志摩在給小曼的信中提到,在熱天,他只有一件白大褂,做一件又無錢。不得已,在蔣百里買房子和孫大雨賣地皮的生意中,徐志摩一再介入,做了“纖手”,從中收取傭金以度家用。此外,從徐志摩的信中還看出,他還通過翁瑞午在做生意。一個詩道中的天才屢屢甘于落入俗道,和平時最厭惡的金錢頻頻交往,徐志摩只覺得自己形同尸肉,只是茍活而已。他曾一再要求小曼前往北平與他同住,小曼總是不肯,以致他回滬的來回路費都成問題,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舉步維艱。好在有朋友送他免費飛機票;可誰又能想到,乘坐免費飛機讓詩人送了命。“志摩乘飛機回滬,為探小曼之病,匆促返平,為要聽徽音在協(xié)和學校之講演。其南下最真實之原因,則陳小蝶欲購百里叔在上海國富門路之房屋。志摩想賺點傭金以濟家用,誠可憐也!”
徐志摩以三十六歲的英年過早地離開了他所摯愛的世界、親人、朋友,大家撰文寫詩紀念他。溫源寧說:“死為詩人,生為赤子,天之厚人還有過于此的么?”劉海粟說:“他又像崇高的山峰,狂風暴雨要摧擊他,烏煙瘴氣要籠罩他,侵蝕他的心靈,阻礙他的發(fā)展,這是人生最大的悲劇。世間哪有完美的事情?他全部的天才,順流順勢地盡量開著花結(jié)著果,可這不是太完全了嗎?雖然志摩已經(jīng)從不完全的現(xiàn)實中掙扎到他獨有的完全了,他如雪萊、格列柯一樣,是一個偉大的未成品:本來,宇宙就是一個偉大的未成品……他們給予后人的印象,同是個永遠偉大的青年。”
徐志摩《哀曼殊斐兒》最后兩句是:“我灑淚向風中遙送,問何時能戡破生死之門?”至此,是否可以說:詩人已戡破了生死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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